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商场抽烟,保安要罚款200元,女儿前去理论不料被多人殴打

林深见鱼雾 2024-02-27 12:07:54

光天化日之下,4名彪形大汉竟然对一女子拳打脚踢,下手之重让人唏嘘不已,拳打脚踢,直到把女子打倒在地仍不停手。

那女子究竟是犯了什么错,会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

事件回顾:

事发地点广西南宁新和平商场,这座商场位于市中心人民路,是一栋高楼,曾是日用工业品综合市场。

而打人的地点位于商场5楼平台物业公司办公室旁边,因为挨得很近,按理说这件事物业应该很清楚。

但面对记者的询问,值班的保安和办公人员却表示一概不知。

无奈记者只好找到另外楼栋物业负责人,才终于弄清了事情的原委。

据物业负责人描述,被打的女士姓韦,是商场商户。韦女士的父亲是一位老人,当天坐在商场四楼,手中夹着一根点燃的香烟。

他或许是为了解闷,或许是老习惯难以改掉,但无论如何,这一行为违反了商场的消防规定。

商场的物业工作人员肩负着维护商场秩序的重任,发现老人在抽烟后,立刻上前劝阻,他们严肃的告诉老人商场内禁止吸烟,当即对老人奉罚款00元,并要求立马滚出商场。

然而老人身上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只好打电话给女儿。韦女士接到电话后匆匆赶到四楼,她看到自己的父亲与物业工作人员争执,心中十分焦急。

韦女士试图平息事态,与物业工作人员进行沟通,然而双方的情绪都十分激动,言语冲突不断升级,物业工作人员认为韦女士及其父亲的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工作,于是决定采取强硬措施。

他们粗暴的将韦女士扔进电梯,准备带到5楼进行处理,韦女士感到十分恐慌和无助,她拼命挣扎,试图挣脱物业工作人员的手。

在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电梯内韦女士的情绪彻底失控,她拿起手中的花盆试图抵挡物业工作人员的攻击,并反手挥拳打向工作人员。

然而,她的反抗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反而彻底激怒了物业工作人员。电梯门打开的一刹那,双方再次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韦女士被推倒在地,花盆砸碎在地面上。

随后,物业工作人员对韦女士进行殴打,场面十分暴烈,。在监控画面中,保安先是用拳头猛击韦女子的面部,紧接着一名身穿西服的男子狠狠用脚踢围女士,并扇了他两个大嘴巴。

面对4个彪形大汉的围攻,韦女士在遭受攻击的同时高声呼救“打呀,我治不了你,法律能治你”,而西服男子则高呼着说,“我奉陪到底”。

场面陷入混乱,骚动声不绝于耳。看到女儿被打,韦女士父亲前去帮忙,奈何被拉住,双方陷入了僵持。

事发后,商户报警并报了120,警方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同时,商场物业公司也对此事件进行了回应。

物业公司表示,商场内有2000多家商铺,人员、货物众多,管理方对消防问题尤为重视,针对商户在商场抽烟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和处罚措施。

当时他们要求韦女士父亲离开商场并进行教育,但对方拒不配合工作,并态度恶劣。在冲突过程中,是韦女士先拿起花盆袭击工作人员才引发的暴力行为。

而被打进医院的韦女士却并不赞成对方的说法。

韦女士表示,她拿的花盆根本就没有打到商场的保安,是因为保安看到自己父亲拿手机打电话,就非常恼火,抓住自己父亲就想打。

目前冲突的责任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警方表示将对双方的过错进行责任追究,而商场的声誉也因此受到了一定影响,涉事商户是否会受到法律制裁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这场商场冲突既暴露了商场管理的漏洞,也引起了对公共场所秩序的反思。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人批评商场物业在处理违规行为时过于粗暴,缺乏人性化处理方式,并且没有罚款的权利。

也有人认为,商户和消费者应该自觉遵守商场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商业环境,不能逞一时之快伤害他人。那么对于这件事,各位是什么看法呢?

1 阅读:1629
评论列表
  • 2024-02-27 14:39

    打死你,在商场抽烟,还理论有啥理

  • 2024-02-27 15:08

    抽烟是不对,但是罚款是违法的。商场没有罚款的权利。打人也是违法。拘留加赔医药费。

    郭大夫 回复:
    那在餐厅贴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至500元违法吗?
  • 2024-02-27 20:45

    打的好!

  • 2024-02-28 07:21

    父女没有一个好东西,商场起火就是她们这种人不按常理才能引起火灾

    醉也思 回复:
    对,可能这对父女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就会火烧商场。
    陇上絮 回复: 醉也思
    对对的[点赞][点赞]
  • 2024-02-27 19:56

    应该用核武器轰炸这家商场

  • 2024-02-28 10:03

    你以为这父女是啥好东西,乖乖交了罚款哪有那么多事,就是不想交罚款还嘴硬有理的人罢了

  • 2024-02-28 10:31

    打,打,公共场合抽烟还有理,继续打,打到她口服心服,梦里都惊醒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