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长沙城区房产,外地读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外地回长;有两套距离较远的房产的长沙市学籍孩子还可以申请跨区派位。
但在房产的问题上,又涉及到一个共有不动产权的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很可能无法凭借房产申请外地回长或跨区派位。

一、房子是共有产权能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持共有不动产权证(含房屋产权证)或已网签备案房屋交易合同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可以享受该套房入学资格。举个例子:如果房产证上是学生和学生爷爷的名字,这套房子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如果房产证上既有学生和学生爷爷的名字,还有叔叔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这套房子不可以作为入学依据。
二、不同的区对于持共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有不同要求
①共有不动产权证的份额有要求
在2023年芙蓉区幼升小的政策宣讲中,芙蓉区明确要求:如果是共有产权房入学,儿童本人或父母持有产权份额至少达30%。之前有家长咨询了雨花区是要求共有产权尽量在50%以上。
②该房产是否是唯一产权有要求
如果学生本人或父母在长沙城区无其他房产,只有这一所持共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可以以此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如果学生本人或父母在长沙城区已有完全产权房产,还想凭借另外的持共有不动产权证的房子作为入学依据的。如果该共有产权房产在开福、芙蓉或天心区,然后想以此作为入学依据申请跨区,到这几个区小升初的,可以。
如果该共有产权房产在雨花区或湘江新区,然后想以此作为入学依据申请跨区到这两个区小升初的,不可以。雨花区教育局曾经公开回复过家长:若城区内拥有完全产权房产,则共有产权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而之所以雨花和湘江新区在已有完全房产的前提下不能凭借共有产权房产跨区,大概率是因为这两个区的学位比较紧张,所以对于“入口”管控的比较严格。
关于共有产权房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还有疑惑的可以致电相关区的教育局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