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m³高炉配套项目,获批!

冶金小璞玉 2025-01-15 10:30:42

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1×318m3高炉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交天发〔2024〕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1×318m3高炉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2〕97号)和委托吕梁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1×318m3高炉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现场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1×318m3高炉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优先利用交口县尚洁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再生水,不足部分由已批复的岩溶地下水补充,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核准取水总量为43.79万m3/a(再生水15.48万m3/a、岩溶地下水28.3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1.09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70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资源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及时报送当地用水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在线计量设施及远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自觉接受交口县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1×318m3高炉及其配套工程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你单位编号为D141130G2021-0065的取水许可证按程序予以注销。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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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小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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