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大学生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不当言论,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近日,唐山某烧烤店内打人事件引发关注,舆论持续发酵当中。
案件很清晰,九名嫌疑犯全部落网,官方部门非常重视,社会各界也会继续关注这件事情的后续,所以不可能出现意外。
舆论中却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有一些人再次打着“受害者有罪论”的旗号开始寻找存在感,在网络上发表一些“特立独行”的言论,方能显得自己很独特。
不幸的是,发表这样的言论的竟然是高等学府的学生,而且还来自政法大学。
一名来自西南政法大学生,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表言论,指责这几名受害女性,称她们在遇到骚扰后“态度太冲”是被打的主要原因。
一些言论难以入耳,实在无法阅读第二遍。总之,他们的意思就是女生被打是自己太“愚蠢”了,其本质是倡导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完全无视人类文明体系下的法治规则。
很难令人相信这些论调是从一名在政法大学上学的高材生口中说出来的,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怀有相似论调的人不止一个,而是一批人。
视频大家都已经看过很多次了,没有看过的也大概了解事件的经过,网络上有详细的解读,不多赘述了。
如果言论自由建立在蔑视人性的基础上,可剥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言论存在?
一方面,这些人生活在毫无波澜的温水里,从来没有体会过人间疾苦,更没有亲身经历过此类的事故,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以高高在上的姿态蔑视众生疾苦。
另一方面,这些人读着空泛的道德理想,畅想着虚幻的理想世界,久而久之把自己带入进了上帝的视角,认为所有人都是整齐划一的螺丝钉,就应当按部就班扎进一个角落,不见阳光。
他们自认为可以享受自由的思辨王国,远离烟火气太久了,自认为能够肆意评论他人的权利,实际上是幻想出来的。
必须得承认,这些言论只是极少数,并不能代表某个群体;也必须要承认,这样的声音真实存在,既然真实存在,就有必要正视并解决。
怎么解决呢?
西南政法大学通报称,该学生因在互联网回应唐山被打女,造成不良影响。鉴于他能主动承认错误,检查认识深刻,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这只是完成了第一步,属于学校的那部分完成了,接下来才是更重要的,就是反思。
当我们在教书育人的时候,我们在教授什么?我们的学生在学习什么?
就法律这门课程而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罗翔说得好,没有愤怒就没有正义。言外之意是什么呢?法律存在的根本是为了正义,正义是人民群众基本权益得到保证。
也就是说,当一个学法律的人,连最基本的“人”的愤怒都没有,连对于不公事件的情绪都没有,连为不公发声的欲望都没有,不是说明人出了问题,就是法律出了问题。
是时候回归初衷了,大学生们需共勉。
[汗]很难想象,这都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