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金陵乙(上)劝君更尽一杯酒,可加了东西的酒,您敢喝吗?

土豆胡说 2024-03-26 17:33:05

01

金陵卖酒人某乙,每酿成,投水而置毒焉;即善饮者,不过数盏,便 醉如泥。以此得“中山”之名,富致巨金。

故事发生在金陵,就是今天的南京。金陵这个名字,是从公元前就有了,当时的楚威王在石头城筑金陵邑,从那个时候,就有了金陵这个名字。后来出名是三国的孙权在金陵建都。

金陵这个地方,有个卖酒的人,叫某乙。一般聊斋里叫某甲某乙的都不是什么正面人物。之前写过一篇故事,就是叫某乙,那是个小偷的故事。

今天这个某乙是个奸商。过去大部分都是自己酿酒卖,也有去这种酒坊进酒的。我们看电影红高梁,讲的就是个酒坊的故事。至于好不好喝,就看各家的手艺了。

某乙的酒也是自己酿的,好喝,远近驰名,都知道他酿的酒好喝。他的生意就好,挣的钱就多。

某乙的酒为什么这么好喝呢?就因为他往里加东西。每次他酿完酒,就往里兑水。跟现在的方法一样,兑水成本就低啊,跟现在的注水肉一样,水卖肉的价钱,那肯定挣钱。

他不光兑水,还往里面加药,至于加的什么药,咱就不知道了。原文写投水而置毒。这个加的肯定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了。

造成的结果,就是平时能喝的,喝他的酒,喝不了几杯就醉得不省人事。这是往酒里放麻药了吗?感觉有点像好多年前吃炸鸡的变态辣一样,记得当时各个商家打出旗号,能吃几个就免单。据说那个辣味就是人工合成的,不是天然的辣椒。

虽然这样,可大家都说他的酒好,就因为这个,他还得了个外号,叫:中山。这个中山可不是孙中山。

中山,指的就是中山酒,又叫千日酒。这个是在搜神记里有记载:狄希,中山人。他会做这种酒。人喝了就能醉一千天。

当时有个叫刘玄石的人,费了半天劲儿,找他求了一杯,喝完回家就醉死了。三年后,狄希去刘玄石家里看望,让他家里人把棺材刨出来,打开一看,正好刘玄石睡醒。可挖棺材的这些人,让酒气一熏,这帮人回去又睡了三个月。

当然,这个说得太悬了,咱也没亲眼所见,肯定是不信。真要有这种好东西,拿来肯定挣钱,多喝点,相当于就穿越了。真埋地底下三年,没死也闷死了。

某乙就因为会做酒,挣的钱就多了去了。原文写富致巨金。你就想吧,微信余额里,不定多少个零了。

02

早起,见一狐醉卧 槽边;缚其 四肢,方将觅刃,狐已醒,哀曰:“勿见害,诸如所求。”遂释之,辗转已 化为人。

这天早晨起来,某乙象往常一样,来到酒坊里,准备一天的工作。都巨金了,还天天自己动手当操作工呢。刚要上班,就看酒槽子边上躺着一只狐狸。

这算意外之财,赶紧拿个绳子,过去就把狐狸绑起来了。转身就去找刀,这是想把狐狸宰了,是吃肉,还是拿狐狸皮做个围脖啊。

从这一点上看,某乙还不是坏人。毕竟那个时候是没有动物保护法的,那时候专门有人以打猎为生。

某乙正找刀呢,回头一看,狐狸醒了。醒是醒了,可跑不了,狐狸张嘴说话了:大佬,你别杀我了,杀我也没多大用,有什么要求,你说就行了,我满足你。

某乙是商人,知道把利益最大化,一看狐狸说人话,就知道这不是一般的狐狸,就把它放开,狐狸得到自由,在地上一轱辘,变成了人。

03

时巷中孙氏,其长妇患狐为祟,因问之。答云:“是即我也。”乙窥妇娣尤美,求狐携往。狐难之。乙固求之。

当时,某乙他们家住的这个地方,附近有一家姓孙的,家里闹狐狸,孙家的大儿媳妇被狐狸盯上了,狐狸没事就去睡一下大儿媳妇。

过去没有网络,娱乐八卦全靠街里街坊的这些事。所以这事传的当地大部分人都知道。某乙就问狐狸:孙家闹狐狸这事,你知道吗?

狐狸很坦诚,说:这事就是我干的。这个时候的狐狸,是得到自由的,是可以走的,而且可以反杀某乙。可狐狸还挺讲信誉,刚才说了要满足某乙的愿望,也就没走。这点可比人强多了。没有因为自己强大了,就说话不算数。

某乙一听说,这事就是狐狸干的。某乙一直惦记着孙家的二儿媳妇,心里想了不是一天两天了。想着哪天有机会,来一下。

今天 一看,狐狸能有能力,满足他这个愿望,他就求狐狸,你带我一起去吧。我就想睡孙家的二儿媳妇。

其实每个人心里喜欢的类型不一样,真要说二儿媳妇漂亮,狐狸为什么不得着呢。可狐狸这时候挺为难。

估计狐狸当时说满足他愿望的时候,一般正常人,碰到这种机会,没钱的,肯定是求财,要多少多少钱。有钱人,就求长生不老,要个健康的身体。狐狸也没想到,某乙要完成这样一个愿望,要自己带着他耍流氓。这就好比跟巴菲特吃顿饭,问巴菲特:您知道哪个妓院的美女好吗?。

你说这不是吃饱了撑的,某乙家里有的是钱,有钱你想找女人,而且那个时候又是合法的,你拿钱去找去呗。这就看出某乙没出息的地方了。

狐狸本心不想带他去,可某乙还死乞白咧的,你刚才答应我了,而且你能办得到,你必须带我去。

04

狐邀乙去,入一洞中,取 褐衣授之,曰:“此先兄所遗,着之当可去。”既服而归,家人皆不之见; 袭衣裳而出,始见之。大喜,与狐同诣孙氏家。

狐狸一看某乙这样浪费来之不易的机会,那就这样吧。狐狸也没劝劝某乙,也可能看出来,某乙就是这么个没出息的玩意儿。

狐狸带着某乙来到一个山洞里,拿出一件褐色的衣服,递给某乙,说:这是我去世的哥哥留下的一件衣服,给你吧,你穿着这件衣服,应该就能去孙家了。

某乙不信啊,这件衣服真的有这么神奇吗?自己试着穿上回家,一进家门,家里人谁都看不见他。他把衣服脱下来,大家才能看得见他。

这回某乙高兴了,这太高科技了,隐身衣啊。马上就穿好了衣服,来找狐狸,说:走啊,咱俩一起去孙家。这是要组团耍流氓去。

这回好,某乙跟狐狸成连襟了,一个偷大儿媳妇,一个偷二儿媳妇。一般正常人,有了超能力,都想着怎么去干点正事,只有孩子才会想着去淘气。

记得小时候,十几岁的时候,就想着,有透视眼,就能在大街上随便看美女了。那个时候很闭塞,没地方看这些东西。我还记得我第一次看到裸女,是从一个打火机上。一个街机厅的老板,拿着个劣质的一次性打火机,上面有个图,用火一烤,上面的美女就会脱衣服。现在某宝里还有卖这样的毛巾,一遇热就会脱衣服。

以至于那个时候,网上有卖透视眼镜的,咱也不知道那个是真的假的,反正现在是没有了。也可能是现在没有市场了吧,毕竟现在网络那么发达,随便打开什么网页,都能弹出点清凉的小广告。

既然能隐身了,他们真去孙家了吗?咱们下回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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