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最高法出台《意见》中明确,未成年人打赏行为无效。
《意见》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述《意见》中小编发现现在的未成年人已经和二十年的小编有天壤之别了,现在的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已经离不开网络了,网络成为了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中游戏、娱乐的很大一部分,而网络打赏则成了孩子虚荣心、攀比心理的一种直接的表现,终其原因,就是因为现在的家长溺爱和纵容,孩子生活中缺少一个说话的人的孤单。
而孩子的孤单就是从以下几方面表达出来
一:前几天几个同学群里聊天,有个同学就问,大家的孩子都玩手机吗?她家孩子玩微信小游戏比她都厉害,然后其他妈妈们也都七嘴八舌的说自己的孩子也是玩手机很痴迷。我一直没有说话,因为我知道问出这个问题的同学平时很忙,老人带孩子,宠得很。孩子三四岁就开始玩手机游戏,当时还发朋友圈,我不清楚那是炫耀还是什么心态,但是我知道她并没有觉得这个事情不好。而其他的说自己孩子玩手机的,多半都是有二胎的。对于妈妈来说,孩子安静的玩手机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的出来,父母都是没有时间陪孩子的。作为一个成年人你无聊了会干嘛呢?上网,看电视剧,打游戏……那么同理可得,一个无聊的孩子玩手机是不是很正常了。如果父母在平时的生活中能够每天和孩子多接触多谈心,每天下班后吃完饭带着孩子出去散步一小时聊聊今天发生的开心的事情,回到家陪着孩子完成作业再简单的辅导一下,最后给孩子读读小说、故事。这样孩子在生活中不觉得孤独也就不会成谜于网络了。
二:现在的孩子的居住环境和二十年前小编的居住环境有着天壤之别,当时大家都是住在一个村或者一个小区,大家每天的娱乐活动非常丰富,一群人打篮球、踢足球,不管会不会跟着跑就完事了,嘻嘻哈哈时间就过去了,或者在小溪里抓鱼摸虾,洗澡玩泥巴,明明知道玩了一身泥巴回家后会被家长男女双打,但还是玩的开开心心,说到底就是有伙伴、有场地一起玩怎么都开心。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一家人就一个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疙瘩,不能一点磕着碰着,而且都是父母都是上班族,家里的老人每天陪着孩子玩耍,老年人自身身体也不好,再加上怕带小孩子外出摔着回家被儿女抱怨(婆媳关系大家都懂的),就索性把孩子关在家里给他们玩电子产品,只要不哭不闹不淘气就行了。再加上现在的孩子学习压力重,住的都是独门独户,又都是独身子女不可能,就算是一个小区的孩子或者同班同学也不可能天天玩在一起,久而久之小孩子只能和电子产品作伴了。
三: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大家都听过这首歌吧,里面的歌词写的很清楚,他小时候的目标是“跑的比别人快。跳的比别人高”只要做到这几点就非常有自豪感,也就觉得自己比别人厉害。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在经济社会的熏陶下,现在比的是名牌、比的是追星、比的是打赏、比的是游戏装备。能够靠充值在游戏中大杀四方,或者能够上打赏主播占据榜单前几名才能够和同学或者小伙伴吹嘘,这就需要大量的金钱,小孩子没有钱只能用大人的钱再加上大人的宠爱,给小孩的支付宝或微信上绑上自己的银行卡,又不实时监管,孩子打赏几万或网游充值几万才发现,才去找游戏公司、找警察、甚至找媒体帮忙才能把钱要回来。既然最高法都已经参与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以退还,说明这类事件不是个例。已经造成了对社会的危害。
总之,从“最高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以退还”,已经看出现在未成年人生活中的孤单,而且十几岁未成年人的虚荣心和攀比心理已经很严重,就要靠家长耐心教导使孩子的内心中有根本的转变,只有心理健康的成长才能成为未来的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