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近日发布,明确: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将最高获3万元补贴。
《实施细则》明确,“对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附文件)沛县装修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领指引……
沛县住建局装饰装修科科长李金玲说,“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印发的装修补贴实施细则,申领补贴的时间范围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补贴采用的是‘事后补贴’方式,房屋产权人完成或正在装修改造的,符合相关要求的均可以申请,获批后资金直接发至申请人账户。同时,我们也对补贴的申请条件和审批流程进行严格规范,确保补贴资金能够真正用到实处。”
汉兴街道建设所所长王群说:“我们接到文件以后,迅速成立旧房装修补贴窗口,下发物业群将文件精神宣传告知群众。群众来到我们这里办理旧房装修补贴申领时,我们把审理材料发放给他们,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他们填写,给他们答疑解惑。”
装饰企业经理赵丽说,“我们也会积极配合这次国补政策,把更多实惠让利于老百姓。”
记者:关承凤 安顺发
编辑:张晋 魏艳丽
制作:牛晓星
编审: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