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警界第一败类”,敛财5800万,霸占舞女,让情妇给他生娃!

车有辙 2023-03-16 16:24:04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钱财本就是身外之物,但是在这个物欲横飞的时代,金钱成为了大多数人所追求的,有的人是为了生活,而也有一小部分人也是为了更好的”生活“。生活与生活却又大相径庭。

当一个不同人拥有了大量的财富,我们习以为常地会称他为“暴发户“、”大款“、”土豪”。但试问若是一名警察拥有了大量的财富,我们又该称其为什么呢?警察多么神圣和具有安全感的职业,若是一个警察爱上了钱财,那么必定会坠入万丈深渊。

今天的要讲的就是具有讽刺意味的人物,本来是身为一名人民警察的林福久,却在金钱道路上越陷越深,最终成为了人人喊打的“警界第一败类”。

情人完成的求子美梦

97年对于林福久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一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天林福久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儿子。

在医院的走廊中,与其他产房外等候的家不同的是,林福久没有他们乞求母亲和孩子双双平安的祷告和期盼,而林福久仅仅是抱着自私之心,不担心人的安危,而是迫切希望能够生个儿子。

很久之前,林福久就做梦都希望自己能得到一个儿子,因为他“偌大的家业”正迫切需要一个男子来继承,而不巧的是,林福久的妻子仅仅给他生了个女儿,未得到儿子的林福久,一直有这个心结。

读者可能会想,他孩子不是还没出生呢么?其实产房之中的并不是林福久明媒正娶的结发妻子,而仅仅是他的一个比较重视的情妇。在林福久的心中,女儿虽然也是重要的,而且夫妻俩对女儿也是娇生惯养,但在林福久的心中儿子的地位是女儿不能替代的。

不知是传统观念的影响,还是对男孩子情有独钟,因此林福久在得到儿子以后极其高兴。其中的难言之隐是,作为公职人员,林福久不能公然违反国家规定,继续生儿子自然是行不通的,因此他把主意打到了情妇身上。

说到这名被林福久极其重视的情妇可大有来头。林福久与这名情妇相识于舞厅,而林福久见到她以后也是没有藏着掖着,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摆出自己的身份和家世,庞大的经济和权势令她马上主动靠拢。

由林福久还去舞厅这种场合,就不难看出他的私生活是多么的糜烂。似乎是臭味相投令其和情妇两人很快走到了一起。这女人也不是什么善茬,因为她的父母和她都是比较爱财虚荣之辈。

林福久对这名情妇所打的保票是让她和她的家人都过上好日子,即使是知道林福久已经成家,已经有了家室,也毫不担心和退却。“一拍即合”的两人便开始私下的灰色交易。

很快,情妇为林福久十月怀胎,焦急的等待和强烈的期盼之时,林福久终于如愿以偿,内心欢呼雀跃的林福久打开了心结,从此便对于自己的身后事再也不介怀。

得子之后的“狂欢”

事实上,林福久在自己家中花费也比较少,出手不算阔绰,但是对宝贝儿子却是大手笔。此外,林福久每个月都会给这名“功劳卓绝”的情妇一万元的生活费,放到现在1万元并不算特别多,但是那是九十年代,这种分量可想而知,从这可以看出来一点古时候的“母凭子贵”。

在对于情妇的承诺上林福久也并没有食言,每当她要求什么,林福久二话不说直接欣然答应,各种昂贵的女士首饰、手表等都是家常便饭,就算是豪车也是不会犹豫,别墅也是不缺她的,根据情妇自己的感受来讲就是,一切尽在享受即可,豪华的装修,深圳的房子就是人间天堂。

试问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会有如此高的工资来支持林福久的这一系列操作么?回答是肯定的,那绝对不可能,即使是林福久不说,我们也可以知晓他的钱从何而来。

身为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高级领导的林福久的不义之财都是通过他的受贿行为而来。其实从九十年代初时,他便开始了暗中操作,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敛财,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便受贿高达5800多万元人民币。

而且这是在九十年代,钱数以千万来计数,这是多么的可怕,这些钱包含了多少的不正义、黑暗和不公平又有谁能知晓呢?

这些钱财他一方面用于享受,经常出入于各种娱乐会所,同时在情妇给他生了儿子以后,他也是放飞自我,就连歌厅舞女都不放过。另一方面对他的情妇进行“供养”,更重要的是他的儿子深受他的看重,对其儿子所投入的绝对不会少于他的情妇和自己的花费。

这些钱对于受贿、敛财的林福久来说都是小数目,只不过九牛一毛。后来欲望更甚的林福久变本加厉多方渠道进行敛财,商业、权力、房贷他是应用都用,为达到更多的钱财而不择手段。

无形中大手已经在慢慢伸向他,他却不知,因为黑暗的角落终究会迎来黎明,法律不会容忍任何一个毒瘤。

林福久的生财之道

在知晓公职人员不能参与从商的情况下,林福久仍然一意孤行,88年与香港的商人进行交流来往,在他们的共同操作下倒卖钢材,因此事件林福久就获得利润高达500多万元人民币。

通过暗中操作股票,也为自己敛财430多万元人民币。93年他又参与长丝方面的生意,又通过此途径获得了400多万元人民币。

当然不止如此,林福久仗着自己作为一名位高权重的警察开始利用自己的权力敛财,这与经商的钱财不同,关于工作方面的钱财大都可称为受贿而来。

林福久权力在手中掌握时,通过越权执法来刁难企业,以不正当的理由来逼迫企业向自己支付钱财,这种威逼的手段真可谓恶劣至极。

94年时,林福久还涉及房地产行业,为了能够得到足够的钱财,贪欲熏心的林福久直接向暴利行业的房地产厂商索要钱财,利用职位的威慑,最后在一系列的黑暗操作下用60平方米的小破房置换了255平方米大的新房子,真是欺人太甚,罪大恶极。

此时会有人不禁发问,这些人为什么不去举报,以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其实他们为求自保,往往会破财消灾。

欲望是无底洞,永远无法填满。以上的种种不当行为为林福久积聚了大量的不义之财,本来他也是感觉自己挺满足了,毕竟权和钱都在自己手中。但当与香港的朋友交流时,他发现自己的“水平”还远远不及他们,此时欲望的种子在林福久的心中再次发芽,势头比之前更甚。

在攀比心理的驱使下,贪婪的林福久将一个亿作为自己的财富目标,因为他在这些狐朋狗友交流后认为没有一个亿自己在别人眼中根本就不值一提。

为了能够被人仰望,林福久开始动了其他的歪心思。林福久深知一辈子自己也挣不了那么多钱,因此,他比之前更加疯狂,基本工资已经不被他看在眼里。

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的他知法犯法,93年开始放高利贷,谋取其中的暴炸利益。曾经有一老板为解决工人们的工资问题,直接向林福久借款200万元人民币,结果此老板虽然解决了燃眉之急,但不知其掉入了林福久的精心之下布置的陷阱。

只借了十个月的期限,但却因为五分的按月计算的利息,这名冤大头老板就需要向林福久交付100万元的利息,但资金紧张的老板没有钱来还债。

林福久就让其签下了另一个借条,这时欠款数目变成了300万元人民币,延续了又十个月的期限,但是这次还要另外付出60万元人民币的利息。林福久使用此种方式“挣钱”屡试不爽先后向12人放贷,利息完全远高于国家规定。

前前后后,林福久通过此种方式,利用原本2100万元人民币的本金却一下在短时间里挣得了1179多万元人民币的利息。

放贷只是林福久敛财的手段之一。骗用职权也是其敛财的重要方式,在深知案件构不成违法犯罪的下,林福久却将案件交给管理税务的相关部门,在这种情况下大肆宣扬自己的权力,这样就会使关于牵涉到相关案件的企业和公司对其靠拢并偷偷“进贡”。

“多方发展”引来末日

通过各方手段,林福久总共敛财高达5800多万元人民币。钱财并不能使他满足,当然少不了对美色的追求,自己有权,有年轻漂亮的情人,还有令自己心满意足的儿子,林福久开始放开自我,开始了他的猎艳之路。

服务类的小姐成了林福久的美色对象,林福久为了得到满足,帮助了这名小姐许多。例如将其全家的户口迁到了鞍山,并通过10万低价将房子送给了他们家。初尝甜头的姑娘,因此更加卖力地讨好林福久。

对于这种违法乱纪的恶劣行为,林福久也因此被称为了“警界第一败类”,这种无视法规知法犯法的人应该称为穷凶极恶之徒。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逃不了法律的制裁,法律之剑终会刺破黑暗,迎来光明。最终林福久因不当途径贪财、敛财以及重婚被组织判处。04年5月24日,林福久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同时失去了终生的身份权力,他在位所贪的钱财全部没收。

同年12月24日,林福久被执行死刑,正值西方的平安夜,昔日猖獗贪婪的人物——警界的第一败类终于被铲除。

根据林福久本人的表述称:“我一定要地位比别人高,挣得钱比别人多“。这时的林福久拥有着“少年争强好胜的意气”。但没有用到征途,未给人们带来福祉和公平。

结论

在人生的道路上,金钱往往会使人向往,这是没有错的,因为人人都想要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正当的手段和渠道是非常重要的。金钱不是生活的唯一,因为生活在于心灵的满足,精神上的富足,而林福久显然是不懂得生命的意义,欲望已经淹没了他的理性,最后沦为了欲望的奴隶,成为了阶下囚。

人生道路何其曲折,漫漫长路上我们要时刻对法律保持敬畏,因为法律神圣不可侵犯,是我们社会生活稳定进行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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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有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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