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猫古力。
今早一条新闻让我震惊了——
【上海一对夫妻,搬家把房让给66只猫,邻居叫苦不迭。】
“爱猫人士”“爱狗人士”现在已经成了一个贬义的标签,受到许多人的厌恶。甚至原本对小动物不排斥的人,也因为这类特殊的人群,而顺带着讨厌起小猫小狗。
我为什么说“特殊”?是因为这类人群常有过激的极端行为跟偏执的价值观。
新闻里的这对夫妻,在50平米的房子里最多收养了66只猫,就是“极端行为”。
养猫的最低空间密度是每只猫5~10平米,也就是50平米的房子里,养10只猫已经是极其极端的上限了。
而这对“爱猫夫妇”最多养了66只猫。
我想问几个问题:
66只猫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如何生存?
66只猫,有人给铲屎吗?还是每天拉尿在50平的房子里?夫妻俩搬走了,谁来清理?
66只猫,公母都有,全都做绝育了吗?不做绝育在屋子里继续生怎么办?
66只猫,全都做驱虫吗?万一其中一只有传染病,这样关在50平的房子里,会不会全部染病?
把66只猫挤在这样一间小房子里,是不是真的比在外流浪要幸福?
可能有人会杠我,人家不是养,是做流浪动物救助。
那好,做救助就做救助,找一片开阔的不扰民的区域,集中管理,这才是正道不是吗?
自己搬走了把屋子留给猫,是不是受不了66只猫的臭味跟吵闹?
毕竟连同一栋楼的邻居都受不了,自己又怎么能在这种环境住下去?
我家150平的房子养了4只猫,每天总有几段时间会觉得臭,要经常打开空气净化器来换气才可以。
66只猫,50平,人怎么能受得了,猫又怎么能受得了呢?
所以这究竟是“爱猫”还是“虐猫”?
邻居不堪其扰,屋主态度强硬。善良还是自私?人是社会人。
谁也不能脱离社会关系在这个世界上单独生存。
既然我们处在社会关系里,就要履行自己对这个社会应尽的义务,遵守应有的道德。
这对“爱猫夫妻”为了养猫,把邻里邻居搞得头大——
老奶奶睡得好好的被猫吵醒。
熏到邻居不敢开窗,因为味道很重。
楼上楼下衣服都不敢晾在外面,因为会有跳蚤。
邻居去交涉,这对夫妻却态度十分强硬。
直到居委会多次介入调解,才开始加强对猫的管理。
(虽然我也很好奇,这么多只猫在楼房里应该如何管理。)
即便如此,却也没能得到邻居的谅解。
坦白讲,就连我这么喜欢猫猫狗狗的人都不能理解,更不能指望被猫烦到不得安宁的邻居理解了。
社区还要因此对这栋房屋以及小区周边进行防疫消杀,防止生物传染病传播。
不得不说,这是个人给社会添乱的典型行为。
动物救助是好事,但说到底,这是自己的事。
作为一个喜欢小动物的人,对我来说,肯定希望全社会都能参与到动物救助中来。但这只是一个愿景,现实并不能如我所愿。
当我们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如果没有影响到他人的生活,那可以说与他人无关;但是当我们影响到他人的生活,就不能厚颜无耻地要求别人理解我们做的事,还要求别人忍耐这件事的负面影响。
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在社会上应有的权利,就像我喜欢猫狗,但不要求别人也喜欢,是一个道理。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这对夫妻,满足了自己做动物救助的想法,却影响到邻居的正常生活。甚至在邻居交涉的时候,还态度强硬拒不改正,这不是善良,这是自私。
真正的善良,应该是对所有人事物、对所有生命,都怀有善意。只对自己喜欢的猫展示“自以为的善意”,却对邻居、对人的苦恼置之不理,这是伪善。
只因为你喜欢猫,所以你救助它,用自以为好的方式对它“好”,满足你的自我感动,仅此而已。
动物救助,普通人究竟做得做不得?国内的动物救助,一直没有成熟的组织跟成熟的体系。许多普通人只是因为喜欢小动物,自发自费收养流浪动物。
动物救助,普通人能不能做?当然能。
但是有三点需要明确:
如果爱心不能持久,有朝一日可能成为灾难。
许多流浪动物救助做到最后,救助人自己被拖垮破产,无力支撑。收养的几十甚至上百只猫,就要再次流浪。
所以,动物救助不应该陷入自我感动、无限救助,要考虑自身条件。并且要想办法盈利,把救助站商业化,才能永远维持下去。
爱心不分贵贱,勿以善小而不为。
做好事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动物救助不是一个人的事情,这是整个社会的问题。谁也不是救世主,可以拯救猫猫狗狗于水火,我们能做的永远是很小的一部分。
不要觉得你做的好事太少,是这个社会做好事的人太少。哪怕你走在路上遇到流浪动物,喂一根火腿肠,也解决了它这顿饭的苦恼。
爱心可以传递,但不能强迫。
国外也不乏收养过700只流浪猫的家庭,但人家是独栋,不影响邻居。
我们可以感染身边的人加入到动物救助的行列,逐渐让整个社会对流浪的小动物们有一个更包容的态度。但是绝对不能强迫任何人。
尊重个体差异,尊重个体自由。
我是猫古力,专注吸猫100年。
关注我,带你看猫猫世界。
等猫崽子死了他们就觉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