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脸?你知不知道村里人都在背后怎么说我跟你爸的?跑到城里去卖身挣钱?谁家丫头跟你一样不要脸?”
赵母的声音很快就引来了一帮围观的人群,站在街上被迫接受他的指指点点,小赵心里对母亲怨恨极了。
赵母见小赵一直不吭声更加的愤怒,“啪~”清脆的巴掌声响起。“跟你说话呢?哑巴啦?”这一巴掌让小赵回过了神,也彻底恨上了母亲。
“妈,先回家吧,这里人这么多,有话回家再说。”小赵奋力的将母亲拉回了家里,她希望这样能够让自己不再那么难堪。
卖身挣钱,父母责骂小赵的母亲当街辱骂她,还打了她,一点都不顾及小赵的颜面,那么小赵做了什么让她的母亲这么生气?
原来小赵从小就是个叛逆的小姑娘,在上学的年纪,别的女孩都老老实实的上课,偏偏她坐不住看不进去书,老师说话还要顶嘴。因为小赵的捣乱,她没少被叫家长。
可即使是面对父母,小赵依旧是我行我素,丝毫没有要悔改的意思。而且老师们还发现,小赵的报复心特别强,只要是因为她上课捣乱叫了她父母的老师,小赵都会偷偷找机会报复回去。
甚至小赵会将粉笔末放进老师的水杯里,用钉子扎破老师的车胎,最过分的是夏天的时候,将玻璃碴子悄悄放在老师的凳子上。
“老师您好,我们是小张的家长,实在是不好意思,孩子给你添麻烦了。”小赵又被叫了家长,而且这次还是很严重的事情。
“赵同学跟你们说了什么情况了吗?”老师一脸的严肃,她无法想象一个女孩子,心肠怎么会如此的恶毒。
原来是小赵跟班级里的一个女生起了矛盾,小赵平时学习不好,她经常借一位女同学的作业抄。可有一天哪位女同学的作业被别人借走了,小赵因为没有抄到作业被老师骂了。
小赵因此怪上了那位女同学,两人也因此起了矛盾。为了惩罚那位女同学,小赵买了一盒图钉,趁着午休的时候,她钻到课桌下面,把图钉塞到了女同学穿的凉鞋里。
午休结束过后,女同学一站起来就感觉一股钻心的疼,一枚图钉直接扎进了她的脚心里,女同学痛的放声大哭,小张却在一边得意的笑了。
因为这件事小赵的父母给女同学的道了歉,还赔了不少的钱,而小赵也被学校勒令退学了。退学之后,她就跑到了城里打工,她年纪小又不愿意吃苦。
于是在“朋友”的介绍下进了一家夜总会上班。“要不要跟叔叔出去玩?叔叔给你钱?”小赵在夜总会当服务员,在给人送东西的时候,总有人骚扰她。
其实在夜总会里,不少的女生都会受到骚扰,但是她们为了能够多挣一些,选择了顺从客人。“哇,丽丽,你发财了?你这衣服,这手机都可贵了吧。”
小赵看着跟自己同一时间来上班的女孩,突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有钱人,心里无比的嫉妒。“没有发财啦,是其他的姐姐告诉我,只要晚上跟着客人走,就能挣钱。
我试了一下,真的挣了不少呢。”被叫做丽丽的女孩子,拿着最新款的手机,跟小赵不停的炫耀着。“切,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肯定挣得比你还多。”
一开始小赵就知道出卖身体可以挣钱,但是她心里是有些抵触的。可看着身边同时来上班的女生们,一个个打扮的光鲜亮丽的,小赵也忍不住心动了,于是她也加入了卖淫的队伍。
心生怨恨,毒杀父母小赵上班的地方离她父母居住的村子并不远,很快小张的事情就被传到了她的村子,而小赵的父母也从别人的讨论中得知了女儿的工作。
小赵的父母愤怒至极,他们赶到了城里找到了小赵,没有忍住心中的怒火,在大街上就对小赵开始打骂。回到家之后,小赵没怎么说话,但是从行为上看却乖觉了不少。
小赵的父母还以为她是知道错了。小赵可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人,她的父母让她受到了屈辱,她心里恨死了父母,她已经想到了最好的报复办法。
“妈妈,明天我去买点韭菜来,给你和爸爸蒸包子。”一大早,小赵就自发奋勇的表面自己要做饭。而小赵的父母以为这是女儿在转变,心里不由得一阵欣慰。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小赵不仅买了韭菜还买了一瓶农药。趁着父母不注意的时候,小赵将小半瓶农药倒进了韭菜里面,随后她跟没事人一样,将包好的包子放进了锅里。
为了避免这自己吃到毒包子,小赵对母亲说:“妈妈,我好久没见过奶奶了,我去陪一陪奶奶,一会包子熟了,你跟爸爸先吃饭。”
小赵的母亲丝毫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只是点头应下了。晚上夫妻二人坐在饭桌前,两人看着包子心里都十分的欣慰。可是,两人刚吃了一个包子,就开始感觉浑身难受。
尤其是小赵的母亲,她捂着肚子蜷缩在地上,嘴里开始不停的吐着白沫,眼睛也翻起了白眼。而小赵的父亲情况也不好,他的脸色煞白,满头大汗,身子没有力气的依靠在墙上。
好在这时候有邻居来串门,感觉情况不对立马报了警。警方赶到之后,小赵的母亲已经身亡,而小赵的父亲也已经失去了意识。
警方从小赵母亲和父亲胃里检测出了农药成分,在小赵家里的包子中也检测出了农药成份。随后警方对小赵进行了搜查,果然在小赵的书包里,翻到了剩下了的半瓶农药。
这下小赵根本没有办法抵赖了。警方将这件事的调查结果公布之后,所有的人都惊讶不已,小赵的邻居更是狠狠骂道:“养了十多年,竟然养出了一条白眼狼。”
案例分析:在案例当中,小赵在包子里倒农药,造成父母一死一重伤的结果,她的行为触犯了故意杀人罪,在我国《刑法》232条中有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被定义为故意杀人。
触犯了故意杀人罪的,按照其所犯情节,法院将会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无期徒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3~10年的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指的是自然人发自内心的要置人于死地,在案例中,小赵给父母下药,就是想要父母死亡。而小赵已经满18周岁,精神没有疾病她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并且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但她还是做了,说明她是带着杀人的想法行事的。在故意杀人罪中,还有一点,杀害特定的人。
比如朝夕相伴的伴侣,生养自己的父母,还有具有抚养责任的孩子等,杀害这些人的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对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法院会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是否要判处死刑,要看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和死者亲人的态度。
在案例中,小赵被警方抓捕之后,对自己的行为无比的后悔,她真切的表达了自己后悔的心情,希望能够得到原谅。
可见,小赵是有悔改之心的,法院应该会念在她态度好,给予她从轻处理,再加上小赵的父亲谅解了她,最终小赵没有被判处死刑。
除此之外,小赵在夜总会通过出卖身体获取钱财,在法律规定中,以获取金钱,财物为目的的性交,都被定义为卖淫、嫖娼。
在我国卖淫嫖娼等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在我国《治安管理法》66条中有规定,有卖淫、嫖娼行为的,要接受10~15天的拘留,并缴纳5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个人的卖淫、嫖娼行为,法院虽然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只要逮到就会给予处罚,如果屡教不改法院会追究到底。
在《刑法》358条中有规定,形成卖淫组织,诱拐、胁迫他人参加卖淫的行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其所犯的情节,法院会判处其5~10年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而且卖淫所得算是非法收入,法院会没收其非法收入。
如果在卖淫的过程中,有强迫、迫害未成年卖淫的行为,或者造成妇女死亡后果的,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处其死刑。
还有就是,在我国是不允许娱乐场所有陪侍服务的,虽然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陪侍服务终究是滋养卖淫、嫖娼等行为的温床,一经发现,其娱乐场所就要面临,关门整改的下场。
孩子的教育一直都是让家中头疼的问题,案例中的小赵,父母生养了她,却因为一时令她不快,她竟然产生了杀死父母的念头,造成了最后的悲剧。
小赵明显就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孩子,她不接受别人的指责,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不管是谁触犯了她的利益,她都会用极端的手段报复回去。
小赵的性格明显就是被父母溺爱出来的,再加上没有培养出良好的品德,才形成了睚眦必报的性格。
参考资料【1】《十九岁女孩毒死母亲》齐鲁晚报.2009-07-14
连自己的父母都能狠心杀害,这样的人不能被原谅。
这种人根本不会悔悟!!!毒杀父母,这个在古代要千刀万剐的,真人渣
这姑娘小时候的照片,一看就非善良之辈。
枉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