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杨大爷30年前将2000元存入银行,约定30年后本息可得72万。到期后杨大爷拿存单去取,银行却说存单无效,由此拒绝支付。双方几次协商未果,杨大爷无奈之下,只得将银行告上法庭。
杨大爷是吉林省长春市人,1989年,刚过不惑之年的他早已经娶妻生子,是当地一家国有企业的员工。这一天,杨大爷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在路过银行门口时,发现银行工作人员正在大街上派发储蓄产品的单页。出于好奇心理,杨大爷领了一份,上面举出的一个例子深深吸引了他的注意:“例如,按现行保值贴补率计算,每存入1000元,15年后的到期本息为19000元左右;21年后到期本息为62000元左右;而30年后的到期本息,共计高达36万元左右。”存1000块钱,30年后能拿36万,这的确十分划算!自己30年后已经年逾古稀,子女们也都长大,这36万无论是用来养老,还是给子女们成家立业,都是不错的选择。
听完银行大堂经理的相关介绍后,杨大爷心动了。可在上世纪80年代末,1000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杨大爷一个月工资也就100多元,1000元要花费他大半年的工资收入。回家和妻子商量后,夫妻俩都觉得这项存款十分划算,两人清算了一下家里剩余的积蓄,不足2000元。想到现在多投资1000块,30年后就能多拿36万,杨大爷咬咬牙,将剩余的积蓄全部拿出,又找亲戚朋友周借了几百元,买了银行两单面额为1000元、存期为30年的储蓄存款。银行开具了储蓄存款存单,上面有金额、日期、存款年限和利率,以及杨大爷的亲笔签名。杨大爷收好存单,继续忙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转眼间便过去了30年。
2019年9月,杨大爷存款到期,因为年迈身体不好,他让女儿带着两张存单去银行取钱,银行以需要本人亲自来取为由,给予拒绝。无奈之下,杨大爷只好在女儿的陪同下亲自去取。可此时银行却告知他,当年的存单及存款因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本金和利息的计算,只能按照正常存款的年利率。也就是说,30年前存下的1000元,此时能拿到手的本息共计4000余元,而不是当初约定的36万。自己并无任何过错,可要到手的72万却缩水成1万元不到,杨大爷不甘心,与银行协商不成,只好将银行告上法庭。早在1980年,我们国家就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储蓄存款章程》,其中第4条规定:“各种储蓄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银行挂牌公告,各地不得自行变动。”我国银行存款利率一直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银行无权自行制定和更改储蓄存款利率。在本案中,宣传单页中提到,“在存期内,如遇国家调低储蓄利率时,我行仍按原利率给予利息”。这约定本身就违法违规,所以应认定是无效的。对于无效的合同,法律规定上是返还本金,并根据过错程度,赔偿储户资金被占用期间的损失。考虑到本案中存单无效全是由银行单方面过错导致的,所以一审法院结合具体情况,决定以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19.26%,来计算杨大爷的利息损失。最终,法院判令银行赔偿杨大爷本金及利息损失共计11556元。杨大爷不服,接连提出两次上诉,可法院依旧维持一审原判!其实在1989年左右,不少银行都推出了类似于本案“高息揽储”的产品。因为违法违规,所以产品发行几天后,就被中国人民银行以电报通知的形式叫停,已经发出的产品应立即收回。而30多年前,交通通讯方式有限,没有联系电话,也不存在实名制,只能通过报纸刊登告示寻找购买者。很多人虽然已经购买了产品,但银行却联系不到,杨大爷应该就是其中一位。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将定期存款最长期限调整为五年。与30年前相比,如今的工资和物价水平都翻了几十倍,1000元的购买力同样也缩水了几十倍。个人认为,银行应该按照千元存款的缩水程度,按比例赔偿杨大爷的损失。各位看官,您们认为呢?以案示理,以讼明法;刑一而正百,罪一而慎万。愿大家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己行,以法卫自身……
判了那个银行当时参与的人,诈骗罪,直接进监狱几年,看看这钱有没有人出
呵呵 呵呵
你欠银行2000。30年试试?
三十年前两千等于两到三年工资吧
银行的和保险公司一样,可信度不高!
当时不合理被叫停了,为什么当时不通知存储人
妈的,谁借钱给我利息百分之一千,甚至一万,反正到时候承诺的都会被判无效。
没有通知存储人就是问题,退回计算方式不正确,应该按照当时购买力来计算。想问一下为案子举行听证了么?这样判可以提起公诉
和银行讲道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笑着哭]
你欠银行1000元试试 三十年准保让你赔的倾家荡产
谁借我一千万,30年后我还你一百亿,实在不行1000亿也行[得瑟],几句话把30多万变几千块,真会玩
银行行长千万级别的年薪,你以为从哪里来的?
我高中考大学那会儿利息好像10个以上。我爸存了一万到邮政局。到期取钱只有5%左右了
30年前2000,能在北京买套房不[得瑟][得瑟][得瑟][得瑟][得瑟]
你跟他讲道理,他们跟你耍无赖,你跟他们耍无赖,他们跟你讲道理。反正都是他们赢,他们是谁大家都知道,却无可奈何[得瑟]
1989年那时候的2000,可是最少顶现在的十万
那现在的保险是不是也是这个道理呢?
你想和他讲理,他和你耍流氓[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支持大爷继续上诉,银行犯的错就应该负责
你们都忘了银行是谁的。
两千也顶现在10几万了。
当时的两千块能盖一座土平房,相当于现在一万块吧
银行你也信,离柜不管,对银行是没效果的,对个人是有效的。
就应该赔人家72万,老人不知道违法,银行还不知道吗?
我们现在交的社保以后会不会也这么样啊?
30年前2000北京买房,现在值多少[吃瓜]
把这家银行列入黑名单(失信银行),有钱也不存入这家银行,广大群众自觉抵制
呵呵
真牛逼,既然这样就按诈骗处理
这不就跟保险那骗局一样吗
这个抢劫犯法律为什么管不了?
30年前2000元,相当于现在100多万
编吧30年前100可不是红色
那时候通货膨胀,定期一年的利息13.6
哦,当时的银行不代表国家
有幸被银行骗过。
只能说可恨啊!
如果是国外,结果会怎样?
凑表脸
没注意到名字吗?智力投资。。。
不按书面契约合同办理吗[呲牙笑]
骗人可耻
玩呢!
可笑的银行
那年头手里有两千块钱的人绝对不会蠢到吃利息。
30年前2000元是两年工资,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平均工资12万,,,
智力投资定期储蓄存款[得瑟]这名字好啊,
就告诈骗
银行单方面毁约,主要责任在银行
1000块 你欠银行三十年看看[得瑟]
合法的骗子
那YH能赔关门
银行:计算失误了-没想到这些人还活着[得瑟]
就应该赔人家72万,老人不知道违法,银行还不知道吗?
强盗还要动用武力,这简直是无本万利呀
以30年前的等价黄金进行赔偿
三十年前2千块能买房了吧!
当时银行发通告追回的报纸让银行拿出来。拿不出来就特么按照约定给人家72万!没有一点契约精神!
也只有我们国家队银行这么牛13
毫无契约精神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点赞][点赞][点赞]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你欠银行3千块欠30年银行会问你要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