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事情要追溯到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的独生女江歌在日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据悉,刘暖曦与前男友陈世峰存在感情纠纷,被陈世峰多次恐吓威胁的刘暖曦由于恐惧寻求好友及室友江歌的帮助。案发当日凌晨,结伴回合租房的江歌和刘暖曦与埋伏在门口的陈世峰发生争执,江歌被情绪失控的陈世峰连砍数刀不幸身亡,而此时刘暖曦已先行进入房门并将房门锁闭。正是这一行为,让本该成为陈世峰目标的刘暖曦在免于遭难后却开启了一个更为黑暗的人生。
江歌
刘暖曦原名刘鑫,在江歌日本遇害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后,由于不堪舆论重负以及个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改名为刘暖曦。但是刘鑫,在2016年11月3 日的凌晨,在仓皇逃进房间锁住房门的那一刻有想过如今不得不改名换姓,低头度日的现状吗?在一口一个“我也是受害者!”的呐喊中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成为众矢之的吗?
人在生命安全受到重大威胁时产生的极度恐惧心理可能会让人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所谓大难临头各自飞,寻求自保的自私心理也是人之常情。但这不能成为刘鑫把对自己的保护建立在用他人当做盾牌上的借口。刘鑫是潜在受害者,同时她也是引入危险因素的相关责任人,对刘鑫的口诛笔伐并不是认为刘鑫必须成为受害人,而是谴责作为责任人的刘鑫在应当承担责任时当起了缩头乌龟。在自己掀起的风暴中逃跑,让帮助自己的人独自一人抵抗风暴。当友人为自己在风暴中牺牲时却隐瞒和否认风暴的存在,拒绝提供风暴的细节。甚至面对救命恩人的母亲江母也极力强调自己的受害者身份博取同情,推卸责任甚至屡次言语相激,淡化应有的愧疚感,忘恩负义。
刘鑫
种种事实让大众看到的不是一个生活在前男友恐吓威胁里幸免于难的女生,是一个冷血,没有原则,没有道德,不懂感恩,自私的胆小者。
没有底线的人做了失去原则的事,一旦东窗事发,摆在台面上受大众的评论,就必须面对舆论的讨伐,道德的谴责。我们都应该对原则和底线保有敬畏之心。底线就是一根有约束力的红线,它可以在保护我们免于受伤的同时警醒我们不去做给他人带去伤害的行为。一旦底线这根红线被切断,丧失了个人约束力,丧失了对规则对法律的敬畏,丧失人道主义,没有一个人可以经受得住道德和法律的审判。即使再身不由衷也终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巨大的代价。我们不要做刘鑫那样的人。
希望法律的宣判可以给处于丧女之痛的江母带去一点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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