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到底归谁所有,有一位专家说是属于医保基金的,个人相当于代管,还说很多人犯了概念性的错误。
看来这位专家不太懂法。我国社保制度是在上个世纪末建立的,当时出了不少文件,其中一个叫作《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明确提到“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换言之,医保制度建立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明确了这个问题,个人账户里的并不是属于医保基金,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只不过要专款专用,只能用于个人就诊购药。
也正是由于个人账户里的钱归个人所有,北京等地前几年允许个人从医保卡里将资金提取出来使用,这两年取消了这个政策不是因为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所有权发生了变化,而是发现不少人把钱拿出来以后用到了其他地方,有的甚至投资到了股市里去。除了行政法规对医保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做了规定外我们从这次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改革中也能看出这点来。各地政策均规定了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人使用的前提是经过授权,也就是说没有授权哪怕连最亲近的至亲(父母、配偶、子女)也没法使用,这不正是由于个人账户资金归本人所有吗?如果所有权是归医保基金的,那么根本不需要获得个人授权,医保基金直接出一个规定允许第一顺位继承人使用家庭成员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就行了,根本不需要设置授权环节。
另外,我并没有看到任何新的行政法规有关于个人账户资金性质变更的条款,有人看到的话可以贴出来,我想应该是没有的。这位专家可能是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和统筹账户资金混为一谈了,统筹账户里的钱确实由医保基金掌控,如何分配、如何使用并不需要经过每一位参保人的同意,负责管理医保基金的部门拥有决定权。有的朋友可能要问了,这次改革有没有侵犯到参保人对个人账户资金的所有呢?还真没有。第一,个人账户历年余额没有减少。前不久有谣言说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清零,这个谣言实在太假了,清零就是违法,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敢这么做。事实也确实如此,个人账户资金没有清零。
第二,新入账金额确实减少了但拿掉的部分单位缴费部分。职工医保由个人和单位共同负担,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医保,单位缴费部分里原本有一些资金同个人缴费一起给到个人,剩下的进医保统筹账户;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进入统筹账户,不再拿出一些转入职工的个人账户。从这点来看确实没有违法之处,如果个人缴费部分里的一些钱也被转到统筹账户里去,那么性质就不一样了,要么提前修改法律,要么就是违法。我们不能盲从专家,他们有自己擅长的领域,也有不了解的方面,专家不能全能全知的。同样,民间也有专注于某些方面的高手。总之,偏信则暗、兼听则明,而专家发表观点前应该更加谨慎些,尤其是涉及非本人专业的领域。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关注、点赞 ,您的支持是对原创最好的鼓励!
扣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是违法的!!![好生气]
过去交医保的时候是有法律法规的,现在说不是你的是国家没有信用了。
医疗改革可以门诊共济,退休金改革也可以而且应该贫富共济。
改回来
到零售药店买药还要去定点医院开处方、这样不行。还是折腾人
到零售药店买药还要去定点医院开处方、这个补丁等于没有打。与到医院排队挂号、排队看诊有什么区别?纯粹是忽悠人!
这个专家报个姓名!
依法依规办事
不归个人所有,但个人却可以使用,那你往我个人账户上每月转2000元吧,你放心,我只使用,不归我个人。
有利息吗?去查下
可是医保个人帐户经常有大笔资金出入,非本人操作,怎么解释?
强烈要求改回去。
专家就是不专业的代表!说话没脑被笑话!
既然人民是国家主人,央企的利润应按比例,每月向社保医保转入[点赞][点赞][点赞]
[汗][汗][汗]
但多少不是个人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