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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看护队员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看护队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看护队员10名(仅限男性)。
二、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签订劳动合同、派遣用工,所聘人员不具备政法专项编制、无行政或事业编制,不具有辅警身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2、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五官和体型端正,无传染及重大疾病,身体无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校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纹身。
(二)年龄条件
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1994年5月25日至2006年5月25日之间出生)未就业人员。
(三)学历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毕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因寻衅滋事、黄赌毒、盗窃等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被聘用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党籍、团籍、校籍的人员。
5、曾被公安机关、相关单位聘用为辅警、巡防队员后被辞退或个人自愿辞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看护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25日在县城相关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25日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至报满为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西峡县二道河路218号(司法局向南100米),南阳市辉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4、报名费用:考务费100元/人,现场缴费。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资料后,须缴纳考务费,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5、报名要求:现场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招聘看护队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以及相关的荣誉证书、特长证件等;属于退伍人员必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后,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
7、注意事项: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通讯不畅、主动放弃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测试
1、体检:所有报考人员统一参加体检。除符合招聘要求的基本身体条件外,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执行(体验费用自理)。不符合体检标准的视为不合格。
2、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的项目进行,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计算机考试:体能合格人员参加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按计算机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体型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5、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计算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
(四)政审
考试合格人员进入政审,逐人严格填报《公开招聘看护队员政审考察表》,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单位逐一严格审查并签字盖章,统一审查归档。
(五)公示与聘用
1、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与南阳市辉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半年见习期,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