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因20元电动自行车罚款状告市政府,需求与治理如何两全?

网络情感分析师 2025-01-16 16:37:20

标题:广州市民因20元电动自行车罚款状告市政府,需求与治理如何两全?

广州市民廖小姐因骑电动自行车被罚款20元,将广州市政府等主体告上法庭,引发社会对电动自行车出行需求与城市治理之间矛盾的讨论。

2023年11月16日,广州市发布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同年12月15日开始施行。新规规定,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廖小姐认为,这些限行措施不公平,因为机动车只限早晚高峰,而电动自行车却全天限行。她表示,自己理解并支持广州市政府治理电动自行车乱象,但一些具体措施值得商榷。

廖小姐说,自己遭遇处罚的黄埔大道,本身道路较为宽阔,且已经有规划完善的非机动车道。她认为,对这类重要交通干道在有实际出行需求的时段“一刀切”限行并不合适。

廖小姐表示,作为有上下班等正常出行需求的市民,她希望能够享有与机动车平等的道路使用权。她尝试过地铁、公交、驾车等出行方式,但便利性与时效性都不如电动自行车。

2024年12月26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出具了该案的行政判决书,驳回了廖小姐的诉讼请求。日前,记者从廖小姐处获悉,她对这一判决已经提出上诉。

实际上,早在2021年7月13日,广州市政府就发布了电动自行车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经过多次修改,最终方案由区域限行改为路段限行、由全天候限行调整为部分路段分时限行。

对于电动自行车限行的必要性,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明昌表示,广州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宽阔连贯的非机动车道,虽然已在尽力弥补,但短期内难以达到需求标准。

廖小姐认为,相对于限行,市政府应该投入更多注意力在完善道路规划,保障不同出行方式的市民能具备平等的道路使用权上。

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刊登的一篇文章中给出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16日,广州市全年新增非机动车道422公里,增设机非隔离栏10.8万米,完善65个路口机非隔离设施。

数据上看,广州市确实面临着不小的道路交通压力。根据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统计,截至2023年3月底,广州全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数量为322万辆,而同期由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提供的数据则显示,广州有接近500万辆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远超小汽车。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广州市常住人口为1867.66万人。以322万辆上牌电动自行车换算,平均每5-6人拥有一辆;如果以500万辆的数量估计,则平均每3-4人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

这个数量还在持续增长,2022年广东省电动车商会曾发布预测,称广州每年新增电动自行车接近150万辆。

另一个也在增长的数据,是广州市发生的涉电动自行车事故数量。据《广州日报》去年10月报道,2023年以来,因电动自行车超速造成的交通事故高达1500多起,导致数百人受伤、数十人死亡;各大医院创伤骨科患者中的60%至80%,都是因电动自行车超速等交通意外造成的;2024年6月至8月,两个月间广州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近300起。

市民出行需求与电动自行车治理之间的矛盾,在2023年6月发布新版征求意见稿时,广州市政府也着重进行了回应及解答。

根据“广州海珠发布”发布的相关权威解读,广州市政府方面指出,在对限行规定收集意见并进行调整时,主要考虑到了社会上存在的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电动自行车事实上已经成为买菜、接送小孩上学等短途出行的补充,应该通过引导和规范,让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和行人和谐共存;二是认为市中心区早晚高峰交通拥堵、非机动车基础设施不完善、道路资源不均衡,对中心区电动自行车应该采取必要的限制。”

在这份权威解读中,广州市政府方面同样对推进非机动车道、停车充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表态,同时表示将做好减少各类交通工具之间的冲突和交织干扰等工作,同时推动和完善电动自行车改装、超速的治理机制,以及外卖平台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治理电动自行车使用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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