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骑行事件已经过去了近一个月,司机姜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执行逮捕,至今已被关了10多天,小男孩球球也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快30天,这一段时间,最难熬的除了司机姜某之外,当属球球的爸爸。
中年丧子之痛,对于球球爸爸来说,打击非常巨大,相信他每日都在自责之中煎熬,没有办法面对妻子,没有办法面对亲友,更没有办法过自己心中的那一道坎。
还有一种痛,就是来自大家的谴责,不知道球球爸爸他是否有关注这件事情的消息,如果关注了,网友每一次对他的谴责都会是锥心之痛,令其内心更多一份自责。
网友议论最多的就是司机姜某因“过失致人死亡”被逮捕一事,在那样的情况之下,几米远的距离突然摔倒在车轮前方,任谁也躲不过。
司机姜某一没有超速、二没有超载、更没有其他的违规行为,明明是一起交通事故,明明姜某没有办法躲避,怎么就成了“过失”,而且还将“过失”的责任全部追加到司机身上?
大家都认为,如果真的要论“过失”球球爸爸应该要承担主要“过失”,再其次是骑行组织者和道路管理方。
其实大家都搞错了!小编仔细梳理了一下整个事件的信息,球球的意外球球爸爸固然有错,但绝对不应该成为大家谴责的对象。
球球爸爸应该来说是一位好父亲,至少他没有将孩子丢在家里任由其看看手机,玩玩游戏,他尽心尽力的带着孩子一起参加户外运动,就这一点,很多人都做不到。
如果真的要论“过失”,最大的过失者应该是将球球绊倒的骑行者,其次是道路管理方,最后才是球球爸爸。
首先,将球球绊倒的骑行者是成年人,他应该知晓骑行时最起码要保持车距,特别前面还是一位未满12岁的小孩。
跟车距离如此之近,而且存在并行的嫌疑,是导致两辆自行车发生刮擦,最后将球球的自行车绊倒的直接原因。
作为一个成年骑行者,又是在如此高速的骑行之下(据说当时骑行速度37码),应该要遇见到跟车如此之近的危险性,并预判可能造成的后果。
所以说,如果真的论“过失”,这个将球球绊倒的骑行者过失最大,也最直接。
其次,道路的管理方,既然道路是未竣工验收的道路,是明令禁止通行的道路,为什么两年多时间里,任由车辆自由通行。
如果道路的管理方,将道路彻底封闭,没有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情况下不允许通行,自然不会发生任何交通事故。
作为道路管理方,应该也能够预见到,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道路,一旦有大量车辆通行,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因此,道路管理方应该要为此事的“过失”承担第二位的责任。
最后,球球的爸爸在网友多次提醒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上路骑行的情况下,还依然带着小孩高速骑行,并且还没有尽到看护的责任。
作为父亲,他应该能够预见到,带着未满12岁的儿童上路骑行可能会发生的情况,应该要尽量避免这种危险的发生。
然而他并没有阻止,反而一次次的带着球球在公路上骑行,他也应该要为此事承担一定的“过失”。
当然,最无辜的司机姜某,正常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最后却不按照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按照“过失致人死亡”处理。
估计这种情况下,即便姜某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可能也不会赔偿,对于司机姜某一家来说可谓雪上加霜。
姜某的妻子患有白血病,家里还有两个小孩,最大的才10岁,他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唯一的劳动力,唯一的收入来源。
因为这件事情,他已经被关进去20多天,还可能要面临巨额赔偿,如果保险不赔,他这个家庭的境况可想而知。
还有一件事情无法理解,姜某司机一家东拼西凑筹集了20万,想要与球球爸爸见面获得谅解,但球球爸爸和家人避而不见,最后还将20万退回。
这是铁了心的不肯原谅司机姜某,要追究司机姜某的责任,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球球已经去了,最后无非就是赔偿问题,让司机姜某被“刑”,对于球球爸爸和家人来说没有任何好处。
更何况,这件事情司机姜某也是受害者之一。
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