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身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可谓是声名远播。尤其是“武松打虎”这一章节入选语文课本之后,《水浒传》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不过,那时候的我们还是懵懂少年,只看得懂《水浒传》的大概内容,但对于其中的一些细致描写仍是百思不得其解。
好比武松怒杀潘金莲之时,他做了一个动作,即将潘金莲的内衣掀开,这又该如何解读?
一、武松和潘金莲武松身长八尺、相貌堂堂,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是一个天生的战士。在景阳冈,武松醉酒之下凭借一对拳头打死了一头吃人无数的猛虎。
消息传来,整个阳谷县都沸腾了。阳谷县县令见武松气宇轩昂、正气凛然,当即封他做了阳谷县的都头。
哪知武松刚到阳谷县没多久,就遇到了自己的大哥武大郎。武大郎是一个侏儒,加之相貌丑陋,有一个极其难听的外号唤作“三寸丁谷树皮”。但让武松万万没有想到,武大郎竟娶了一个极其貌美的妻子叫做潘金莲。
武松和武大郎兄弟情深,他架不住武大郎和潘金莲的拉扯,最终从县衙搬到了武大郎的家中居住。直到此时,武松才赫然发现,武大郎的这个妻子虽貌美,却是一个放荡的女人。她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
一日,潘金莲趁着武大郎外出卖炊饼之时勾引了武松。
武松一怒之下搬离了武大郎的住所,待数月过后重归阳谷县时,却听到了武大郎的死讯,继而有了怒杀潘金莲的惊人之举。
二、怒杀潘金莲原来武松搬走之后,不甘寂寞的潘金莲很快和西门庆勾搭在了一块。
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潘金莲出轨之事很快就传得满城风雨,但憨厚老实武大郎却蒙在鼓里。直到卖梨的恽哥将真相告诉给武大郎,武大郎这才如梦初醒。
可武大郎忘了自己身高不足三尺,却敢手持一根木棒回家捉奸,却被西门庆飞起一脚踢中了心窝,就此卧床不起。
潘金莲担心事情败露,于是恶向胆边生,她熬了一碗毒药汤,就此将武大郎毒死。潘金莲想得很美,她认为武大郎之死神不知鬼不觉,以后就可以和西门大官人毫无顾忌地厮混了。
潘金莲低估了武松的智慧,武松通过一番调查取证后掌握了关键的人证物证。当武松将这些证据摆到潘金莲面前时,潘金莲无话可说,于是武松动手了。
原著里是这么写的,那妇人见头势不好,却待要叫,被武松脑揪倒来,两只脚踏住她两只胳膊,扯开胸脯衣裳。说时迟,那时快,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口里衔着刀,双手斡开胸脯,取出心肝五脏,供养在灵前。肐查一刀,便割下那妇人头来,血流满地。四家邻舍,吃了一惊,都掩了脸。见他凶了,又不敢动,只得随顺他。武松叫土兵去楼上取下一床被来,把妇人头包了,揩了刀,插在鞘里。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诧异,武松杀潘金莲时,为何要将潘金莲的胸脯衣裳扯开?难道是因为武松趁潘金莲临死之时,看一看这个荡妇的身体?可武松是出了名的坐怀不乱,当时潘金莲绞尽脑汁地撩拨武松,武松都不为所动,武松又怎么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故意掀开潘金莲的衣裳?
笔者看过一些网友的分析,大致是这样的。原来宋朝有一个律法,那就是杀人者要判死罪。但如果是双方互殴有了伤亡,那杀人者仅仅会被判一个刺配的刑罚。武松为了免于死罪,这才先掀开潘金莲的上身衣裳,伪造一个双方互殴打斗的场景。
但正如原著里写的那样,武松在杀潘金莲之时,周边的邻居都围在一旁,而且武松身后还跟了几个衙门的土兵。如此明目张胆地伪造一个互殴的现场,难道当这些旁观者是空气吗?而且武松是一个顶天立地的铁血男儿,他需要这样刻意地伪造现场么?
的确,好比“血溅鸳鸯楼”那一回里,武松就在墙壁上写了鲜血淋漓的几个大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也就是说,武松若要报仇雪恨只会正面交锋,绝不会偷偷摸摸、遮遮掩掩甚至偷梁换柱。那该如何解释武松掀开潘金莲上衣的这一举动?其实,你若听懂了武松说过的这一句话,就能解释这个谜团了。
三、武松说过什么?那时武松住在武大郎家里,潘金莲趁武大郎外出张罗了一桌酒席,陪着武松喝了好几杯酒。酒过三巡,潘金莲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于是发起了猛烈的攻势。
她先是趁暖酒之时捏了武松的肩膀,后又醉眼迷离地让武松喝掉她杯中的半盏酒。这个时候的武松再也按捺不住,他泼了那半盏酒,推了潘金莲一把,怒道:“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带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嫂嫂休要这般不识廉耻,为此等的勾当。”
你看,武松骂的这一句“没人伦的猪狗”说得很清楚了,他认为潘金莲连叔叔都敢勾引,就是没有人伦的猪狗。既然是猪狗,在宰杀之时是不是要剥掉身上的皮毛?
这就能解释武松杀人之时为何要将潘金莲的上身衣裳掀开扯掉,只因此时在武松的眼里,潘金莲就是一头即将祭祀的猪狗。而武松随后将潘金莲的心肝五脏供在了武大郎的灵前,也再次证明了潘金莲的确被武松当成了祭祀品。
正是:
怒斩金莲恨难消,武松虎目怒火烧。
扯衣瞬间恩义断,正义之剑斩妖娆。
天网恢恢终不漏,恶贯满盈必自招。
世间公道存人心,善恶到头终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