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于2021年与恒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原定23年10月31日交付,由于恒新自身问题导致不能如期交付,直到24年9月收到恒新交付通知,通过恒新交付人员讲解,现经过生态城建设局验收,但是经过现场确认小区内存在一下问题:
1.健身设施未安装
2.地下车库未建设完毕无法使用
本人所购房屋问题:
1.客厅门窗未按照合同安装(后通过2个月催促给安装了),安装后地砖未镶嵌,移门墙包口未安装
2.室内热水器未安装
经过与恒新多次沟通至今仍未完善。
恒新苑这种状态生态城减少局是如何完成验收的?物业催促交物业费
回复:
生态城建设局回复: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热水器安装问题正在与相关负责人协商处理中;客厅推拉门安装后,下方过门石(地砖)未镶嵌,移门墙包口未安装,要求尽快处理维修。经我局协调,开发商表示过门石(地砖)及推拉门墙封口问题预计3月底维修。
(内容来源:北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