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高新区麻丘镇新龙村村民熊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家分田到户的农田,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被征用,用于建设燃气加压站项目。更令其不解的是,被征收农田的补偿款与公告金额差距过大,实际到手的补偿款仅为1.6万元/亩,低于公告中的5.93万元/亩。
记者调查发现,这一补偿标准沿用了2014年麻丘镇确定的分配方案。对于村民质疑补偿分配标准过低,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征地款的分配标准是否会提高,需要上级部门研究确定。
被征用的土地
村民:未征求意见土地就被征收?
“这次总共征收将近6亩土地,仅我家就征收了近4亩。2024年10月,村委会通知我们土地被征用了,直接打了补偿款到我们的账户上。”2024年12月26日,在麻丘镇新龙村,熊先生指着被征用土地告诉记者,在被村委会告知土地被征用后不久,他的账户就收到了补偿款,每亩补偿1.6万元。
记者在熊先生的指引下看到,在众多田地之间,一片区域被砖墙隔开,有挖掘机正在作业,现场未看到相关的项目施工告示牌。
据熊先生介绍,他听说此次土地征用是为建设燃气加压站项目。“项目在施工前,没有人问过我是否愿意。”
在采访现场,与熊先生一样,村民罗女士也对突如其来的征地告知无法理解:“我们一家就靠这地吃饭,被征用了,我们怎么办?”
据了解,熊先生将征地款退回了相应的账户。他曾多次要求村委会提供相关的合法手续,未得到回应。
村委会:公示过征地方案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与熊先生来到新龙村委会。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熊新华告诉记者:“公示是肯定公示过的,当时方案中规划的土地只有个大致方位,不能明确具体坐标,所以做不到一开始就通知到具体土地征收的农户。”
熊新华表示,直到2024年项目开工建设才确定涉及的具体村民,造成了仓促通知的情况。
熊新华出示了2020年8月28日村委会与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分局签订的征收土地协议书。按照该协议,征收5.999亩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为5.93万元/亩,新龙村征地补偿费为35.574万元,青苗补偿费5579元,征收土地附近应补偿青苗的青苗补偿费2310元,共计36.3629万元。
为何征地补偿标准为5.93万元/亩,分配到村民手中却只有1.6万元/亩?对此,熊新华表示,麻丘镇一直都是如此分配,具体的政策依据需要去麻丘镇人民政府查阅。
调查:征收价格上涨,村民补偿标准未变
在麻丘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落款日期为2020年4月7日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燃气高中压调压站项目征收土地告知书”。
记者发现,告知书中载明,因建设燃气高中压调压站项目,征地地块范围涉及昌东镇下尾村、麻丘镇新龙村,并附带了具体坐标方位图。
对于征地款分配的依据,麻丘镇人民政府提供了2014年的文件,文件规定:补偿款统一分发到村户账上,再由村户给村民按1.6万元/亩下发。对于采取这种分配的缘由,方案未作说明。该镇相关负责人也不清楚1.6万元/亩补偿标准的由来。“一直以来,村民实际收到的补偿款都是1.6万元/亩,剩下的部分留给村户做建设,这份规定文件不能对外公开。”该镇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记者通过查阅公开资料发现,麻丘镇土地征收价格多年来持续上涨。2015年,征地区片价为3.84万元/亩,到2024年,为5.93万元/亩。
熊先生不解:“土地征收价格一直在上涨,为何分配到村民手中的补偿款却多年未变?”
对此,该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需具备一定时期的稳定性,未来征地款的分配标准是否会提高,需要上级部门研究确定。
来源:新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