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员工在巴黎培训时,强吻、搂抱一同出差的女同事,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男员工辩称,地处浪漫之都巴黎,索吻行为很应景、正常,公司表示是其行为严重违纪!双方各执一词,对簿公堂!
事件回顾
2003年8月,吴某入职上海某电子有限公司,任职研发分部经理,双方签订多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为2015年11月12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约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任何情况之一……”。吴某于2009年1月15日在《员工手册》签收记录单上签字。
2016年3月16日,公司向工会发送电子邮件:“员工吴某在法国出差期间对同往的女员工陆某实施了不正当的行为,包括超越同事关系的口头索要亲吻请求与肢体接触。此行为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中的规定,5.15,于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和其他不法行为,属于重大过失,公司给予辞退处理。请工会给出意见。”
工会于2016年3月17日回复表示,对吴某的处罚和辞退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同意公司决定。
2016年3月17日,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吴某2016年3月6日实施的不当行为,属于重大过失,给予辞退处理。双方劳动合同于2016年3月18日解除。
2016年5月16日,吴某向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18877元。仲裁委于2016年7月14日裁决对吴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吴某不服,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一审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公司的解除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
首先,从程序上说,公司解除所依据的《员工手册》已经由吴某本人签字确认,对该规章制度的效力予以确认,且公司已将解除理由事先通知工会,故公司的解除行为在程序上具有合法性。
其次,从实体上说,其一,对吴某行为的定性。吴某自认索吻被拒有些没面子,就想硬亲,女同事陆某坚决不同意;吴某亦承认对陆某实施了抓手腕和脚腕的行为。吴某在陆某坚决拒绝索吻的情况下,仍有“想硬亲一下”的主观愿望,并未即行停止离开,且实施了抓陆某手腕及脚腕的行为,已超出单纯索吻的界限,确属严重不当。
其二,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对吴某行为的处理是否恰当。“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系指民事主体在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则和法律不禁止的条件下,可自愿选择满足或有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但行使权利时,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及善良风俗,《民法通则》亦对此予以明确规定。故公司根据《员工手册》中的处罚规定,认定吴某的行为属于重大过失,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综上,一审法院据此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吴某不服,申请二审。
二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吴某主张其在职期间没有实施过不法行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但是从在案证据来看,吴某在2016年3月6日发生的事件中,确有抓女同事手腕和脚腕等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吴某所述的为了制止女同事的过激行为所作出的对应行为,还是为了制止女同事的反抗以实施进一步的行为,都属严重不当,有违公序良俗以及道德准则。公司依据吴某已知晓的《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于法有据。故对于吴某的上诉请求,本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吴某不服,申请再审。
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在案证据证明原审法院据此认定吴某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和道德准则,并无不当。且原审法院判决公司解除与吴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于法不悖。吴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最终裁定,驳回吴某的再审申请。
注意!
这些行为都属于“性骚扰”
@职场人 人与人相处,应保持基本尊重,再忘情也不能忘了规矩!无论何种形式、原因的职场性骚扰,都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用人单位 建立职场性骚预防和处置机制,守好防止职场性骚扰的第一道防线,坚决捍卫员工合法权益!
【来源:申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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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好意思厚着脸皮还去上诉
这是没有因为性骚扰被逮进去他不甘心啊
这要是去食人族一趟是不是要吃个人?去易撕裂是不是要往加沙扔几个炮弹?去哥伦比亚是不是要吸几斤毒品?这男的也是个人才
能去法国培训的女员工。是你想亲就亲的人吗。为啥被开除你也不想想。那女员工能简单吗
你把老板想干的事给干了,不炒你炒谁
支持判决👏👏👍
反告他性骚扰,把这无耻之徒扔进监狱!
很多年的老员工了,裁员成本巨大,偏偏自己不检点给公司机会。
我靠。那是不是和同事出差印度就可以随便强奸了
索爱不成恼羞成怒了,呵呵,这种人,无耻极致
不要脸天下无敌了还为自己的不耻行为找各种理由
没有任何一个正经公司能接受性骚扰行为,开除是最基本的了,不报警算给面子了。
如果女同事没有意见呢?
在法国发生的事回国后国内执法机关能不能管理?
不让亲就算了,还有强行,玩笑开大了就是后果!属于刷牛氓!你认为以前随便习惯了无所谓!哈哈哈哈,你大错特错啦,朋友之间有时候玩笑也必须克制的 哈哈哈哈哈哈没把握好呀!!!
性别一换,啥事没有!
哥们,这是憋了多久啊哈哈哈[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人渣
牛逼
偶尔发情,系环境因素所致
完全可以定性猥亵罪,直接入刑。都没追究了还好意思如此不停上诉,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关键是公司制度中没有入乡随俗的要求
法国人自己都在说经常有人以浪漫之名行骚扰之事,好家伙,你想骚扰就明说,瞎扯啥?[狗头]
这不就是猥亵?居然没给他判刑,支持女同事告他!
这牛啊!浪漫之都就可以吻了?这要忽悠的去了荷兰,那个女的不被?
这货,给他去非洲中东不得娶好几个,去印度那不是更要入乡随俗
钱不够就别想着占便宜
应该判刑
应该当时就报警,抓他坐几天牢!
其实可以考虑拘留了
紧紧被公司开除都够轻的了。要是发生国内轻则拘留,重则判刑
不判刑吗?
浪漫害人。
这种人不配有女朋友将来也不会有 估计人长的很丑也不会说话 也没素质
公司开除是另一回事,对女同事耍流氓应该被拘留吧。
估计女的给了错误信号,原来可能打算把他当鱼养着的。
浪漫之都
估计这种人一直没有女人喜欢的 可能是有原因的
漂了
做掉他!女同事带着老板指示出差的?
浪漫尼玛正不正常?
很好奇他要是去了印度会做什么
索吻应景?不过是文过饰非罢了。
想个不一样留言亲一下,有什么大惊小怪
就他们俩一起出差,没其他同事了?公司考虑欠周
那在日本和印度呢?
女同事不同意,应直接指控该男同事的行为,公司既与开除,女同事再可控告男同事强行亲吻,己构成了犯罪
脸皮厚
这是耍流氓,不定罪?
女方就没有告男方猥亵?
想起当初优酷还是迅雷几十秒广告听到的歌曲《画中仙》 后来一看台词强吻陌生人[doge]
有脸上诉?
渣男的脸皮还真厚
幸亏不是去日本
操,2016年前的事了,快8年了还放出来,
法律应该规定流氓申请二审如被驳回应加重处罚
回国后直接不承认就好了,国外的事情,回国一问三不知,啥证据都没有,承认干啥呢
这么一个人查,怎么就当上了研发部的经理,还去法国学习,看样子学习效率很高,当场就实践上了,人才呀、公司领导的眼光真好呀、哈哈😄。
耍流氓之后 还臭不要脸 真是光着屁股拉磨
以为到了🇫🇷自己就是🇫🇷人了?只要人家女方不愿意,国内外都得被制裁。[抠鼻][抠鼻][抠鼻]
犯法了
现在的女孩真没法说,非得搞得别人工作都丢了!
在中国上诉肯定是不行的,这要是国外就属于正常
这要是去印度出差,还不得被强行噶油啊。
短视频误我
尺度太难把握了,不主动的时候说不解风情,主动了就可能会错意,成性骚扰了。还是学学扶桑:你要和我来一场武士般的对决吗?
为什么会抓脚腕?
这些也能上新闻?过保质期了吗
今夕是何年
亲了不该亲的人
为什么不在法国报警。这样就该法国警方教育他了。
不但可以开除,还应拘留五天。
就赖你长得不好看 你要是好看你亲老板都行
我是发现了,可能是最近没新闻可报道了
恩,浪漫之都一点也不浪漫。
这是一起去了法国。如果去了小日子,那还不…………。哈哈😃😃😃😃😃😃😃😃😃😃😃😃😃😃😃😃😃😃😃😃😃😃😃😃😃😃😃😃😃😃😃😃😃😃😃😃😃😃😃😃😃😃😃😃😃😃😃😃😃😃😃😃😃😃😃😃😃😃😃😃😃😃😃😃😃😃😃😃😃😃😃😃😃😃😃😃😃😃😃😃😃😃😃😃😃😃😃😃😃😃😃😃😃😃😃😃😃😃😃😃😃😃😃😃😃😃😃
入境随俗吗,这男的太冤了。
普普通通的分部研发经理也想潜规则,想的有点多
评论区和主人公一样的男的不少哇,又是阴阳怪气又是造谣,还受害者有罪论。六呀
牛批
这是耍流氓,这是犯罪吧!
16年的事情,
确实对他的处罚是重了些,但是没办法,认了吧。有这精力和时间去起诉,花在工作上估计现在也稳定了吧?
别忘了你的国籍,你以为不在本土就可以为所欲为?
幻想综合症
违背妇女意愿
你当你是法国人啊,你想亲就亲
基本属于疯了 该
法律判轻了,应该阉割。
这一吻血贵
事实认定清楚,女员工直接报警性骚扰,刑事定罪,直接开除毫无异议
如果存在性骚扰,男员工被开除太应该了。如果不存在,被女的设套了,也是活该给你个教训。
在缅北玩诈骗国法都一样管一样判以为在法国就可以不尊守国内法了,有本事别回来。
应该加控其性骚扰
我国性骚扰不会坐牢吗
把巴黎去要赔偿去
对浪漫之都的以偏概全所导致的低级错误 巴黎浪漫有河为界 你脚踏错了地方
无耻之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