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视剧《大明王朝》的情节设定中,时任浙江巡抚的郑必昌,以官方职责为引,召见新赴任淳安知县的海瑞,郑重传达并要求其推行“改稻为桑”这一关乎国家经济战略的政策。然而,海瑞并未顺从其指令,反而凭借深厚的律法认知,以《大明律例》为依据,针锋相对地予以反驳。在此过程中,海瑞凭借严谨的律例阐释,致使郑必昌与何茂才陷入理屈词穷之境,无言以对。
在电视剧《雍正王朝》的叙事脉络中,身为知县的田文镜,秉持自身的为官操守,拒绝与上级官员沆瀣一气。由此,扬州知府车铭以其不配合官场常规行径为由,将田文镜革职并拟参奏。彼时,田文镜仕途陷入绝境,命运岌岌可危。幸得四爷亲赴扬州主持筹款赈灾事宜,为田文镜带来转机,否则,其政治生涯恐将就此黯淡收场,再无崭露头角之契机。
御史不禁心生疑问,同为知县这一官职,海瑞缘何能在冲撞巡抚之后,依旧未受惩处?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田文镜亦有显著政绩与良好官声,却遭扬州知府奏请革职,处于待参之境。
从更为专业的视角审视,明代知县缘何具备抗衡巡抚的底气,而清代知县却对知府谨小慎微、不敢轻易得罪?此问题若欲明晰其根源,实则并非难事。通过对明清两代政治体制进行深入剖析,便可拨云见日,洞悉背后蕴含的关键因素。
【多头领导和单一领导的异同】
依据明代的职官制度,知县所隶属的直接上级数量颇为可观,可达数十人之多。正如官方文献所记载:“知县之上,承接监司部使。通常而言,一省之内的监司部使,其数量约为数十人。此数十人,皆期望知县能如己愿,为其驱使效力。”
所涉数十人,涵盖各省巡抚,兼及布政使、参政、参议、按察使、副使、佥事等职,亦囊括道员、知府等官员。
以明代淳安知县海瑞为例,其行政体系中,总督、巡抚、三司及道府等上级机构,均为其直接领导层级,对淳安县具体政务皆具备干预权。此等行政组织架构,弊端显著,致使知县在执行政务时,常陷入一种因多头领导而产生的决策困境,面临多方指令,却难以抉择遵循何方指示。
然而,其亦存在一定积极意义。于地方行政体系中,若知县履职出现状况,单一上司实难对其仕途走向施加直接影响。通常而言,在对知县的考核评价过程中,上司群体往往会出现意见分歧。部分上司基于对知县政绩的评判,认为其表现欠佳,故而主张参劾;而另一部分上司则持有不同观点,认定知县履职情况良好,遂极力加以保举。如此一来,在多方意见相互制衡的局面下,欲达成对知县的罢免或革职这一举措,实际面临着较大难度。
据相关史料记载,隆庆元年,祥符知县谢万寿遭巡按御史弹劾。然而,该省巡抚与布政使经审慎考量后,秉持“考语俱优,私应姑留,以责后效”之观点,遂向吏部建言,主张让谢万寿留任,以观其后续表现。最终,谢万寿得以继续留任原职。
在清代行政体系中,从名义而言,知县需受布政司、按察司、道、府或直隶州等各级长官的管辖。然而,依据朝廷所颁行的明确制度,知县实则直接对督抚负责,且被界定为督抚的属员。
在清代,知县这一官职与当下省管干部的行政属性类似。虽然知县在行政层级上受上级道府的节制,但道府并不具备取消知县编制的权力。从行政权力架构而言,知县若能获得督抚的支持与庇护,在其职权范围内便鲜有阻碍,亦无需担忧道府及两司通过不合理手段对其进行刁难。
【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
纵观历史发展脉络,掌控直接人事任免权往往意味着拥有话语主导权。就知县任免这一关键事项而言,明朝与清朝的体制呈现出显著差异。
在明代,知县这一官职的任命权归属于朝廷。其具体流程为:吏部从候选人员名单中,经审慎筛选确定适宜人选。随后,该人选需经由内阁审议,并获得皇帝首肯,方能正式授职。于知县这般品级较低的官员任命过程中,吏部所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
吏部针对知县的委任安排清晰明了。于官凭之上,详细载明某官员受任于某省某县知县之职。知县一旦获取官凭,旋即能够启程赴任。依官场既定规程,新任知县需前往巡抚衙门报备。不过,巡抚对其的召见,仅属例行公事,并不会对知县正常赴任造成任何阻碍。
以海瑞为例,其获任淳安知县,乃经由吏部正式任命。从行政人事架构而言,浙江巡抚郑必昌并无权以任何缘由,对海瑞的赴任事宜进行干涉。这表明,海瑞的人事隶属关系归属于吏部,与浙江巡抚衙门在人事组织层面并无关联。
有清一代,吏部在知县任命机制上与前代相较,呈现出显著差异。彼时,吏部在进行知县任命时,并非明确指定具体官员任职于特定县域,而是采取较为灵活的调配方式,将官员分发至某一省份,委以知县之职。至于该官员具体履职于省内哪一县份,则需待其抵达地方后,由各省督抚依据当地知县职位的出缺状况予以确定。
此等未明确细化的任命模式,赋予督抚以广阔的操作空间。一方面,督抚能够即刻明确具体的职位安排;另一方面,其亦可凭借各类缘由,不予授予实际职务。
故而在清代,知县群体皆着力于构建自身的政治人脉网络。其中,对督抚的逢迎尤为关键,因一旦获督抚赏识,便会被视作官场中的佼佼者。
以康熙初期为例,彼时于成龙任职广西柳州罗城知县,巡抚金光祖对其才能颇为赏识,遂萌提拔重用之意。然而,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司持有不同观点,认为于成龙出身相对低微,从官员任用审慎性角度考量,需对其进行更为深入的考察。
金光祖秉持坚定意志,决意擢升于成龙。旋即,他向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司行文宣告:“若不举荐罗城令,本官将专门上奏疏予以荐举。”在金光祖这般强力施压之下,于成龙终获“卓异”举荐,自此开启顺遂的晋升之途。
在清代职官体系中,如于成龙这般顺遂获得知县之职的情况实属凤毛麟角。通常而言,吏部在铨选知县时,外放到各省的知县实缺往往久难获致。众多候选者为求仕途通达,不惜竭尽心力钻营奔走。在此情形下,他们对督抚滋生出深深的敬畏之情。鉴于此,以督抚的意旨为施政导向,遂成为清代知县治理政务的关键所在。
常言称,于清代,清官鲜见,若海瑞般为民众疾呼、请命者更是凤毛麟角,此观点确有其合理性。然而,我们不应片面地判定清代的读书人与士子皆无气节。其背后缘由,实因彼时体制与其他时代存在差异。
假设清代在官员管理体系方面,能与明代呈现相似格局,即州县基层官员背后有朝廷及吏部给予充分支持与保障,那么极有可能衍生出如海瑞般刚正不阿、一心为公的官员群体,其数量或为两位、三位乃至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