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把未检出毒品成分的“假毒品”当作真毒品贩卖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呢?
4月20日上午,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当庭宣判一起贩卖“假毒品”案,被告人林某明知K粉是毒品仍予以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因犯罪未遂,获刑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情介绍:2017年11月29日,林某收到赖某的微信消息称要1克K粉,林某联系了上家后告知赖某价格,赖某当即答应,并承诺给其50元好处费。林某见有利可图,便收下赖某转来的毒资,找上家拿了一袋毒品K粉。毒品用透明封口塑料袋包装,呈白色带点淡黄色颗粒状晶体,林某一看,与之前吸食的毒品K粉相差无几,吸食后也没有感觉异常,便不做他想,将该袋毒品送到赖某所在的酒店客房,交易完毕后即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检验,从赖某处缴获的疑似毒品K粉中未检出氯胺酮成分,净重0.49克。
经审理认为,林某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其行为已经构成贩卖毒品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缴获的疑似毒品中未检出氯胺酮成分,贩卖毒品的行为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及林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柳北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碰毒品误终生。毒品不仅会摧毁人的身心,还加剧诱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2月16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指出,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厉行禁毒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立场和主张。今后,柳州禁毒还将继续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禁毒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远离毒品,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贩卖假毒品的案例还真不少
“奇葩”毒贩的脑洞能让人大跌眼镜
可你听说过买毒品遇到“假货”
购毒人一怒之下
报警“维权”的吗?
搭台演“戏”刘某、陈某、邓某三人曾经在服刑期间成为狱友,刑满释放后一直保持联系。刘某谎称自己手里有大量毒品并告诉邓某,让其购买后运回老家贩卖,邓某答应下来。随后,刘某将贩卖假毒品给邓某骗取其钱财的想法告诉了陈某,请求陈某在其贩卖假毒品时予以配合并充当毒资中间人,事成后将骗得的钱财各分一半,得到陈某的同意。
三人会面后,刘某拿出一小袋真毒品展示给邓某,力劝其购买一些。邓某见状应允,提出以4万元的价格购买100克冰毒,并将毒资转入陈某微信账户。刘某见邓某已经相信自己,便偷偷将事先包装好的假毒品放入邓某车内。事后邓某发现购买的毒品是假货,多次尝试与刘某、陈某联系,发现二人早已将自己微信拉黑。怒不可遏的邓某选择了报警。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将刘某、邓某、陈某三人抓获,三人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提示:
贩卖假毒品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行为人故意以假充真或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获利,此时,行为人故意以假货冒充毒品贩卖,纯属欺骗,为诈骗罪;
另一种是行为人完全不知是假毒品,以为是真的毒品进行贩卖而获利。行为人虽然卖出的是假毒品,但他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故应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条链接:
柳州禁毒综合整理自:柳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