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广阔,奇事频发。上海某小区1301室住户遭遇了一件离奇事件。
【案件过程】
2022年底,上海一小区13层新添两户居民,本应喜庆,但1301室的住户却未能感到喜悦。
1月,1301住户察觉1302邻居开始装修单元门,初以为仅是门锁故障维修,未予重视。
某天,1301业主归家时发现,自家房门被邻居房门遮挡,仅剩约10公分缝隙可供通行。
1302住户擅自将单元门改为外开式,但该小区设计是两户单元门呈90度夹角布置,此举改变了原有布局。
1302用户大门正对电梯口,1301用户大门位于其左侧,呈90度角。1302房门朝外开时,会挡住1301的进出口。
双方大门均设计为内开式,开启后朝向屋内,不占用外部走廊空间,避免影响他人出行,确保公共空间不被挤占。
1302业主擅自将大门改为外开式,导致门全开时阻挡1301住户门口,致使1301用户无法正常进出。
1302住户的行为阻碍了1301住户的出行,造成极大不便。因此,1301住户前往1302住户处,就其行为进行交涉。
询问改门缘由,对方答复是为了驱除邪祟。
1302住户闻风水大师言:大门内开本迎财,但因对电梯口,电梯属阴挡财运且易聚怨。改外开式可散客,避鬼招福。
1302住户听后,随即把自家房门改为外开式,然而这一改动导致隔壁1301的大门无法开启,被完全堵住。
请将房门改回原样,现有设计造成不便。一旦开门,即阻挡我家大门,严重影响我们进出。
若我们开门外出时恰逢你们也要出门,你们门猛然外开,撞伤我们该如何处理?责任应由谁承担?”1301业主向1302业主提出质疑。
1302业主回应称,改门为挡灾,大门对电梯易招鬼,故改外开式以驱鬼,堵邻居门防邪祟入侵。他强调,此举为邻里好,反遭误解,实在不识好意。
1301业主闻对方言辞,几欲气笑。自身封建迷信且贪小利,反怪对方不领情,世间竟有如此匪夷所思之人。
1301业主见与1302业主协商无果,遂请物业协助。1302业主记得入住时物业发的手册,人手一本,内含小区业主须知,故认为物业应介入。
小区规定明确,为保障通行,所有单元分户门默认为内开式,用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为外开式,以免影响其他用户。
小区物业接1301住户投诉后,前往了解情况。
得知1302住户私自改单元门为外开后,向其发放《违规整改通知书》,令其恢复内开式。但1302住户无视通知,拒绝进行整改。
1301住户多次与1302业主沟通并投诉至物业、社区、居委会及松江区政府,但1302住户拒不改更。最终,1301住户无奈将1302住户诉至法庭。
法庭上,原告1301住户要求法官判令1302住户即刻调整,改其单元门为向内开启。
被告1302业主认为,其房屋大门开启方向应由自己决定,且已获1301业主口头同意。因此,1302业主坚持自己无误,拒绝进行整改。
原告1301用户称,被告未与其协商,且明知其反对将单元门改为外开式,因如此改动将严重影响其正常进出房门,故绝不会同意。
此外,原告称知悉1302业主改房门为外开后,多次要求恢复原状,并尝试其他途径协商调解,但对方始终未予理会。
双方激烈讨论后,被告表示:改回门可以,但费用需原告承担。若因我错或我愿改,我愿付装修费,否则不负责。
现你主动要求修改且过错不在我,故费用应由你承担。谁要求改,谁付费。费用到账,我即刻修改。此后,你们亦无权再改,房子不得售,不得搬离,共为邻里终身。
审阅双方证词及证据后,法官判定被告改门行为超出相邻权人容忍范围,遂判决其十日内将入户门改为内开,并自行承担费用。
双方均认同此判决,由此,两者间的邻里纠纷得以化解。
【以案释法】
【一、1302业主的改门行为触犯了什么法律?】
本案关乎业主间关于权利与义务划分的争议。
《民法典》第272条明确:业主对专有部分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害建筑安全,不得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
1302住户更改大门开门方式本身无误,但需顾及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1301与1302单元门直角布局,若1302业主改大门为外开式,将阻挡1301单元门进出口,严重影响1301业主通行,侵犯其合法权利。
1302住户改门行为侵害其他业主合法权利,综合评估后确认,其行为已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及业主的侵权行为,有权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1302业主未经允许改变房屋开门方式,导致1301业主无法顺利进出,侵犯其合法通行权。按规定,1301业主可要求1302业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若1301业主出门时被1302业主突然开门撞伤,1301业主有权要求1302业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1302业主所说的“我没有错,要想让我把门改回来可以,但是费用你们自己承担!而且你们之后也不能改!你们的房子也不能卖!大家就这样住一辈子!”这句话有没有什么法律问题?】
上文分析指出,1302度行为本身无误,但侵害了1301业主通行权,构成侵权,需担责。因此,1302业主行为有错,应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关于费用,因1302业主行为不当,纠正其错误所产生的费用应由过错方自行负责。
1302业主须即刻恢复单元门朝内开模式,相关装修费用由其自行负责。
因1302改门行为未给1301业主带来实质性损失,故1302业主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1302业主提出要求,坚持1301业主不得改变其单元门开门方式,此要求符合法律法规,且理由充分。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适用于双方,1302业主修改单元门开门方式不得妨碍邻居通行,同理,1301业主亦不得因修改给1302业主带来不便。
对于后续提出的“1301业主禁止售房并需终身为邻”的要求,此规定既违法亦不合理。
1301房屋为1301业主私有,其有权出售房屋无需1302业主同意。是否成为邻居基于双方自愿,法律无强制规定要求特定双方必须为邻。
1302业主因1301业主要求更改单元门开门方式,进而强求其不卖房并保持邻里关系,此行为既不合理也违反法律。
【结语】
因此,虽可自主决定房屋装修,但行使权利时需履行义务,装修时应避免损害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邻里和睦关乎日后生活舒适度。
你如何看待这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