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看到福建电视台的一则新闻报道,觉得三观又碎裂了。
报道里说的是一个福建龙岩长汀县的男孩,偶然看到自己的女友和一个自己并不认识的男子去酒店开房。
男孩震惊了,当然就赶紧跟了过去,他心存希望,希望自己的女友只是去酒店,而不是去开房。
男孩守在酒店的门口老半天,都不见女友出来,男孩的心都碎了。男孩说“自己的女友却和其它的男人去开房”,当时就感觉“自己被绿了”。
男孩当然就要求分手。
不过有个麻烦事儿,这个和其它男子去酒店开房的女孩之前以家里需要盖新房为由,向男孩借了10万块钱。男孩要求女子把这10万块还给他,女子却不认账了,声称她没有向男孩借钱,那是男孩自己送把钱送给她父亲的,她没义务还。
女孩还对男孩倒打一耙,否认自己“出轨”,她说她只是和普通朋友去酒店,去酒店又没干嘛。
可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子去酒店开房,还那么久,能干嘛呢?
对此,无法解释的女孩就抛出一个神逻辑:“没结婚,算什么绿啊!”
更搞笑的是,女子还指责男孩“整天疑神疑鬼”,还指责男孩是个妈宝男,然后说早就不想和男孩继续发展下去了。
天疑神疑鬼,平时和妈宝男一样,并表示不想和男方继续发展下去。
男孩就把女孩起诉到法院,开始是调解程序。
对于女孩的逻辑,调解员也看不下去了,直接就怼了女孩,告诉她“你在有男朋友的情况下和其它男人开房,不论是出于道德、情理,你都说不过去的。”调解员还说女孩:“可以提出分手,但是不应该在没有分手的时候,跟第二个男人交往,违反了公序良俗。”
女孩这事儿干的确实非常不道德,而拒不还钱则更不道德了。最后,女孩的父亲或许是老脸上实在挂不住了,就对男孩说“我只有慢慢还,最多先拿一两万还你。”
对于女孩父亲的这个明显还是想赖帐的表态,调解员直接表示不行,要求女孩父亲要先还男孩5万元,剩下的5万则分期半年支付完毕。
话说到这份上,女方想赖帐显然是不行了,也就只好同意。
除了这10万,男孩还表示两人恋爱期间为女孩花了不少钱,比如给女孩通过微信转账,大额加一起就有3万,也要求女孩返还。
女孩还是不认可,说是男子自己自愿转的,她不会还。对此,调解员也是不认可的。
话说,你不是人家女朋友,人家凭什么给你转钱啊!你不把自己当人家女朋友,凭什么不还钱啊!
最后,在调解员的苦劝之下,女孩只愿意还1万,这时男子也只好同意。
这个结果,对于男孩公平吗?
当然不公平,很不公平。可是呢,能有这个结果,归还10万,还又归还了1万,已经很不错了。
换到有些地方、有些法官,可能连5万块都要不回来呢。
没结婚不算绿,这话没毛病!等下还不知他俩谁是男友,谁是备胎!没结婚可以疯狂的玩,可以共享,法律没约束!只是道德底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