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汇总(二)

梅长苏不酥 2024-08-23 12:36:40

1、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信用管理”模块,点击申请调整,无法选择上传附报资料怎么办?

系统是否展示上传附报资料按钮是根据纳税人选择的申请原因判断的。申请原因选择【0506: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已结案】、【0507: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已依法处理并办结】、【0508: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已结案】,则展示“附报资料上传”模块。申请原因选择除上述三项以外的原因,则不会展示“附报资料”模块。

2、我单位在电子税务局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模块,中止了涉税服务,现在想恢复如何操作呢?

恢复涉税服务应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恢复”。如税务师事务所想要恢复登记,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3、我单位需要打印社保费完税证明,在电子税务局查询不到2024年1月至4月份的,补打也查询不到,但之前在电子税务局打印过,怎么办?

遇到此类问题,原因一般是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在多条登记信息的情况,纳税人可使用“多用户切换”功能,切换当前社保费服务对应的具体登记户,如下图所示:

此单位要查询的信息是在组织临时登记用户下,切换用户后即可查询到,如下图所示:

4、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2022年度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自行更正超过了2次,提交了更正申请想再次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线上更正时,只能再进行1次更正操作吗?

是的。纳税人网上更正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次数超过2次的,不再允许自行网上更正申报。纳税人可发起第3次预约网上更正申报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在24小时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更正,24小时内进行多次网上更正都算作1次更正。

5、纳税人在新电子税务局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一般纳税人)”模块,在提交申报表时提示“纳税人未上传发票汇总确认信息”或提示“未获取到进项信息”,怎么办呢?

遇到此类问题,您可从以下方面确认:

(1)使用乐企平台的纳税人,提示未上传发票汇总确认信息的,是未在乐企平台上传对应的发票汇总确认信息所致。请通过乐企平台“接入管理”下“上传发票完成确认查询”菜单,查询相关属期发票汇总确认信息是否成功,通过乐企平台完成上月汇总确认信息后,当前属期申报才能继续,申报完成后开票额度就会恢复。

(2)请确认是否为一般纳税人用票灰名单企业,未获取到进项发票信息的用票灰名单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请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票抵扣”功能进行勾选、统计、确认,完成后重新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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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

编制: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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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长苏不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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