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教师被自己亲老公举报出轨未成年人,从事发到现在,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女老师到底犯不犯法?
最新的消息说,女教师的老公有可能涉嫌侮辱罪。
话说,绿帽子谁戴了都难受,何况对方还是一个未成年人。
暂且不说这个女老师的教书育人的能力如何,看来是把这份工作当做了谈情说爱的地方。
更是把自己的学生当成了后宫,随意自己挑选。
单纯从行政法来看,女老师的出轨行为,也仅仅是违背了教师法中关于良好品德修养的要求。
此外,由于她出轨的对象还是一个未成年人,还涉及到违反未成年保护法的一些条例。
其中就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害的规定。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女老师到底除了道德上的谴责,真的触犯法律了吗?
首先要搞清楚她算不算猥亵儿童?
另外一个方面,她会受到处罚吗?
其实,翻看下女老师跟出轨男学生的信息往来,就会发现,男学生不仅是个高中生,年满16岁,还是在十分清醒且自愿情况下与女老师发生情感纠葛。
说白了,就是你情我愿。
事情被揭发,理所应当地老师这份工作她肯定是做不下去了。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特别规定第24条以及中小学生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4条中明确写着:不能和学生发生恋爱关系以及性关系。
也就是说,被撤销教师资格证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被学校解聘也是时间的问题。
又有人问,那么女老师涉嫌强奸罪吗?
显然,在我国,强奸罪只保护女性,是不保护男性的。
而强制猥亵也立不住脚,男生明明是钟情于女老师。
而且,最关键的是,人家男孩子已经年满14周岁,不是小孩子了。
愿意为她忍受一切。
倒是替这位女老师的老公捏把汗。
自己头上绿油油,还不让在网上披露自己家里那点丑事。
竟然被律师告知有可能涉嫌侮辱罪。
尤其他侮辱的还是未成年人。
这位女老师也正是钻了这样一个空子,顶多是丢了饭碗,得了所谓的爱情。
要是反过来,是男老师与女学生发生类似的事件,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即便是女生自愿,男老师也是触犯了照护人员性侵罪。
情节再恶劣点的,就会被判刑。
等到尘埃落定,家丑被爆,女教师离开教师队伍。
与自己老公爱离婚就离,依然在一起就在一起,那都是家事了。
至于学生,该上课就上课。
只不过男学生的母亲,会不会崩溃?
自己儿子的早恋就这样匆匆开始,潦草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