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周广顺元年(951),郭威称帝。郭威顺应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在进步士人支持下,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力事恢复,重建封建统治。
那么,他究竟做出了哪些改革呢?
一、保守疆土,安抚反俩,稳定局势后周建立之始,内外形势十分严峻。在外,强敌压境。北方契丹,虽内部分裂,但仍欲攻占中原。河东刘崇,建汉称帝,并循“晋室故事”依契丹,伺机恢复刘氏天下。南唐、后蜀,也欲乘郭威新立,扩张领土。在内,中外文武虽“劝进”者众,但汉臣并未尽服,且阶级矛盾尖锐,民未全归田业。
针对上述严峻形势,对外,郭威采取了和好四邻,积极防御,保守疆土的方针。
他即位不久,即遣使契丹“报聘”,“且叙革命之由”,并赠契丹主金器、玉带。其后,复两次遣使,表示和好。又诏沿淮军镇,“各守封疆,无得纵兵民擅入唐境,商旅往来无得禁止”。
关陇地区,则听边吏与蜀通商,以期和平相处。在实行和好四邻的同时,郭威在军事上亦做了积极防御的部署。因契丹与北汉为最大威胁,故以北方为军事防御重心。任心腹、禁军首领王殷为邺都(今河北大名东)留守、天雄军节帅,率领重兵,“镇抚河北,控制契丹”。令宿将陈思让镇磁州(今河北磁县),王晏镇晋州(今山西临汾),以此二镇控扼泽潞,保护河、洛。
是时,南唐虽全力反攻取湖南,无力北顾,但仍欲问鼎中原。后蜀虽奸邪当权,国力浸衰,然在后汉时夺得秦、阶等州,威胁关中。为防患于未然,南线,派得力将领,出镇沿淮军镇,强化边防。
西面,增兵关中,防蜀进扰,并阻断蜀、汉联合。由于军事上采取了积极的防御措施,故能打退来犯敌军,保卫疆土。
广顺元年(951)春,北汉在契丹支持下,进攻晋州,为周所败,死伤甚众。是年十月,北汉会同契丹再攻晋州,又受重创,契丹“士马什丧三、四”。连续受挫,北汉“始息于进取”。
北方局势有所缓和。南唐攻取湖南后,于广顺二年(952)初,配合兖州节帅慕容彦超之叛,派军攻下邳(今江苏睢宁),为周军击败,俘其将燕敬权,南唐从此不敢轻启战端。至后周遣还燕敬权,南唐亦将往昔所获中原将吏“礼而归之”。南线亦相对安定。
在内,郭威为分化瓦解政敌,实行争取团结各种政治势力的方针,以安反侧。对前朝藩帅,无论“劝进”与否,均加官爵。位高权重的郓州节帅、齐王高行周,加尚书令,襄州节帅、齐国公安审琦进封南阳王;青州节帅魏国公符彦卿,进封淮阳王。
就是抵抗郭威入汴失败后逃回兖州、并仍持敌对态度的慕容彦超,亦加中书令,遣使“谕指”,勉其“悉力推心,安民体国”。对昔日政敌,郭威也予宽宥。苏逢吉、苏禹珪、李涛等在后汉末“将相不合”的斗争中,曾极力排抑郭威,但他不咎既往,生者受官,复苏禹珪相职,并加司空,召李涛为太子宾客。
已死的苏逢吉,则优其家属,赐以庄宅。郭威在安托前朝宿旧的同时,也采取了维护新政权的切实措施。军事上,在汴京周围要地委任亲信为节帅,命皇子柴荣镇澶州,常思镇乐州,何福进镇许州,以拱卫京师。以郭崇掌禁军,戍卫京畿。政治上,前朝旧臣虽与官职,但不给实权,以亲信王峻为宰执,再擢有识文士参与决策,控驭朝政。
郭威对外的和好四邻,积极防御的方针,起到了息边安民,保卫疆土的作用;对内不吝官爵,不念私怨,以安反侧的政策,达到了争取、团结各种政治势力的目的。从而稳定了局势,减少了混乱,有利于稳固政权。同时,也为实行改革,力事恢复,创造了客观条件。
二、改革赋役,发展生产,苏息民困晋汉以来,战争连年,赋税繁苛,天灾频仍,致使中原地区满目疮痍,民不聊生。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封建统治,郭威即位后,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发展生产,苏息民困。
革除苛敛,相对减轻对人民的剥削。自中唐以后,官府除向农民征收沉重的正税外,横征苛敛不可胜计。及至五代,且又过之。其中“羡余”、牛租、盐曲之禁尤为扰民。
“羡余”始于中唐。时朱泚之叛平定,德宗“属意聚敛,常赋之外,进奉不息”。地方官吏为邀射恩幸,巧立名目,多征财物,将其中十之一二,以所谓“日进”、“月进”上供朝廷,名为“羡余”。这种苛征,“至五季而更甚”。梁唐之季规定:民税一斛,另加二升,谓之“雀鼠耗”。至后汉,民税一斛,另加二斗,称为“省耗”。
征收绵麻,则加“称耗”。郭威悉罢此弊,规定:凡仓场、库务“无得收斗余称耗,旧所进羡余物色悉罢之”。又诏罢“珍巧纤奇”,土产食品等进奉。羡余、进奉的罢除,多少限制了地方官吏借此盘剥人民,也减少了人民的转输之苦。
牛租,唐末梁初始有。时朱全忠与杨行密争夺淮南,掠得淮南百姓大量耕牛,逐将其配给沿淮州县百姓,称“租牛客户”,令输牛租。至后周,“历数十年,牛死而租不除,百姓苦之”,至是“悉除牛租课”。
盐曲之禁,唐中叶始趋严格。至五代更为苛虐。后晋天福(937—943)初,政府各场务榷盐,约得税利17万缗有余。时百姓多犯法私贩,于是政府将榷盐税钱按州县计户分摊,“每户一贯至二百,为五等配之,然后任人逐便兴贩”。这多少给百姓带来了方便。
不久盐价下跌,政府为多获盐利,于天福七年(942)改变盐法,凡“盐货悉税之,过税每斤七文,住税每斤十文”,而先前的“人户盐钱又不放免”,一盐两税。后汉盐税进一步加重,规定“青盐一石,抽钱一千,盐一斗”,私贩,“不计斤两多少,并处极刑”。
盐禁苛虐,百姓苦之。广顺二年(952),郭威下令:“今后青盐一石依旧抽税八百(八十五为百),盐一斗,白盐一石抽税五百,盐五升,此外更不得别有邀求”,革除了一盐两税的弊端。又规定,凡私贩盐“五斤以上处死,煎硷盐犯一斤以上处死”。
至于曲禁,后汉规定,凡私贩曲者,“滴沥皆死”,现改为五斤以上处死。郭威盐曲之禁的改革幅度虽小,但较之晋汉的剥削有所减轻,处罚私犯也不如晋汉严酷。
禁民卖买牛皮是五代另一苛禁,梁唐以来,战事连年,为供军需,“禁民私卖买牛皮,悉令输官受值……,汉法犯牛皮一才处死”。酷法既行,“乡县以之生事,奸滑得以侵渔”。
广顺二年,郭威采纳李谷建议,驰牛皮之禁,“约每岁民间所输牛皮,三分减二,计田十顷,岁取一皮,余听民自用及卖买,惟禁卖于敌国”。牛马畜皮,“民间日用实不可无”,革除此弊,有利于农业及手工业的发展。
赐民营田,为无地少地农民提供必要的生产条件。早在唐代前期,边境地区就已有由兵卒佃种官田的所谓“营田”。安史乱后,中原兵兴,营田扩及到内地,并招流民为营田户,参与耕垦,又设营田务进行管辖。
此种官地经营办法一直延及五代。营田不属州县,多为军镇把持,于是发生了军镇与州县争夺土地和劳动人手的矛盾,影响政府赋役征调。不惟如此,各地场务多“容庇奸盗,州县不能诘”。
而营田户所受剥削特重,除交粮外,还交本地土产。为“高黄户”招募的营田户,更受双重剥削。这就严重地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广顺三年(953),李谷、张凝建议罢除营田务。郭威亦“素知其弊”,遂悉罢营田务,“以其民隶州县;其田庐、牛、农器,并赐见佃客为永业”,发给“凭由”。在罢除营田时,有人提议出卖肥沃营田,以增岁入,郭威说“利在于民,犹在国也,朕用此何为”,断然拒绝。
其后,又将耀州庄宅务,卫州共城稻田务的官田分赐予民。营田的罢除,使官田上的佃户成为了拥有土地所有权的自耕农,且又获得房屋、农具耕牛,生产积极性提高,“比户欣然,于是葺屋植树,敢致功力”,有力地促进了中原地区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同时,新增编户三万余,税户增加,也有利于国力的恢复。
减轻徭役,使农民有更多时间从事生产。唐制:丁夫须至官府充当白直、防阁等各色杂役,不践役者,则按规定交纳役钱。这种色役至五代仍然存在。后汉乾祐三年(950),在上述色役之外,又令“诸州差散从亲事官,大府五百人,上州三百人,下州二百人,勒本处团集管系,立节级检校教刃,以警备州城”。
不仅如此,还“差力及户充递铺”,令“三司诸场务召百姓替占役士兵”,这此差徭,“一则碍州县之色役,一则妨春夏之耕耘,贫乏者困于供需,豪富者幸于影庇”。郭威“心知其不便”,于广顺元年下诏:诸州散从亲事官,一律放散归农,递铺户已招到者,仍如旧,“今后不得更招”,诸处场院以民代兵占役者,“不得影庇两税人户”。
同年,根据柴荣建议,将澶州下辖州县内的羊、猪、纸、炭、红花等户,一律放免为散户。上述差摇,“凡差役者是贫下户”,故这些差徭的罢除,减少了对农民的烦扰,使其有更多时间从事生产。而诸杂户的放免,削弱了他们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这对生产的发展更具进步意义。
安辑流亡,增加劳动人手。广顺初,契丹控制下的幽、莫、瀛诸州大水,大量饥民流移入界。郭威得报后,立即“差使臣与所在官吏抚恤安泊”,允许饥民在沧、景、德等州内耕垦荒地,放免差役。
如愿到他州居住,“亦听取便,所在关津口岸,不得阻滞,仍人给斗粟”。于是,“襁负而归中土者”,“凡数十万口”。大量招抚安辑流亡,为中原地区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增加了劳动人手。同时,也有利于安靖边境。
三、整顿纲纪,改革朝政,加强集权晋汉以来,“君劣臣离,上下荡然无纪”。郭威历经晋汉,深察其弊,故即位后,在采取措施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同时,在政治上也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集权。
依靠心腹,优免老朽,拔擢俊秀,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机构。五代诸君多是通过政变或乘战乱建立的,前朝宿旧往往因“劝进”得到优遇迁升。郭威以兵变得位,为酬“劝进”臣僚,以及争取各种政治势力的支持,自然也得优遇前朝宿旧,故庙堂之上历事数朝者不乏其人,腐朽势力充斥,显然不可能依靠这一班底刷新政治。
于是,采取依靠心腹,优免老朽,拔擢俊秀的办法,建立一个有作为的中枢机构,以进行改革。任故旧王峻为枢密使、左仆射同平章事,掌朝政。以郭崇为侍卫亲军都指挥使,掌禁军。
同时,吸取前朝武夫当权的教训,将文人中俊秀之士拔擢到关键岗位上,让他们参与中央决策和施政。任范质为枢密副使、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参知朝政。以李谷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判三司,掌财政。以王溥为翰林学士,备顾问。对“旧臣冠首”窦贞固,“纯厚长者”苏禹珪皆罢相,授以荣誉散职,予以优养。
“长乐老”冯道虽仍为中书令,但不与实权。一些尚在台有及诸院的前朝要员,皆以闲职致仕,补以新人。于是,组成了以王峻、郭崇、范质、李谷、王溥等为核心的中枢机构。
王峻“夙夜奉事,知无不为,军旅之谋,多所裨益”;范质“明敏强记,谨守法度”;李谷“沉毅有器略,善譬谕以开主意”王溥“宽厚好学,汲引后进”。这些人不仅为郭威的改革积极谋画,而且是实施改革的股肱。
禁抑奢糜,惩治贪浊,澄清吏治。五代时期,君臣多腐化奢糜。奢糜风盛,贪赃枉法必然随之,故自梁唐以来,当权者“卖官鬻爵,割剥蒸民”,司空见惯。为澄清吏治,郭威首先从禁抑奢糜之风入手。他带头简约,下令:“宫闱服御之所须,悉从减省,珍巧纤奇之厥贡,并使寝停”。又“悉出汉宫中珍宝玉器数十,碎之于庭”,“仍戒左右,自今珍华悦月之物,无得入宫”。
郭威的躬行节俭,使长期以来宫围奢糜之风来了个大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对官吏的奢侈腐化起到了禁抑作用。与此同时,对贪官污吏亦严厉惩治。庆州刺史郭彦钦兼掌盐榷,“擅加盐钱,民夷流怨”,“勒归私第”。
左谏议大夫李知损出使吴越,“所经州县无不强贷”,“行止秽杂”,贬为棣州司马。单州刺史赵凤”抑夺人之妻女,又以进奉为名,率敛部民财货”,赐死。对于故旧枉法,郭威亦严惩不贷。莱州刺史叶仁鲁,“帝之故吏也”,坐赃绢二万五千匹,钱千缗,赐死。
宋州刺史常思,郭威少孤“食于思家,以思为叔”,常在宋州任上“放得丝四万一千四百两,及移青州,请征入官”,郭威令将契卷还给举债户,“其丝不征”,常从此受到冷落。对于不尽职守的官员也予惩治。
卫尉卿李温美,奉使祭海,便道归家,降为房州司户参军。左补阙王仲,检田毫州,“虚凭纽配”,罢官。中书舍人杨昭俭”多在告假,不亲其职”,削职为民。郭威的禁抑奢糜,惩治贪浊,使长期以来败坏的吏治有了初步改变,有利于改革的推行。
整顿司法,订正刑书,建全法度。唐末,随着政治的腐败,法纪驰紊,治刑狱“不用律文,更定峻法,窃盗赃三匹者死”,及至五代,刑法更加枉滥,后汉时,窃盗一钱以上皆死,“又罪非反逆,往往族诛、籍没”。
史弘肇巡警京城,专行刑杀,凡民“但云有犯,即处极刑”。地方狱吏“诛剥财货”,虐待囚人,无所不用其报。刑罚枉滥,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痛苦,以至一些地主阶级上层或为财货,或因私怨,也遭受枉法之苦。刑罚枉滥,使得人人自危,改变这种不正常局面是人们的普遍愿望。
郭威攻下汴京后,召问“兼通三式”的赵延义,后汉为何祚短?赵答:“汉法深酷,刑罚枉滥,天下称冤,此其所以亡也”。有鉴于此,郭威为帝后,十分注意整顿法制。在其即位制中规定:“犯窃盗及奸者,并依晋天福元年以前刑名,罪人非反逆,无得诛及亲族,籍没家黄”。继后又诏京兆、凤翔府:“应诸色犯事人第宅、庄园、店硙已经籍没者,并给付罪人骨肉”。
这两道制诏初步制止了滥刑,保护了地主阶级中犯罪抵法之家的私有财产。后汉末,社会动乱,法书亡佚,后周初建,重订法律尚不可能,广顺元年夏,郭威令卢亿、曹匪躬等依晋汉法律,按律、令、格、式议定重写,共148卷,“凡改点画及义理之误字计214处”,又以晋汉及周初事关刑律的敕、制凡26件,集为二卷,名曰《大周续编》,“命台省行用”。
广顺三年,又对州县看押、审理犯人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地方官对现系犯人“躬亲录问”,“俾其平允,勿令滞淹”。并禁止虐待囚人。凡死刑案件必须将审判记录上报中央司法机关,呈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用朱文)及审判官员姓名,“不得漏落”。
对诉讼程序亦作规定,民有诉讼者必先历州县及观察使,处理不直,听讼于台省。诉讼须有书谍(状纸),自己不能写的,请人代书,并注明代书人姓名住址。若无人代写,可持素纸至衙门陈述。还规定:“所诉必须己事,勿得挟私客诉”。
上述措施限制了地方官无谍妄判,以及讼棍地痞包揽词讼的枉法行为。郭威的司法改革,虽未尽摒弃晋汉旧法,也不如其继承者柴荣制定了简明易懂的《大周刑统》,但正如王夫之所评价的,“虽不善”,然“贤于无法也”。
第四,裁抑藩镇,翦除跋扈,加强集权。为加强中央集权,五代各朝都曾采取削藩措置。但各君多由军将拥立,即位后不得不对藩帅给予优容。故藩镇骄恣,拥兵为乱,仍屡见不鲜。这种情形至晋汉尤甚,“几有冠履倒置之势”。郭威进一步采取了裁抑藩镇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