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详细解释了本轮化债的细节和增量政策规模。包括一次性提高地方债限额的6万亿元和连续五年每年从地方专项债拨出8000亿元用于置换隐性债务,两项加一起一共是10万亿元。
很多人可能第一次听到“化债”的提法,对这个词比较陌生甚至产生了错误的理解。在我看来,这次解决地方隐性债务问题,用“化债”来表述确实容易引起歧义,致使众多民众在理解上出现了显著的偏差。
实际上,将要落地的10万亿元新政从操作逻辑上来说应该描述为“转债”更加合适。
当人们接触到“化”这个字眼时,脑海中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让特定的事物彻底消失不见,就好比“化解风险”,意味着风险被消除;“消化食物”,表示食物被身体器官吸收营养后分解掉了。
正因为如此,大众普遍认为化债就是让债务消失。然而,债务的存在并非能够如此轻易地消失无踪,它只会在经过偿还这一过程后逐渐减少,并且这一过程还对应着资源的投入。就以常见的房贷为例,每个月我们用工资去归还月供,在房贷本金逐月降低的同时,工资中可支配的部分也相应减少了。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一轮所谓的化债操作并不会致使债务的总额发生减少的情况。当然,也同样不会出现增加的现象。其本质不过是欠债的主体发生了转变罢了,基于这样的原因,我认为使用“转债”来进行表述要更加确切和精准。
长期以来,各地政府成立了数量众多的城投公司,由这些公司承担诸如修桥建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而这类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展往往需要投入海量的资金。为了满足资金需求,城投公司不得不通过发债的方式来进行融资,由此便形成了地方规模极为庞大的隐性债务。
从严格的法律层面来剖析,借钱的主体是城投公司,背后的政府没有偿债义务,所以叫地方隐性债务。
当下要化解的便是这类游离于监管之外隐性债务暴雷风险。采取的措施,是让地方政府以自己的名义发行显性债,利用筹集而来的资金替城投公司还钱。
如此操作的结果是,地方的隐性债务规模得以减少,城投公司所背负的债务也相应减轻;但与此同时,显性债务却有所增加,地方政府所欠的钱款变多了。或者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理解为,欠债的主体由城投公司转换成为了地方政府,而债务的总体数额却不会产生任何的变化。
因此,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10万亿债务本金还是要还的,不会因化债而消失。
另一方面,还有一部分人将化债错误地解读为“放水”、印炒。这种看法显然是连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基本概念都未能清晰地分辨和理解。
无论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还是城投公司进行借款,都不会导致货币供给的增加,所涉及的仅仅是市场上已然存在的存量资金的所有权变更。只有当央行进行债券操作时,才是在增加货币供应量,也就是“放水”。比如,美联储“放水”的时候会大量购入美国国债和MBS。
当然,降准降息同样也是“印钱”的手段,只不过这同样是与央行紧密相关的举措,并非地方政府所能实现的。
网上的部分财经博主对一些基本概念未能弄清,却还在那里侃侃而谈地进行解读和分析。这就如同一个连加减乘除都无法正确运算的人,妄图教导他人如何去解方程,怎么可能给出正确的讲解和分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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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宣传的就是正确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