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一条新闻报道,说是王某某控制MCN机构800多个账号,一天发布谣言7000条,每天获利在一万元以上。
王某某被抓,是他所控制的账号发布了所谓的太原发生爆炸的谣言,太原警方锁定后通报给王某某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警方。
南昌警方经过调查,有了震惊的发现。原来王某某控制了几家MCN机构,手下有800多个各大网络平台的账号,他通过通过具有语音交互功能的AI软件,说出关键词,自动在网络上抓取相关信息,生成几百到上千字的文本,并配上貌似和事件具有相关性的虚假图片,从而形成一段看起来信息量很大,实际上子虚乌有的内容,即谣言。
之后,王某某又通过相关软件,将这些谣言自动在他所控制的800多个账号发布。而第天,这些谣言能生成多达7000条,给王某某每天带来1万元以上的收入。
那么,如此嚣张造谣的王某某,最终得到的代价是什么呢?
居然因为违反传播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仅仅被行政拘留5日,MCN机构停业整顿。
看到后有什么感觉?
是不是觉得这通过造谣谋取暴利,其违法成本太低了?
与一天收入过一万相比,这拘留5天算什么呀!出来之后,不还是能月入过万吗?
除了造谣的违法成本实在是过低之外,我们在网上看到的一些有明显的倾向性的、带节奏和炒作的帖子,包括通稿,又是怎么来的呢?
刚才看到一条消息,说是在近期警方破获的一起网络水军案中,发现这些水军受雇于人,在我国网络平台上散布各种美化和支持以色列的内容,以影响和引导我国公共舆论。
这些水军为了蝇头小利而出售灵魂、违反我国法律,可是其违法成本又是什么呢?
违法成本过低,法律的威慑性还剩下多少呢?惩罚性又剩下多少呢?法律还能起到警示的效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