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贴:国民党县长产生的办法和主要职责

祥孝看历史 2023-01-15 09:02:06

1928年北伐胜利之后,国民党将北洋军阀掌管一县政务的“县知事公署”改为县政府,县知事也改称为县长,此可能即为“县长”概念在中国的首次亮相。

从1928年至1949年,国民党县长这一职务在大陆共计存在了二十一年,作为国民党政权基层机构(更下级的区公所、乡镇公所、保甲更多类似于县府的派出机构),对维持国民党统治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因此,个人认为,很有必要对国民党县长的产生办法和主要职责进行一下讨论,以便对那段历史有更深刻的理解。

抗战期间腾冲县长张问德

国民党县长产生办法

1929年,南京颁布《公务员任用条例》,宣布实行公务员制度。作为一县最高行政长官的县长,自然也能归属到公务员,并且是荐任官级公务员。

按国民党相关规定,荐任官级公务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1,有勋劳或为国民党服务七年以上;2,国内外正规大学或高等专门学校毕业;3,高等考试必须及格。

具体到荐任官级公务员的县长一职,要求必须年满二十五岁,且符合以下标准之任何一条者能可任用,否则不得任用。

注意,这里说的是符合标准之一即可,而不是必须全部符合。

标准一是通过了“县长考试”,标准二是通过了考试院主持的"高等考试”且曾任荐任官一年以上,标准三是之前没参加“县长考试”但通过了考试院复核且曾任荐任官一年以上;

戴季陶(左二)长期出任考试院长

四是在国内外正规大学或专门学校学习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各学科并拿到毕业证,且曾任荐任官三年以上,考核成绩为甲等;

五是曾任简任官一年以上者,考核甲等且有证书者;六为现任县长经内政部、铨叙部审查合格者。

上面六大标准又多次提到“荐任官”概念,以及“简任官”概念,前者在前面已有所涉及,这里不妨再补充说明一下后者。

在国民党设定中,“简任官”层级比“荐任官”更高,至少要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中的其一:国内外正规大学毕业,且有专长的;曾任国立大学教授三年以上者;有特殊勋劳或致力于国民革命十年以上者。

不管通过哪种途径成为了县长,在任用时又分成三个月代理县长、六个月试署县长、一年署理县长和三年实授县长等四种类型,这几者依次递进,直至实授。

虽然国民党县长产生办法看似条件严苛、逻辑缜密,实际上执行起来却又大走其样了。这是因为:

一则很多省府主席直接荐用亲信为治下的各县县长,二则由于战事频仍,军人地位上升,师长、旅长都能举荐县长人选,因此不少县长由部队校级军官直接兼任了。

比如韩复榘主政山东时,就明文规定其部队现任少校以上军官并任职两年以上就能获得县长举荐资格。

山东省主席韩复榘

国民党县长职责所在

一般情况下,国民党各县府设四局N科,四局基本固定,分别为财政、建设、警察、教育四局,一等县四局外另设四科,二等县另设三科,三等县另设二科。

县府设县长一人,其职责准确表述为:受省府监督,办理全县自治事务;受省府指挥,办理上级的委办事务;

也就是说,国民党县长在省主席的监督和指挥下,统筹办理县内有关民政、财政、教育、建设、治安、军事、地政、社会等多方事宜,具体就不需要过多解释,几乎大同小异,大家都懂。

特别值得另外强调的是,国民党各县县长有时还会兼任负责征兵、训练新兵的团管区司令一职,可能这也是国民党县长的一个显著特色之一。

小结

从1930年中原大战,到军阀混战,到1937年全面抗战,再到1946年全面内战,战争几乎贯穿了国民党在大陆的整个统治时期。

正因为此,国民党县政基本成为了军事的附庸,国民党县长的大部分工作也基本围绕着军事这条主线进行。

与此同时,原本正常流程的国民党县长产生办法,亦受到了战时体制的巨大冲击,从而变成省主席以及地方军人实力派的私相授受,这到底是是国民党县长之幸还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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