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八条”完善“1+N”体系,科技企业IPO如何“少走弯路”

安用 2024-07-03 15:44:43

“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动世界经济增长”为主题的2024陆家嘴论坛在上海顺利闭幕。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和与会嘉宾们分别就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改革路径、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关系等话题做了重要讲话。随后,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科创板八条”),围绕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提出了若干举措,标志着科创板改革再出发。

前有《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简称“十六项措施”),后有“科创板八条”,资本市场“1+N”系列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充分体现了政策端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将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融资渠道和更加灵活的市场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本文将结合近期出台的这些政策,探讨科技型企业如何在新的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下走好IPO之路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政策解读与IPO趋势分析

一、支持科技企业上市,提升制度包容性:科创属性突出的未盈利企业或将迎来IPO窗口期

吴清主席和方星海副主席都在讲话中提到,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而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优质企业,能够为资本市场带来更多源头活水。

“十六项措施”提出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健全全链条“绿色通道”机制。“科创板八条”在此基础上,强调优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考虑到适应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投入大、周期长、研发及商业化不确定性高等特点,“科创板八条”再次重申,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提升制度包容性。对于那些注重研发投入、未来发展强劲但尚未实现盈利的企业而言,这无疑是一个积极有力的信号。

作为全面注册制改革的试验田、“硬科技”的孵化田,科创板设置了多层次的发行上市条件,支持不同发展阶段科技企业上市融资。除第一套上市标准外,其他四条上市标准均没有规定盈利指标,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实现在科创板IPO,体现了科创板的“包容性”,并推动原核准制下的“持续盈利能力”审核转向“持续经营能力”审核,但我们也注意到,去年“827”新政之后,伴随A股IPO的阶段性收紧,未盈利科技企业IPO上市出现停滞。此次,证监会关于“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重申,预示着未盈利企业IPO审核或将迎来窗口期,但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观察。

二、提高上市要求,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上市门槛有所提高

在新“国九条”推出后,中国证监会就《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进行了修改,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指标要求。而此次“科创板八条”也再次要求严把入口关,坚决执行科创属性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

同时,在新“国九条”推出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发布了配套新规,对主板、创业板的上市条件作出了修订。其中:针对主板,提高第一、二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现金流、收入等指标,进一步突出主板大盘蓝筹定位,提升上市公司稳定回报投资者的能力;提高第三套上市标准的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强化行业代表性,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投资标的。针对创业板,提高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指标,突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支持规模、行业及发展阶段适应创业板定位要求的企业上市;提高第二套上市标准的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进一步提升有潜力的“优创新、高成长”企业直接融资质效。

可以看出,在提升制度包容性,为质地好的“硬科技”企业提供上市融资的便利的同时,政策端也不忘严格把控企业的综合质量,扶优限劣,真正做到保护中小投资者、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明确板块功能定位,统筹发挥各板块功能:科技型企业有更多上市地选择

我国资本市场已构建起了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强调各板块功能定位的明确性,“科创板八条”也以“强化科创板定位”开篇。“十六项措施”提出科创板坚持“硬科技”定位,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北交所和全国股转公司共同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A股资本市场外,近期科技型企业也将目光投向了海外资本市场。尤其是近年来,香港资本市场为新兴产业量身定制,不断进行上市制度改革,已成为创新型企业茁壮成长的沃土之一。中国证监会于4月19日发布了《5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进一步拓展沪深港通机制,为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提供支持。方星海副主席在此次陆家嘴论坛上也谈到,自监管上市备案方法发布以来,中国企业到境外上市非常活跃。未来将继续加快备案速度,推动融资额比较大、科技创新实力强的企业到境外上市。

不同资本市场错位发展,齐头并进,互通互联,发挥各板块功能,将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属性、不同经营规模的科技型企业提供更多的上市地选择。

四、推进监管转型,压实各方责任:科技型企业上市更高合规要求

正如吴清主席所说,“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是贯穿新“国九条”以及资本市场“1+N”系列政策的主线。

新“国九条”要求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严查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十六项措施”提出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严压实拟发行证券的科技型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依法严厉打击信披违法违规和欺诈发行,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而“科创板八条”则进一步提出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从严打击科创板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更加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系列政策都着力于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对上市企业提出更高的合规要求,将大大有助于遏制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资本市场的稳定性、安全性会再次得到加强,投资者和市场对企业的长期价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注度可能会增加。而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在追求短期利益的同时,更应关注自身合法合规发展,确保公司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五、改善科技企业服务机制,构建绿色通道:科技型企业上市更便利有效

“十六项措施”提出:践行“开门搞审核”理念,健全科技型企业上市和再融资“预沟通”机制,健全全链条“绿色通道”机制,提升科技型企业咨询便利性和有效性。加强市场培育统筹,提升服务重点领域科技型企业效能。这些更为通畅的沟通机制,将为科技型企业上市提供更为便利有效的途径,使企业上市能有更高效率。

安永建议

无论市场环境是否具有挑战性,最能把握IPO机遇的往往是那些事先做好了充分准备的公司。对于那些有上市愿景的科技型企业,我们建议:

一、加强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夯实科技成色

科技型企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载体,应该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形成可持续的技术创新机制。在提升创新能力的同时,企业也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企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更强的竞争优势。

二、完善股权激励,激发员工活力,保证团队稳定

正如方星海副主席在陆家嘴论坛上所说,我国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具有三大优势,分别是人才、资本和市场。而对于科技型企业来说,人才更是科技创新的核心支撑。科技型企业往往考虑通过股权激励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十六项措施”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前设立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后持续实施激励,鼓励把核心技术人员纳入激励范围,并将研究尽快推出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短线交易的豁免规定,更好发挥股权激励作用。“科创板八条”提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积极使用股权激励,与投资者更好实现利益绑定。强化对股权激励定价、考核条件及对象的约束,提高对核心团队、业务骨干等的激励精准性。

越来越多的企业考虑用股权激励来奖励关键人才。股权激励不仅仅是一种员工激励工具,也是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我们建议,科技型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好长期规划,在激励工具的选择、定价、会计处理、税务影响、激励对象的进入退出等问题上做好妥善安排,使得企业更能吸引和留住关键人才,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内部治理,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合规经营

科技型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合理、透明,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内控体系,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作,同时,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适当时,考虑及时引入拥有丰富IPO经验的外部专家团队,为企业做好谨慎规划,协助企业完善各项管理,更好地满足外部监管的合规要求,增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度和投资意愿。

四、考虑复合方案,合理安排融资,满足发展需求

尽管IPO可能是企业所钟爱的融资方式,但对上市之前所有可能的其他具吸引力的替代方案进行评估也非常重要。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研究上市的同时,也探索其他融资方案的可能性。通过复合式方案,企业可在上市筹备过程中一直保持融资选择多样化。科技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环境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及时调整融资策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确保企业的融资需求得到满足。

五、围绕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精准定位企业上市板块

科技型企业在评估IPO路径的时候,会面临如何选择上市板块的问题。我们建议,企业在定位的时候,要提出三个层级的发问:(1)公司所处的产业有何关键特征?相关的国家战略有哪些?(2)公司所处的产业链有何关键特征?相关的产业政策如何定义?(3)公司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公司要结合自身的长远发展战略、行业特点、核心竞争力、发展阶段以及市场和政策环境等综合判断该申请到哪个板块上市,企业还要学会用最简单和有力的短语,概况出自身的“业务特质”或“产业标签”。

六、关注上市的“政策窗口期”和“市场窗口期”,提升上市成功率

企业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同时,也应时刻关注上市的窗口时机。在适当的窗口上市不仅可以使企业的IPO获得最有利的估值,也可以使投资者在上市后获得最大的增值空间。企业需要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和市场动态,即关注上市的“政策窗口期”和“市场窗口期”,企业应把握好“十六项措施”提出的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机制,合理利用“绿色通道”机制带来的机遇,积极主动的与各有关部门交流,重大问题前置沟通,及时沟通、多面沟通,提升企业上市及融资的效率,并充分依靠专业力量,在IPO道路上,实现“少走弯路、不走错路”。

结语

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为中国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旨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持续为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赋能,培育出更多解决“卡脖子”技术的“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科技型企业在IPO过程中,应抓住机遇、积极应对,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合法合规经营,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注重可持续发展,乘势而上,走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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