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服务重点企业执行专班赶赴南京开展专项执行,成功执行到账101万元,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在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南京某物流公司欠付申请人芜湖某汽车公司垫付款29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有运输款在南京某混凝土公司处,该笔款项已被诉讼保全,现已部分到期。
6月20日,执行法官遂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前往南京市浦口区,拟向南京某混凝土公司核实被执行人运输款的具体情况并提取已到期的部分款项。到达协助执行人南京某混凝土公司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因被执行人该项运输费用被法院保全,被执行人长期拖欠驾驶员工资导致数十名驾驶员多次围堵协助执行人南京某混凝土公司大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当地人社、街道、公安、法院等部门为此多次组织协调化解矛盾均因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而无明显进展,故协助执行人现只能寄希望于弋江区法院。
考虑到协助执行人为配合法院的执行导致自身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案涉保全的运输款亦来源于驾驶员的辛勤付出,为维护社会稳定、争取双赢多赢的执法效果,执行法官主动做申请执行人工作,希望申请执行人从大局出发,让渡部分保全运输款用于协助解决驾驶员工资问题,以便协助执行人更好地履行协助义务尽快支付剩余保全款项。后在当地法院、公安、街道、人社等部门的配合下,申请执行人与协助执行人终于达成共识,申请人同意让渡部分保全的运输款用于支付驾驶员工资,协助执行人南京某混凝土公司则主动将被保全的运输款分两笔提前支付申请执行人。
6月28日,南京某混凝土公司如约将第一笔协助款项101万元汇至法院账户。第二笔协助款项亦将于7月10日前支付。(程叙强 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