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江城城北“1·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据函文披露,1月11日8时许,广东中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你辖区城北街道国鼎贻景湖畔花园工地搭建脚手架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江城区政府需具体落实三项督办事项。包括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30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经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等。
函文全文如下——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江城城北“1·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江城区人民政府:
1月11日8时许,广东中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你辖区城北街道国鼎贻景湖畔花园工地搭建脚手架作业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
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3日
(信息来源:阳江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