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见过最美的非洲女孩儿!”1810年的一天,一个农场主的哥哥见到了正在劳动的奴隶巴特曼,忍不住的夸赞她。
巴特曼本以为这种夸赞是一种欣赏,但她绝对不知道,此时只要他给予回应,半只脚就算是迈进了深渊。
好在,巴特曼自知是个奴隶,所以不敢回应。
没几天后,农场主的哥哥又带来了一个医生,为巴尔特曼检查完身体后,也同样说:“你的身体太丰满了,简直就是欧洲人的理想身材。”
当时两人为巴特曼讲述了欧洲城市的豪华,并邀请巴特曼一起到欧洲赚钱。
从小就当奴隶的巴特曼,觉得这是个好机会,于是便同意了二人的邀请,而这也成了毁灭她人生的一个抉择。
沦为欧洲人的“玩物”那么,一个普普通通的黑人女性,为什么偏偏就让这两人盯上了呢?
这就不得不说在当时的时代下,欧洲人的一些奇奇怪怪的癖好和歧视。
早些年,一个叫林奈的科学家,将人类的种族按照肤色进行了分类,其中他认为白种人,是高级人类,又认为黑人长相粗犷,皮肤黝黑,和猩猩或猴子一般,是进化不完全的人类,属于低级人类。
所以,对于黑人的种族歧视,从未消散过。
而那个时候,欧洲人不知从何时开始,特别迷恋臀部丰满的女性,还将这种丰满当作一种时尚,臀部越是丰满,越能得到人们的喜爱。
所以,这两种东西,巴特曼都拥有,当巴特曼来到欧洲后,只要她走在路上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她的身上。
由于巴特曼的身体实在太特殊,臀部的丰满一度超越了当时很多白人女性,所以巴特曼的名声很快在伦敦传播开来。
而此时,农场主哥哥亨德里克和那名医生的真正目的才展现出来。
当时,有很多演出的团队,找到两人,希望花费重金邀请巴特曼前来演出展示身材,两人毫不犹豫的答应了,演出一天接一天,时间安排的非常满。
同时,接下这么多演出,也让两人赚到了不少钱。
巴特曼起初很听两人的话,认为只要乖乖照做,就能获得劳动报酬,于是她在舞台卖力的展示自己,几乎每场都座无虚席。
可是当巴特曼向两人要钱的时候,两人不仅不给巴特曼,还表示巴特曼始终都是奴隶,怎么好意思张口和主人要钱的。
后来的日子巴特曼频繁的出现在各种展览演出中,前来观看的人倒不是真的欣赏巴特曼的身体,而是将她当作一种畸形的动物一般观看取笑。
在展览结束后,巴特曼还会被送到富人的家中,供富人观赏,那个时候,巴特曼明显的感觉到,在欧洲的生活,远不及回到家乡当奴隶好。
但是她已经回不去了。巴特曼大约在到伦敦的第四年,因为接不到演出,大家都看腻了,于是亨德里克把医生又她送到了法国继续赚钱。
初到法国的日子,和当时在伦敦一样,受到了很多白人的喜好,同样有很多人愿意花高价来观看她。
迎接巴特曼的,又是接连的展出和富人私下的观赏,巴特曼大多数时间都在工作,休息的时间很少。
而巴特曼吃的又不好住的又不好,很快 身体就垮了下来,即便是身体虚弱至极,还依旧要按要求去展出,直到呼吸暂停死去,巴特曼才停下来歇一歇。
但是,巴特曼的展出工作并未停止,她永远也想不到,自己死后的展出,比生前还要羞辱。
死后的羞辱巴特曼死后,按理说应该被安葬下来,但并没有,因为当时巴特曼死亡的消息震惊了法国,同时也让一个一直对巴特曼好奇的解剖学专家来了兴趣。
他先是接手了巴特曼的遗体,而后对巴特曼的遗体进行了解剖,分析巴特曼身体的构造。
起初在肢体和躯干处,并没有什么新奇的发现,而到了巴特曼的其他一些地方时,这名解剖专家发现,巴特曼与常人非常不同。
所以,这名专家为了夸大自己的发现,将巴特曼和此前他解剖过的与巴特曼同族的人列为了更接近动物的物种。
这简直是匪夷所思,可想而知当时的欧洲人有多么的疯狂。
最主要的是,这专家给出的解剖成果,还让许多人所认可。
当时就有一家人类博物馆联系到这名专家,希望能对巴特曼的遗体进行永久保存。
别看博物馆说的如此好听,实际上他们是想用巴特曼的遗体,再赚一次长久的大钱。
当时解剖专家就做了个决定,那就是无偿将巴特曼的骨骼和大脑,捐赠给博物馆。
博物馆在接到巴特曼的骨骼和大脑,先是进行了特殊的防腐处理,而后将它们一同放在展柜里对外展出。
这家人类博物馆早先就靠展示“人类动物园”而出名,如今又有了巴特曼,使得来到博物馆的人更多。
巴特曼的事迹不仅在欧洲被传开,同时南非的黑人也了解到了全貌,不过在当时,这些黑人没有人权,根本不可能做到位巴特曼发声。
还是后来黑人解放,才有人站出来,揭露了巴特曼的事迹,并要求法国方面将巴特曼的遗体还回来。
但是这也只是群众的呼声,歧视依然存在,呼声还是渺小。
1974年,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开始为巴特曼发声,法国政府也倍感压力,于是通过了一项生物伦理法案,责令人类博物馆撤掉巴特曼的遗体不再展示。
这还没完,1995年南非总统曼德拉给法国上了压力,要求法国必须将巴特曼的遗体归还,但是法国赖着不给,说南非方面要拿出证据才能归还。
后来在许多学者和南非政府的努力下,终于集齐了证据,又在多方面的帮助下,才从法国手里要回了巴特曼的遗体。
2002年,跨越了两个世纪,巴特曼才安稳的被葬在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