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低保户去世了,乡镇民政都能及时得到消息,并取消待遇。特别是在外地去世、外地火化发现起来更难。
亲属抱着不当得利心理贪图小便宜故意不报;村里觉得都是民政的事,与自己没关系,闭口不谈。这两个原因都会导致低保户死后继续享受待遇情形的发生。
死后多领低保金被发现的几率很大。因为即使外地火化信息不互通,但亲属总会为死者办理社保、存款领取等事项。在这些环节是容易露出马脚的,也有的是其他相关事项牵涉出来的。
低保金多领事件被发现后,民政部门会要求亲属退回。亲属拒不退回的,有可能会诉诸法律。因为即使民政部门不追究,审计、纪委也会在以后工作中发现,到时还是会要求追回的。
所以,低保户去世后,亲属最好主动报告民政部门及时取消。工作人员上门讨要毕竟面子也不好看。申请低保时,人家该帮忙也尽力帮了,总不能最后还要被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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