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灰”这个词,其实就是指公公和儿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
在《红楼梦》里,焦大曾经用一句名言来骂贾府:“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指的就是贾珍和秦可卿之间的丑事。
当然了,这种有悖人伦的关系在古代其实也不少见,那时候社交渠道不是很畅通,大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比较避讳。
不过现在社会开放了,大家也都变得更加文明,这种关系就比较少见了。
虽然扒灰这种有悖人伦的现象很少见了,但并没有完全绝迹。
李秀娟,1967年出生在江苏盐城的一个穷困农家,家里有五个哥哥姐姐,她最小,舅舅不疼姥姥不爱,她的童年充满了灰暗和冷漠。
那个年代,贫困农村的家庭普遍缺乏教育意识,李秀娟也没能例外。
初中还没毕业,她就不得不辍学,离开学校后也没有更好的出路。
在那个年代,对于贫困家庭的女孩而言,要想改变命运,似乎只能靠“脸”,嫁个有钱男人。
李秀娟,这姑娘长得苗条,又有一张漂亮脸蛋,从十六岁开始,想提亲的小伙子就一直没断过。
但你知道吗?她心里压根儿没把他们当回事。不是说这些小伙子长得不帅,主要是他们家里都太穷了。
这李秀娟过够了穷日子,心里就想着要嫁个有钱人家,过上点好日子。
但话说回来,婚姻这事,也得讲究门当户对。
李秀娟虽然长得不错,但她家就是普普通通的农民家庭,自己也没什么文化,那些有文化,讲究的家也看不上她。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李秀娟心里的那个烦恼啊,也跟着一天天加重。
现在不光是小伙子给她写情书,就连那些已经成家的“大款”也开始对她有意思了。
李秀娟在砖瓦厂干活儿,有些有钱的老男人打听到她,专门跑到砖厂去送好吃的、化妆品。
李秀娟虽然是个姑娘家,但不想让自己的名声被这些人给毁了。
所以她开始降低自己的要求,哪怕对方长得稍微“困难”一点也行。
她妈妈也劝她现实一点,别太挑剔了,现实当中都是“好汉没好妻,赖汉娶花枝”,要不然挑来挑去就变成老姑娘了,会被街坊邻里取笑的
李秀娟18岁生日那天,媒人给她介绍了一个叫陈国平的小伙子。
听说这小伙子的爹是村里开拖拉机的,家里还有五间大瓦房和三大件——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这样的条件在村里可是数一数二的。
可能现在的年轻人不太能理解,觉得开拖拉机、住大瓦房也不算什么有钱人。
但要知道,在集体经济时代,一个村里也就只有一台拖拉机,有些村子甚至一台都没有。
能开拖拉机的都是村里有头有脸的人,他们能量大,赚钱比普通老百姓容易多了。
那时候,电视机在农村可是稀罕物。如果哪家有电视机,那肯定是村里的首富。
而80年代的农村,房子的墙大多是土墙,能用得起砖头包边就已经跟现在的别墅一样,算是“豪宅”了。
所以啊,李秀娟听到媒人介绍的条件后,心动了。
可是到了相亲那天,她却有点犹豫了。这个陈国平的小伙子长得还挺不错的,个子也不矮,白白净净的。
可就是情商有点低,笨嘴拙舌的,说话直来直去,不会主动找话题聊天,问一句才答一句。
跟这样木头疙瘩一样的人过一辈子,肯定会很没意思。
但李秀娟转念一想,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呢?
这世界真是小啊,李秀娟在订亲的时候来到婆家,当认“公爹”的时候她惊呆了。
原来未来的公公陈老三也曾到砖厂勾搭过她,给她送过化妆品,还邀请她去看电影。
李秀娟又开始犹豫了,这位公公显然是个老色鬼,以后可怎么相处啊?
但她转念一想,之前是不认识,现在成为他的儿媳妇,他应该不会再乱来吧?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李秀娟决定嫁到陈家。
半年之后,李秀娟终于嫁到了陈家。
她心里也有些忐忑,不知道未来的日子会怎么样。
但是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她就要尽力去适应和相处。
结婚之后,李秀娟真是苦不堪言。
她的老公陈国平实在是太木讷了,完全没有一点情趣,就像个机器人一样,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而且做什么事情都得手把手地教他。
更糟糕的是,陈国平还有一个难以启齿的问题,那就是年纪轻轻就已经在夫妻生活方面不行了,表现实在让人失望。
相反,公公陈老三却能说会道,心思细腻,对她非常关心照顾。
陈老三有多牛?他能够准确地看出儿媳在想什么、需要什么。
比如,饭还没做好,儿媳才刚感觉到饿,他就把荷包蛋端过来了。
又比如,儿媳出门时快下雨了,他早就把伞和雨衣准备好了,放在了自行车上。
甚至连儿媳的大姨妈什么时候来,他也记得一清二楚,早早地就把卫生巾准备好,放到她的化妆台上。
他不仅这样,还特意泡好了红糖水,并偷偷提醒她:“这几天别洗衣服。”
李秀娟很喜欢拍照,他就花了相当于现在买一台小轿车的钱,一千多块钱买了一台照相机。
陈老三还学会了拍照,专门为她拍照片。
李秀娟有一次在看电视的时候随口说了句“骑摩托车多威风”。
没想到,不到十天,陈老三就买回了一辆全新的摩托车。
李秀娟被这个举动感动坏了,甚至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要是她老公也能像公公那么贴心,那就太好了。
有一次公婆和小姑都走亲戚去了,丈夫陈国平也不在家,李秀娟肚子不舒服,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快到中午的时候,陈老三突然回来了。
他轻手轻脚地将一只烧鸡和一碗米饭端到了李秀娟的床头。
李秀娟虽然感激不已,但因为身体不适,她摆摆手表示没有食欲,不想吃。
公公陈老三却说:“娟儿,要不我喂你吧”。
说完,他便不由分说地坐在床头,一口一口地喂了起来。
李秀娟被公公的细心和体贴所感动,她是个有情调、渴望温存的女人,怎能不心动?
于是在这温情脉脉的网中,李秀娟没有等公公动手动脚,就已意乱情迷,她不顾自己的身体状况,热情地贴了上去。
俗话说“纸包不住火”,李秀娟的婆婆首先察觉到了不对劲。
渐渐地,李秀娟的小姑子、陈老三的女儿也从父亲和嫂子的眼神中,嗅出了不寻常的气氛。
婆婆是个顾大局的人,她没有大哭大闹,而是选择了旁敲侧击,劝说丈夫适可而止。
她心里明白,家丑不可外扬,如果事情传出去,毁了一家人的名声事小,重要的是儿子和父亲以后如何相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这个家不是散了吗?
女儿也曾经跪在父亲面前,哭着求他回头是岸,还吓唬他说:“哥哥知道了会杀了你的。”
可是,那时候的陈老三已经鬼迷心窍,李秀娟也是对他深陷其中,根本分不开。
最后,婆婆实在看不下去了,气得直接离家出走,回娘家去了。
女儿已经住在学校不回家了,说要和父亲断绝关系。
对于家里发生的一切,儿子陈国平却却一直被蒙在鼓里。因为他的情商实在太低了。
之前他本就害怕和妻子在一起,因为自己的那方面不行,妻子疏远他反而让他觉得是一种解脱。至于背后的原因,他从不去想。
不久后,李秀娟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为陈小勇。
街坊邻居都知道这孩子的父亲是谁,唯独陈国平却毫不知情。
孩子出生后,陈国平欣喜若狂,整天宝贝得不行,经常抱着孩子上大街。
邻居们逗他:“爱平啊,这个孩子怎么那么像他爷爷?”
陈中平乐呵呵地回道:“我是我爸生的,像我爸就对了。”
在陈中平眼里,父亲一直慈爱无比,他压根儿没往那方面想。
直到1991年夏天,他才猛然惊醒。
那天,陈国平要为一家纸箱厂送货去河南,匆匆忙忙出门了。
但没走多远,他想起忘记带驾驶证和身份证,于是赶紧回家取。
当他回到家时,眼前的景象让他惊呆了:儿子陈小勇正独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而他的爷爷和他的妈妈则在西厢房里“拍照”,卧室一片混乱。
他气得浑身颤抖,质问:“原来邻居们说的都是真的?”
陈老三还是那么镇定,说:“没有的事,我只是在给娟儿拍照,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什么事也没做。”“你还狡辩!”陈国平愤怒得说不出话来,双手捂住脸,泪水从指缝里涌出……
虽然陈国平老实木讷,他也知道廉耻。他无法接受父亲鸠占鹊巢的事实,也不想和父亲共有一个妻子。
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去找母亲,后来又到法院提出离婚。
最后,陈中桂和李秀娟成为夫妻,“翁媳变夫妻”,“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他们真的会幸福吗?也不尽然。
有一次陈老三发现李秀娟跟自己亲热时总是心不在焉,这让敏感的他心里开始犯嘀咕。
他担心自己跟李秀娟年龄相差20多岁,日后她会不会嫌自己人老力衰,然后看上哪个小白脸?
为了防患于未然,他经常吃补品,努力保持身体健康。
年龄差距也会导致代沟,陈老三可谓是费尽心思。
然而,尽管如此,他还是没能留住“儿媳”的心。
因为他的灵魂已经苍老,面容也已显得衰老,体力也在逐渐衰竭。
相比那些生龙活虎的小伙子,他永远无法跟他们相比。
就在这时,陈老三收到一封信,信上的内容是:"我发现李秀娟正在和一个小年轻约会跳舞唱歌。"
两天后他又收到了一封信,里面写着:"我看到李秀娟和别的男人在公园散步。"
陈老三被捕后对警方说,他怀疑这两封信是前妻让人写的,存心挑拨他和李秀娟的关系。但由于没有证据,也无法查实。
从那时起,陈老三开始疑神疑鬼,也不敢出车了。他整天守在家里看着妻子,不让她离开一步。
两个人就这样在家里度过每一天。然而,问题很快就出现了。再多的积蓄也经不起坐吃山空。
为了让小孩上学方便点,李秀娟提出要在城里买房,再加上村里的人都对他们议论纷纷,她也无法承受,总不能一辈子不出门,她想换个地方住。
然而,陈老三并不这么认为,他认为这是因为老婆嫌他已经老了,想要抛弃他。
他愤怒地说:“分手?你在开玩笑吗?你把我榨干了,想找小伙子?就想跟我分手?白日做梦!哪怕是同归于尽,我也不会放过你。”
听到这些话,李秀娟简直不敢相信,不敢相信如此绝情的话会从那个曾经含情脉脉的人嘴里说出来。
从陈老三的眼神中,李秀娟看到了让人心悸的东西。
她感觉这个家已经不再是过去充满温情的地方,而变成了一个潜在的危险之地。
于是,李秀娟心中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逃离这个险境。
这天早上,陈老三因为吃了补药而感到困倦,还在沉睡。李秀娟小心翼翼地走出家门,逃了出去。
陈老三醒来后,看着空荡荡的房间,一种被愚弄的感觉涌上心头。
他为了她,不惜与原配离婚;为了她,不惜与儿子闹翻;为了她,不惜倾家荡产;为了她,不惜身败名裂。
可如今,她却残忍地离他而去,毫不留情。
陈老三的心被仇恨扭曲,他产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报复!
1992年3月8日下午,他给李秀娟写了最后一封绝笔信,信中写道:“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然而李秀娟对此置之不理,不屑一顾,无动于衷。
陈老三感到绝望的深渊正在吞噬着他。他决定采取最后的疯狂行动。
他去农资商店买了一瓶“敌敌畏”,还在日杂店买了一把剔骨刀,准备开始他的最后篇章。
1992年3月18日下午,陈老三看到李秀娟从家里出来,去帮助一个闺蜜干农活。
陈老三立即到路边的商店买了一大包瓜子,搬了一把椅子,坐在路边一边嗑瓜子,一边等待。
当一包瓜子快嗑完的时候,李秀娟骑着自行车来到了他的身边。
陈老三像疯了一样冲上前去,从怀里掏出了剔骨刀……看着这个“负心人”倒在血泊中,陈老三心满意足。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那瓶农药,一仰脖子咕咚咕咚喝了下去。
可能是敌敌畏买到了假货,也可能是已经过期,毒性不足,陈老三被抢救了过来,生命危险得以解除,然而他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1992年8月30日的公判大会,宣判陈老三死刑,立即执行。
宣判过后,陈老三被绑缚刑场。行刑的时候,他的双腿瘫软,被架上了法场。
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陈老三结束了罪恶的生命。
人生在世,理应懂得廉耻之心,而陈老三却因为畸形的爱恋而陷入痴狂,不惜越过道德底线,最终自食其果,咎由自取。
神经病,污蔑盐城
现在也要有道德审判大会。
胡编滥造
小说都不敢这么写,但却是血淋淋的真实案例[捂脸哭]
你这写的,盐城那么大,总得交待是那个县那个公社吧,否则是不是子虚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