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一名男子贷款38万元支付彩礼,但婚后仅三天就承认彩礼来自贷款。妻子愤怒地起诉离婚,男人坚持说:离婚可以,但38万彩礼必须归还!女人的父母回答说:钱是我们的,永远不会退还!为什么婚姻会因为彩礼而上法庭?背后还有什么隐藏的感觉?婚姻诚信和金钱纠缠,谁对谁错?让我们一起往下看。
小李(化名)是南昌一家普通工厂的员工,月薪6000元,家境普通,父母是农村劳动力,靠务农供他学习。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他遇到了李静(化名),一位独立开朗的公司文员。两人一见钟情,相处融洽,恋爱一年后,小李决定向李静求婚。然而,甜蜜的爱情却被彩礼问题蒙上了阴影。李静的父母提出结婚条件-38万彩礼,一分不能少。听了这话,小李心里五味杂陈:“38万?我一年的工资不吃不喝才7万多,父母也帮不了我,这就是把我逼上绝路啊!“小李多次试图与李静的父母沟通,希望减少订婚礼物的数量,但被冷漠地拒绝了:“我们只是一个女儿,没有钱就不要谈论婚姻。小李为了爱情选择了妥协。他通过网贷借了25万,又向亲戚朋友借了13万,终于凑齐了这份“天价彩礼”。

婚礼如期举行,场面热闹。然而,小李心里总是忐忑不安,隐瞒彩礼来源的事实让他晚上睡不着。婚后三天,他鼓起勇气向李静坦白:“静静,我有事瞒着你……其实38万彩礼,25万是贷款借的。李静听后大吃一惊,眼神从惊讶变为愤怒:“什么?你骗我?这简直就是骗婚!愤怒的她摔碎了手中的杯子,直言不讳地说自己无法接受。小李急忙解释说:“我不是故意骗你的,只是想和你在一起。我一定会还清钱,我们一起努力,好吗?“如果你提前告诉我,我根本不会同意结婚,”李静冷冷地回答。你骗了我和我的家人,这段婚姻不能结束!然后她摔门走了。婚后第七天,李静正式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婚礼彩礼。小李态度坚定:“离婚可以,但38万彩礼必须退还!”李静的父母同样强硬:“彩礼已经花光了,婚礼也举行了,钱永远不会退!“双方矛盾加剧,最终上法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1)》第五条:“如果婚姻没有实际结束或只维持短时间,礼物可以要求返还礼物。”在这种情况下,小李和李静的婚姻只持续了7天,显然属于“短时间”的范畴,符合返还彩礼的法律条件。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解释(1)》第五条:“一方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有欺诈行为,未能维持婚姻关系的,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彩礼。“小李在婚前隐瞒了彩礼贷款的事实,严重影响了婚姻的诚信,直接导致了双方信任的崩溃。这使得李静的家人提出,该男子的行为属于“欺诈性婚姻”,因此拒绝退还彩礼。三、彩礼性质属于赠与性质,但《民法典》规定,特殊情况下赠与可以撤销。结合本案,法院将综合考虑彩礼金额、婚姻存续时间和双方过错,作出裁决。
法院裁定,李静需要退还28万元的彩礼,扣除已发生的婚礼费用,男方应当承担隐瞒事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