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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属于“五院四系”,“五院”指的是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系”指的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的法律学系。
▶ 西北政法大学源于中国共产党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和1941年的延安大学,历经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等时期;
▶ 1958年,西北大学法律系并入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学院;
▶ 1963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学院;2000年由司法部划转陕西省,成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学校;
▶ 2006年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
(1)重点学科
“双万计划”(国家一流本科专业)(7个)分别是:
(2)2023年【章程摘要】
1.公安类专业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0;
2. 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专业)。
3.报考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外语语种限英语,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均不限语种。
4.提前批次的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其他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5.学校与西安外国语大学开展“法学+德语”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在本科一批招生。项目学制四年,学生第一、二学年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习,第三、四学年在西北政法大学学习,双校园联合培养。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证书。符合两校各自的学位授予标准,可申请联合学士学位,学位证书由西北政法大学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高考录取仅接收填报该项目志愿的考生。
(3)转专业政策
一、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本院其他专业学习,其中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学生仅限在本专业类别内转专业。
(三)凡当年招生规模编制为三个班以上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编制为一个班专业学习的,经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同意,不受前两项有关成绩排名比例的限制。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年级本科生。
(二)思想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须参加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考核,且无不及格课程。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专升本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三)各类定向生、委培生。
(4)2023专业录取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