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敦煌地处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汉唐以来,许多商人、使者、士兵,来自天南海北的普通百姓等在此停留或居住,留下了大量珍贵的书信笔记等文字记录,这便是敦煌遗书。
之前已经写过两篇了,有几则放不下了,挪到本篇文章。
敦煌遗书的遗,是历史遗珠之意,不是说人自尽前的遗书。
据整理统计,这里面较多的便是离婚文书,也叫放妻书。 如今,夫妻反目大打出手、情侣争执对簿公堂之类的新闻却不绝于耳,在这一点上,可以好好学习一下古人。
以其中一篇为例,原文是“盖以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二体一心,死同棺椁于坟下 。 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 三年有怨,则来作仇隙。
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缘业不遂,因此聚会六亲,归一别,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 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天,这哪里是离婚书,简直就是充满温情不得不告别的抒情文,没有愤怒没有怨言。只有怀想恩爱,送上满满的祝福,愿对方“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鼓励曾经的爱人早日找到真正的归宿,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并不多见,可见唐代不受约束。
末了,男方主动承对方三年衣粮,结尾处,不忘“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您读到这样的文字,心里不温暖吗?好聚好散,不一定恨若仇人。
此外,敦煌遗书中,还有不少为古人临终前所立遗嘱。如一篇是一位唐朝老人家去世前,特意找人代笔,一大堆事,主要是要分财产,“右件分割,准吾遗嘱,分配为定”,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唐令拾遗》卷三《丧葬令》便规定,“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奴婢、店宅、资财,并令近亲转易货卖,将营葬事之外,余财并与女。无女,均入以,次近亲。无亲戚者,官为检校。若亡人在日,自有遗嘱处分,证验分明者,不用此令”。
就是若户绝者无第一顺位继承人,按照列举的法律令文处理遗产。若遗产所有人白纸黑字立有遗嘱,证明遗嘱有效的基础上,就要完全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些遗书末尾会写“今吾醒悟之时,所有家产田庄、畜牧什物等,已上并以分配……以后更不许论偏说剩”云云。这是我清醒时所写,真实意思表达,按照我说的来分配,以后都别闹。
但其中一篇末了很歹毒,竟然发毒誓曰“如若违吾语者,吾作死鬼,掣汝门樘,来共汝语”。如果违背我的话,我就变成恶鬼。晚上拉你们家的门框,来和你们说话,就问你怕不怕。
此外,还有不少祭文。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虽岁月迢迢,然哀恸、思念、缅怀之心,与吾辈无异。时间有限,单讲一篇。 原文:
呜呼,你帮我扛行李,我与你千里万里同行,你曾陷入泥里,跌倒沟中,我记得从前往太行山,你不离不弃,头顶碎石欲倒不倒,脚下稍有不慎坠落万丈深渊。
直到下山,我久久惊魂未定,又觉得长江边,远离故土,你不可能上船。我推你你不走,原地徘徊,我叫人推你,前头绳子拉你。不曾想,旧绳子断了,我一穷书生一屁股坐地上,踏碎了舢板,船舷也撞碎,衣服撕烂,鞋子湿透。
旁人都笑话我们,我私心想,若有了功名,一定好好报答你,我会带着你到朱漆大门前进进出出,带你到宅院里欢欣跳跃,和你共享荣华富贵。不想,途中你却一病不起,长路漫漫,看你劳累至此,胸口岔气,眼中流泪,草虽嫩而不食,豆虽多而不甞(尝)。
小童子凌晨报来,道汝昨夜身亡。汝虽殒薨,吾亦悲伤! 将来托生,不要托生走官人家里,否则,要驮很重的行李,到遥远的长安;也不要托生到将军家,骑着你打球,你会筋疲力尽,也不要投生到行脚人家,终日会受皮鞭毒打。
我希望你,生在平常田舍汉家中,他们不富有,会把你当宝贝。待他们的儿子般看待!悲夫!永别矣!
嗯?听着难道不是一位老仆人吗?
不是,这是一篇祭驴文,作者一唐朝书生,也是以借悼念驴,来感叹命运的不公!
哎,今日牛马打工人的我们,读之,或许也会有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