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用货币估价;可以依法转让;且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
一、知识产权实缴流程
1、股东获得知识产权(编制/购买)
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股东的出资义务,因此需要以企业股东的名义支付资产(现金或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将围绕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编制或购买。
2、公司章程变更备案
修改并备案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方式”。
3、评定定价
委托专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股东持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根据技术背景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定价,并出具相应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4、所有权转移变更
以股东的名义将评估后的无形资产转让给公司,并在20-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权转让。
二、法律明确规定无形资产需要作价出资,非货币资产出资义务的认定有三个重要判定依据:
1.出资人必须是股东;
2.所有权的转移必须是从股东名下到企业名下;
3.经过评估作价形成有形证据。
如果没有委托评估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报告,一旦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没有证明知识产权价值的依据,很容易被判定出资不实。
总之,知识产权实缴出资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重要投资方式,投资者和企业应当了解相关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投资行为的顺利实现。同时,也需要注意防范风险,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投资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