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报道,山东济南一个叫赵某的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比他小8岁的叫孙某的漂亮女孩。赵某对孙某一见钟情,孙某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人,长在了赵某的审美观上。让赵某想不到的是,孙某也看上了他。
要说孙某看上他也正常,毕竟赵某条件不错,房子车子都有,工作也能拿到台面上。女孩年轻,貌美,似乎这个婚姻看上去很般配,各求所需。
赵某也就没有了解那么多,想要快点结婚。他们仅认识一个月,赵某就和孙某闪婚了。他按照当地的习俗,付给了孙某8.6万彩礼。
孙某也没有多要,这让双方都很高兴,他们成为了一对新婚夫妇。
可是,让赵某想不到的是,两个人自从结婚后,孙某就找各种理由摆脱他,不和他一起同居。关键是孙某还以各种理由找他要钱。说的是购买手机,电子产品,黄金饰品。若是不给,两个人就吵架。
孙某到底什么意思?怎么一直不在家呢?
赵某因为孙某不和他同居,还经常给他要钱一事,俩人大吵一架,这一次吵架彻底惹怒了孙某,孙某不接他电话,也不和他见面,本来赵某是想要复合的。
他还喜欢这个女孩,也想和女孩白头到老。但是,通过各种努力,他发现自己还是无法挽回人家的芳心。人家就没跟他过日的想法。为了避免人财两失,他就将女孩起诉到了法院,让女孩退还彩礼,和买礼物的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他被告知,女孩有过三段婚姻,还是在4年里嫁了3次人。这也有点太频繁了吧?这不就是妥妥的婚姻诈骗犯吗?
就是因为在婚姻中,孙某是利益既得者,所以趁着自己年轻,不断的出嫁,不断的要彩礼。这就有点过分了?真的很过分。
也是因为孙某的过往,确实很不堪,如此频繁结婚离婚,一看就是骗彩礼的,总不能三四个丈夫,一个都不能让自己满意吧?
这就是典型的靠着结婚牟利呀。
所以最终法院支持了赵某,判决孙某返还赵某全部礼金8.6万。虽然法院是这样判的,赵某能不能从孙某这里将钱要走,就不得而知了。
想要把钱要走,恐怕也没有那么容易吧?
4年结婚3次,这件事让网友很不理解,认为这样的判决,属于不痛不痒,只会让女孩再去找下一个肥羊。应该严惩这样的女孩,给她们判刑,让她们为自己的诈骗,付出代价。
无独有偶,还有一个网友说,他的同学结婚花了40万,其中彩礼18.8万,酒席10万。剩下的钱是给女生看妇科病的。三个月就闹离婚,以父亲生病需要照顾为由,一去不回。拖到六个月打离婚官司,一查女的前面结婚三次,都没有领证,办婚宴的那种......
网友认为这就是诈骗行为。
还有网友认为,4年结婚3次,仙女创业肯定要给足干劲,专业骗彩礼的。
有的闪婚遇到的是真爱,有的闪婚遇到的是真骗呀,这说明啥,找对象找知根知底的有多么的重要。
事实上关于婚恋方面的“诈骗”事件,还有更加离谱的。就好比这两天报道的,江西的一个男子,和新婚妻子结婚13天,发现没法同房。新婚妻子一直来“姨妈”,到医院里检查,他才知道妻子只有一个肾,而且被诊断为先天性双子宫。
也就是说妻子是隐瞒病情嫁给他的,他没想放弃这段婚姻,把妻子送到医院看病,彩礼26.8万,加上看病的钱,他前后花了50多万。
如此掏心掏肺,还是不能换回人家的真心。人家不愿意给他过日子,两个人只能对薄法庭,结果被判返还4万彩礼,对于这件事他表示不满,到处诉苦。
大家觉得是不是很离谱?
像这种短时间内频繁结婚的,而且每一次收了彩礼,都没有全额退还的。就应该给她们警告,让她们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4年结婚3次,这不就是典型的骗婚吗?若是觉得不合适,为何要结婚?结婚了马上就分居,还要让男方频繁给自己买东西,要么就吵架,吵架就拉黑,让你人财两失。
这就是典型的诈骗吗。
也只有严惩,才能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