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古时代我就已经存在了。上古时代人们喜欢与石头打交道,人们就喜欢上我了。大概别的东西不算什么,只有晶莹剔透的我才算是宝贝。
妇女们常把我挂在脖子上,插在头上,装饰得她们美丽漂亮。又有的女人们与男人们把我供在屋里,成了他们可贵的财产。
因为这样,甲骨文里就出现屋子下面放着一串玉,成了“宝”的最早写法。

到了商代,贝因其色彩斑斓,小巧玲珑,只有滨海地区才有,中原地区罕见,中原地区只有靠进贡或靠商业交换才能得到,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宝贝,是财富与荣誉的象征。
因为这样甲骨文里又增加了“臼”,这是贝的象形文字。贝就与我共置在一起,称为宝。
从此“贝”与“宝”就结下了前世的因缘,“宝贝”就成了一个词,成了人们心中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