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上海女教师要求删除被偷拍影像的视频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视频中,一位女教师在街头被一位长者偷拍,面对质询,对方以“街拍”为由试图辩解,但最终在女教师的坚持下删除了影像。这一事件不仅登上了热搜,更引发了公众对公共空间摄影行为边界的深刻思考。
在现代社会,随着移动摄影设备的普及,街头摄影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现象。然而,部分拍摄者却假借“纪实创作”之名,擅自拍摄他人影像用于商业传播,甚至将镜头对准女性,这种行为不仅令人反感,更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制作、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公共场所的开放性并不意味着个人肖像权的让渡,任何针对性的拍摄行为都应以尊重他人权利为前提。
此次事件中,女教师的据理力争获得了舆论的广泛支持。这不仅是因为她勇敢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更因为她为那些选择沉默的受害者树立了榜样。网络调查显示,超过七成的受访者曾遭遇过类似情况,但多数人选择了隐忍。这种“受害者沉默”的心理定势,往往助长了侵权行为的滋生。而女教师的维权行为,无疑打破了这种沉默,让更多人意识到,面对侵权行为,勇敢地站出来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同时,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健康的街头摄影文化应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专业摄影师建议,涉及人物特写时应主动沟通并获取授权。城市管理者也可以通过设置提示标识、划定专门拍摄区域等方式,平衡创作需求与隐私保护。例如,成都太古里的“友好拍摄区”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它既满足了创作者的需求,又保障了行人的权益。
在这个人人皆可成为拍摄者的时代,我们更应恪守法律底线,秉持尊重原则。影像创作固然美好,但只有在尊重他人权利的前提下,才能真正成为记录城市美好的载体,而非侵扰他人的工具。上海女教师的这一事件,不仅是对个人权益的维护,更是对公共文明的一次生动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