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投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

全易产权 2024-07-14 08:10:52

【摘要】凤凰山区块B03(原横桥地块)地块,拟建设高品质养老社区,并于2023年11月获批。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8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主要包括发热门诊区、门诊住院综合区、心理诊疗区等,本项目规划指标容积率约2.2-2.5,建筑密度约≤35%,绿化率约≥15%,建筑高度≤60米;拟建建筑包含以下四大块功能内容:1.1自理/护理型养老公寓(内设养老机构);1.2康复护理中心(院);1.3养老公寓(成套);1.4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用房;1.5其它。(其中自理/护理型养老公寓(内设养老机构)合计床位数约300床、康复护理中心(院)合计床位数约300床以及养老公寓(成套)约300套等)。项目工程总费用约6.2亿元(包括医疗设施设备费用)。

一、交易条件

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

二、公司简介

标的企业名称:绍兴市城投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注册地(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解放大道288号1809室

法定代表人:金翼程

成立日期:2023-07-12

注册资本(万元):1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600MACQ6HB799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体育健康服务;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家政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殡葬服务;殡葬设施经营;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旅游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

1、购地信息

2016年9月9日,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29639万元拿下凤凰山区块B02-1、凤凰山区块B03(原横桥地块)地块。

凤凰山区块B03地块地块指标表

凤凰山区块B03(原横桥地块)地块,拟建设凤凰山高品质养老院建设工程,并于2023年11月获批。经审批,转让方拟于正式披露前将凤凰山B03地块注入到标的企业,该土地经评估价评审后价值为12092.68万元,注入后标的企业注册资金调整为12192.68万元。

项目拟建高品质养老社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8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主要包括发热门诊区、门诊住院综合区、心理诊疗区等,本项目规划指标容积率约2.2-2.5,建筑密度约≤35%,绿化率约≥15%,建筑高度≤60米;拟建建筑包含以下四大块功能内容:1.1自理/护理型养老公寓(内设养老机构);1.2康复护理中心(院);1.3养老公寓(成套);1.4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用房;1.5其它。(其中自理/护理型养老公寓(内设养老机构)合计床位数约300床、康复护理中心(院)合计床位数约300床以及养老公寓(成套)约300套等)。项目工程总费用约6.2亿元(包括医疗设施设备费用)。

2、项目选址红线图

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项目地块面积约26677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8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暂定59200平方米,地下暂定9200平方米(地下暂定一层)。面积按实际需求由应征人自行考虑,总床位数约900张;

(3)建设标准:高品质康养中心;

(4)容积率:2.2-2.5;

(5)建筑密度:≤35%;

(6)绿地率:≥15%;

(7)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技术规范;

(8)建筑限高:不高于60米;

(9)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按国家及当地有关技术规范确定;

4、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设高品质养老社区,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8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拟建建筑包含以下四大块功能内容:1、自理/护理型养老公寓(内设养老机构);2、康复护理中心(院);3、养老公寓(成套);4、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服务用房;5、其它。

(1)自理/护理型养老公寓(内设养老机构)合计床位数约300床;其中应单人间床位数占比≤30%、双人间床位数≥70%。各层自理/护理单元中宜布置适量小型公共活动空间,如棋牌室、游艺室等。配套用房应包含接待大厅、中西餐厅(含厨房)、生活小超市面积、各类活动中心、小型影院、桌球室、棋牌室、健身房、老年大学堂、戏曲室等。

(2)康复护理中心(院)合计床位数约300床,以双人间设置为主。配套设置集中康复训练中心、办公中心、医疗中心(包含神经康复科、骨关节康复科、老年康复科、内科、外科、肿瘤科、重症医学科、康复训练室、)。

(3)养老公寓(成套)约300套。户型面积宜包含60-70方/套(一室一厅一厨一卫);80-90方/套(两室一厅一厨一卫);100-110方/套(两室两厅一厨一卫)。形成相对独立的组团。

(4)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配套用房包含共享食堂、管家服务站、老少空间、棋牌室、阅览室、书画室、社工服务室、洗衣房、咖啡吧、健身中心、宴客厅、影音娱乐、SPA等。宜设置于底层及架空空间中,分散布置。

(5)其它面积约1000方(包含风雨连廊及其它公共交通空间)。

(6)其他:

①院内各功能单元应当联系方便且相对独立分区,可采用连廊连接各个分区。各室外活动场地应和建筑有良好的联系。

②不同类型的养老单元应相对独立分区但需联系方便。

③按照高品质康养标准设置护理单元,且每防护单元均应设置无障碍电梯。

④公共走廊,公共楼梯,卫生间等设施均应按照满足《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等国家标准规范需求。

⑤应结合绿地设置室外活动,晾晒场地,且面积应大于400平方米,坡度应≤0.5%。

⑥设计应当做到人车分流。东侧解放路连接口(设置道路和桥梁)设置需满足医疗和日常进出需求,停车位(包含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及其布置需求应当满足2013年修订的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设置各类车辆停车泊位。

⑦养老病房均应满足日照规范要求。

⑧应配置地下车库,优先考虑将车辆停放至地库。地下室设计面积在满足必要的人防、标准地下停车位配置及医疗特殊用途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地下室常规功能用房设置。地下室为一层地下室。主要功能包括人防、设备用房及停车。

四、股权结构

五、其他披露事项

1.目前标的企业尚未有经营活动,预披露前注册资金100万尚未实缴完成,经审批,转让方拟于正式披露前将凤凰山B03地块注入到标的企业,该土地经评估价评审后价值为12092.68万元,注入后标的企业注册资金调整为12192.68万元。(以正式披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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