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公开消息显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第26号)和《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免实地核查和告知承诺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指导意见(试行)》(辽市监发〔2021〕13号),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获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辽宁金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科生物)涉嫌以欺骗手段获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辽宁金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获证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那么这家涉嫌以欺骗手段获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到底是干什么的?
根据辽宁金科生物官网内容显示,辽宁金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前身为营口金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万平米,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拥有年产15万吨有机-无机多功能复混肥和20万吨有机肥生产线各一条。公司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大辽河入海口左岸的营口市辽河经济开发区(原中小企业园)。
据工商信息,辽宁金科生物法人为刘某伟,该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环保肥料生产、技术研发;生产及批发、零售:复混(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肥料、水溶肥料。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刘某伟已经被限制高消费,公司有一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金额为6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