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除占耕地建房外,有3种情况宅基地不能确权,你家有没?

锄禾园 2020-07-10 21:07:51

在农村,兄弟因为成家而分家的情况很常见,因为原本的宅基地不够用,一些农民干脆就把房屋建在了耕地上。造成了宅基地面积超标,或者“一户多宅”等情况。这是和《土地管理法》中“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的政策是相悖的。

所以,根据最新下发的《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明确将其排除在2020年的农村确权登记范畴之内。

除了乱占耕地建造房屋外,还有哪些宅基地使用会影响到确权呢?还有另外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宅基地被城镇居民非法购买。

在不少农村,除非是逢年过节,否则根本就看不到几个人,甚至可以用“十室九空”来形容。为了不让自己家的房屋闲置,想办法让空房子变成租金或者干脆卖掉,显得更为实际。在一些城镇中,也有着很多城镇居民,有着想在农村购房的想法。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分配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建房居住使用。其实换个角度来讲,也就是说非本村村集体成员的城镇居民,不拥有购买农民房屋的权利。

第二种情况:违反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建房的。

在全国抓环保的大背景下,农民将房屋建设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或者明显越过了生态保护红线的,这些房屋不仅不能够进行确权登记,还有可能面临着被拆除的命运。

第三种情况:小产权房。

农村人对小产权房一点也不陌生。小产权房是建设在集体用地上,但通过违规售卖的房屋,这些房屋或许也拥有村委会或者乡镇政府的政策许可,但是却拿不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登记资格,有不少农民“图便宜”购买小产权房,可小产权房不能通过确权登记。

现在的农村,要想让新生人口申请到一块宅基地,已经很难了。农村一户一宅政策这几年来越来管理的越严格。一户一宅,其实就是一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上不能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对于农民涉嫌出卖、出租或者赠与住宅后,想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如果涉嫌一户多宅的,要清查。

不过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农村现状,也有一些一户多宅却不违法。

首先,在农村,非独生子女结婚后,是能够和父母分户的,分户也就意味着拥有了申请新的宅基地的权利。

其次,虽然法律不允许“一户多宅”,也不允许“房屋买卖”,但是如果是同一个村集体中的房屋买卖,就是合法的。

再次,父母和子女经过分户之后,若父母去世,留下的房屋子女是能够依法继承的,这时候子女的名下就是“一户多宅”了,不过这种“一户多宅”却是合法的。如果子女已经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已经是非农业户口了,也依旧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宅基地就不能继承了。

第四,由于参军、入学等,迁走了户口,再迁回的时候要求分户分土地的,可能会造成“一户多宅”的情况。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没有超标的情况下,又没有连片土地适宜划拨宅基地的时候,可以另外批准一块宅基地用于修建房屋,只要保持房屋的总面积不超标,这种“一户多宅”被法律允许。

那么2020年的一户一宅是如何划分的呢?划分根据一般以户口簿为准。一个户口簿就代表一户,不论这个户口薄人多,还是少,只有一处。但根据人数的多寡,分得的面积也有不同。像是3人以下的,属于小户,申请宅基地建房面积不能超过75平方米。像是4-5人的,属于中户,申请宅基地建房面积不能超过110平方米。像是6人以上,就属于大户了,申请宅基地的建房面积不能超过12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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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禾园

简介:我是热爱科学探索的圈叔。解读天文地理气象农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