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年间,海阳县有多人因“捐输抚夷经费”而受到朝廷奖叙

胶东的小故事 2024-09-29 03:44:28

有清一代,尤其是中后期,朝廷在国库亏空的情况下常有向商民“倡捐”(倡议捐资)之举。而那些积极捐输的商民,一般也会得到相应的荣誉性官衔作为嘉奖。近来笔者翻阅光绪版《海阳县续志》,就看到若干相应记载。其中,道光年间因“捐输抚夷经费”而得到朝廷奖叙的就有多人。本文就对此做个简要整理介绍。

根据记载,道光年因“捐输抚夷经费”而得到朝廷奖叙的海阳人共有七位,名字分别叫作:王允丰、王允兴、王荣森、于椿茂、李省南、尚吉存、唐作声。

值得一提的是,这七位海阳人向朝廷捐输的地点并非故乡,而是远在上海(当时为江苏上海县),具体时间为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他们捐输的金额没有详细记载,但得到的奖叙则有具体记录。其中,王允丰和王允兴都得到“布政司经历”的官衔,王荣森、于椿茂、李省南都得到“按察司照磨”的官衔(李省南还加两次纪录,多半是因为捐资较多),尚吉存、唐作声则得到“从九品”的官衔。(注:据《清史稿》,布政司经历为正六品;按察司照磨为正九品。)

虽然县志没有提及“抚夷经费”的详细信息,但结合“抚夷”(安抚外人)的字眼和道光二十三年这个时间点来推断,这里所谓的“抚夷经费”多半指的是鸦片战争后清廷向英国的赔款。

根据道光二十二年签订的《南京条约》,清廷需向英国赔款二千一百万银元,这一大笔钱无法从常规财政收入中挤出(当时清廷平均岁入约三四千万两白银,收支相抵之后鲜有盈余),所以只能通过倡捐等其他方式来拼凑。

限于资料,这七位海阳人的具体生平和捐资细节暂时不得而知(注:七人当中的尚吉存的姓氏相对有指向性,海阳尚姓多聚居于北部的长沙堡等村),不过通过他们的事迹至少可以推断出:当时在上海一带经商的海阳人应该为数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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