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旅游公司合法经营的凭证,由旅游局颁发。申请此许可证,旅行社需提交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此外,根据《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经营旅行社业务还需缴纳注册资金、具备相关从业人员、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并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具体相关细节,下文详细说明。
成立旅行社的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必须是商用,并且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2、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出境旅行社注册资金不低于150万)
3、旅行社有三名任职导游。
4、国内旅行社经营范围要有”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要有“出境旅游业务”。
5、按要求缴纳旅行社质保金。(三年内无异常可取出50%),出境社需足额缴存质量保证金140万元,国内社需足额缴存质量保证金30万,并打入旅游局官方指定账户。
旅行社不仅可以新注册还可转让,为了快速进入正常经营状态,很多人选择收购一家资质齐全的旅行社,这样会节约很多时间成本。
旅行社转让的条件
1、转让方须是依法设立的旅行社,转让方需确保旅行社在转让前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许可证业务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一致;
2、受让方应当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旅行社设立条件,包括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拥有充足的注册资本,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应的设施设备;
3、转让时,国际旅行社的许可证业务范围应当与其实际经营范围一致;
4、转让时,转让方应当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明确转让的内容、价格、支付方式、责任划分等;
5、在收购和转让国际旅行社之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进入旅游行业的规定和要求。
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共有两种,一种是只能开展国内旅游业务以及入境旅游业务,这种目前可以直接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可开展包括出境游业务、入境游业务以及国内游业务,含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资质很难批准,只能通过收购的方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