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被退学!多所高校接连公告——

完美校园 2024-10-10 16:52:43

今年以来,多所高校接连公告对部分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对2名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

9月19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发布《法学院关于对2名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决定》。

公告中提到,根据相关规定,国际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一)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的;(二)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七)未按学校规定缴交学杂费等。

公告中提到,被退学处理的两名国际学生,一人系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要求,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未按学校规定缴交学杂费;另一人系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已有多所高校发布对部分国际学生退学处理的决定

中央财经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给予24名同学退学处理

今年4月9日,中央财经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发布关于给予沙里夫等24名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退学原因系“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合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对33名国际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今年7月19日,合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发布《关于拟对33名国际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公告》。

公告称,为严肃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合肥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法》(院行政〔2018〕274号)第四章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经校国际学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拟对该校33名国际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云南民族大学国际学院:

对28名学生退学处理

今年6月,云南民族大学国际学院则发布了3则退学公告,对共计28名国际学生作退学处理。

公告显示,被退学原因包括,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未按要求参加学校教学活动受到第三次学业警示等。

去年12月,云南民族大学国际学院也曾发布对27名国际学生退学处理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为规范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的行为,为国际学生在中国境内学校学习提供便利,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教育国际化水平,2017年,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2018年,教育部出台《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专门强化了对来华留学生招生录取工作、培养质量、汉语水平和趋同化管理的要求。包括明确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来华留学生教学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和相关规定,逐步实现中外学生教学管理的趋同;高等学校应当明确规定来华留学生课程考试考核方式,在同一课程中应当对中外学生采用相同的考试考核方式等。

2020年6月,教育部党组下发通知强调,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的各项要求,不盲目追求国际化指标和来华留学生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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