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舞翩纤(清穿文)》作者:蓝珏影

芳芳看小说 2024-10-26 08:44:32

有没有见过高利贷追债?

  当然有啦,电视里经常演的嘛,必备工具,不是球棒,就是砍刀,一个个凶神恶煞一样,一脚踹开你家的门,或者是在某个巷子里堵住正要逃跑的欠债者,还出钱来,还则罢了,还不出来,先打的你吐血再说,然后,看你欠帐的多少,再考虑是卸你的胳膊还是卸你腿,或者就直接送你上路,对吧。

  聪明的小孩,那有没有,见过女打手追高利贷的?

  呃?这个就没见过了,谁会让一个女人去追债,要知道欠债的人多半都是赌徒,哪个不是输的眼睛都红了,想咬人的家伙,要个女孩子去收帐,有可能钱没拿回来,反而把人给搭进去了。所以人家电视剧里,才会找那些身材魁梧,勇猛无敌,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去干这种高风险的工作嘛,就算遇到警察,跑起来也快些啊。

  笨小孩,井底之蛙,乡下佬,没见过大世面,土鳖。蠢蛋……

  抗议,抗议……人身攻击啊……本来就没有看过嘛,难道你有看过啊~~~

  当然有啦,谁不知道,鼎鼎大名,如雷灌耳,倾国倾城的美女催命符,苗喵喵啊~~~~

  喵喵喵???不会是小猫吧~~~猫你个死人头,带你长回见识好啦。

  “我……我……可不可以晚几天啊……我一定……会凑到的”极度颤抖的声音,抖的就算站在艳阳下的人,也会跟着一起哆嗦。

  “小子,你姑奶奶话说的不够清楚吗?钱呀,我要钱呀……快点拿钱来呀”一脚踩在对方的胸口上,一只手在他眼前抖啊抖,就好象抽风,或者是暴血管后的后遗症一样,那个,各位观众请原谅,她苗喵喵一提到钱字,就会超兴奋,神经末梢不受控制,抱歉,哈抱歉~~扑的一口血吐出来,脚下的人处于翻白眼状态。

  “那个,大姐头,咱们是追债,不是追命~”已经经历过无数次这样场面的人,还是不能适应他家老大如此视人命如草芥的行为,虽说他们是混□□的,但是也是逼于无奈的选择,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个虽然眼前已经在苟延残喘的人,不适合上述年龄段,但也要见面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啊。

  “滚一边去,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眼睛一瞪,眼前试图搬开她那只脚的手,马上缩回去。

  “你要装死到什么时候,番茄汁好喝吗”又加了点重量在那只脚上,刚刚翻白眼的人,马上回光返照,眼睛瞪的都快掉出来了,他这招,蒙混过多少讨债的人了,怎么会失灵了呢。

  “怎么样,是乖乖的掏钱,还是陪姑奶奶我一晚上啊”脚抬起来,挑逗的用脚尖在他胸口画圈圈。妈的,陪姑奶奶我练一个晚上的拳,保证你爽到家,敢不把钱吐出来,我打不死你。

  “真他妈的衰,下次在也不到那个财务公司借钱了,哼,最好让她掉到下水沟里,摔死她”

  看着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数票子,越来越远的两个人,被讨债的人一瘸一拐的离开现场,本来想说用赢回来的钱,在去翻本,这下又要去借高利贷了,他没注意到,因为他的不良想法,巷子转角处,真的有两个人掉进下水沟里,而且,这一掉,就再没爬上来过……

农历年,家家户户都是张灯结彩,不光是为了迎接新的一年,也是为来年讨个好彩头,所以,就算是大年初十,年已经过去一半,各家的红灯笼还是在门前占据着绝对醒目的位置,东北的冬天特别的冷,鹅毛般的雪花飘飘洒洒的把城里城外盖了个严实,尽管如此,街上还是热闹的不得了。

  虽然没到十五,还不是看花灯的时候,但是各种民间表演,和各色小吃依然把人们从温暖的被窝中吸引出来。呼呼的北风,和洒落的雪花,阻挡不了人们走上街头凑热闹的脚步,老百姓都在享受一年当中难得的天下太平,不用打仗,不用流血,不用天天站在家门口,盼望远征的亲人早日还乡,不用担心是否会接到亲人阵亡的消息。只有过年,人们才能心无所挂的尽情欢乐。

  “范先生?……范先生?……”街尾一家小小的饭庄里,在最靠近门口的位置上坐着两个人。

  一个身穿月牙白色长袍,外罩水蓝马褂,马褂的领口和前襟,底摆处用白色的银狐毛滚边,看起来雅致,又华贵的人,声音轻柔的唤着对面那个视线定在某一点上,就再没收回来的友人,见到还是没有反应,不由的轻轻摇了摇头。算了,随他吧,就让他看个够好了,反正也不是什么要紧的的事,不然自己说的话,他也会再次的有听没有进,当作耳边风的。不再说话,白皙修长的手,自顾自的端起酒杯,自斟自饮,等待失魂的人自动回魂。

  “大……大……大姐……头,我好……好……好冷哦”同小小的饭庄斜对着的一条小巷的转角处,有两个抱在一起抖的象筛糠一样的人。

  “别抱的那么紧啦”个子稍高一点的人,一脚踹开拼命往她怀里钻的人。

  “大……大……大姐头……我们不会是死了,下地狱了吧”被踹的人一秒钟不到又粘回来。飕飕的冷风实在不是他这个弱小的身子骨能抵挡的。

  “管他呢,先弄件衣服来,你走开啦,这样我怎么去拿衣服”又是一脚,恨不得把人给踹到天边去。

  见狗皮膏药不在粘回来,才抱着双肩,一边在原地蹦来蹦去,一边开始用大眼睛四下搜索,嘿嘿……有目标了。闪身蹦进巷子里。

  “大姐,你看我这么可怜,能不能把你身上的貂皮大衣借我穿两天啊”柔弱到不能再柔弱的声音,凄惨的仿佛只要不把这件皮裘给她,就绝对是上对不起天,下对不起地,无情无义,无血无泪的禽兽,不配做人,不配生在这世上,不配站在她面前一样。

  “小贼,抢东西也不打听打听姑奶奶是谁,姑奶奶可是江湖上有名的,飞天遁地,霹雳无敌,貌美如花,沉鱼落雁……”显然,她遇到禽兽了,鹦鹉一只,不只不给她皮裘,还拉拉杂杂,成堆成堆的废话。

  砰,一棍子,世界安静了,跟你好好说嘛,你当我是病猫,唧唧歪歪,没完没了,这下舒坦啦吧。上前扯过对方的皮裘,本来想说借下貂皮大衣就好了,既然你这么愿意配合,那就连这身衣服也借穿一下啦。

  先把皮裘披到身上,呼,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就是有人雪中送大衣,感谢上帝,这边感恩完毕,马上毫不迟疑的伸出手开始动作迅速的把这位姑奶奶的衣服从上到下给扒个利索,抱着战利品又蹦出巷子,也不管那位姑奶奶是不是会被冻死,反正自己是不会冻死了,至于别人,不再她关心的范围内。

  “呐,快点穿上啦”把衣服扔到在那边已经处于“渐冻人”状态的人身上,大眼睛又开始四下搜寻,唔,头顶冷飕飕的,弄顶帽子来吧。

  “这……是……女……女孩子……的……衣服服服……”就算快要冻的失去知觉,某人还是不肯把救命的棉衣穿到身上,死命的要去拽她身上的皮裘。

  “你真麻烦”把皮裘扯下来扔给他,自己快速的把那些战利品穿到身上后,目视前方,露出了一个巫婆式微笑。

  一个胖胖的小男孩,怀里抱着几个热包子,朝这边走过来,她就好象盘丝洞里的蜘蛛精一样,开始结网吐丝,准备把猎物拿下,带着能甜死人的笑容,向小男孩靠近。

  “哎呦……”一声嗲到骨子里的娇呼声,伴随着两个撞到一起的人飘出来,还好身边没有男人经过,否则肯定会躺倒一大片。不过她身后那位某男不只没倒,还差点吐出来,不是吧,他家老大,连个小男孩也不放过?

  “姐姐,对不起”小男孩,没有去拣掉了一地的包子,跑过去扶起另一个跌倒的人,这个姐姐的眼睛可真漂亮呢。

  死小孩,这么早熟,牙都还没长齐呢,就敢吃老娘的豆腐,心里是这么骂啦,脸上的表情却是另个样,翦翦水眸眨呀眨,电的小男孩直盯着她的眼睛,动也动不了,这位姐姐温柔的笑容,跟他的娘好象呢。

  “没关系啦,啊,小弟弟,这里是哪里啊?”被小男孩拉着站起身,假装亲切的拍了拍他的头,又顺了顺自己的头发,顺便把他头顶的帽子带在自己脑袋上,另一手还在身后猛晃,示意同伙把地上的东西统统打包。

  “这里是盛京(今沈阳),姐姐是外地来的吧?”小男孩把她拉到一旁,因为前面一辆马车正奔过来。

  “盛京?什么地方?”一大串问号在头顶灿烂的闪烁着。

  “盛京是咱们大清的都城啊!姐姐难道是关里来的?”疑惑的打量一眼她的穿着,不象啊,不是汉人的服饰,但是她的头发即没有梳成辫子,也没有象娘一样梳成一把抓,又不是满人习惯,再看她身后的小哥,头发那么短,而且还没剃发,所以肯定不是满人了,不禁眼里泛起一抹担忧。

  “大大……大……大清?”什么大清,哪个大清?不会是历史书上说的大清吧。

  “是啊,大清,现在是崇德3年,我们大金的国号改成大清已经三年啦,还有哦,姐姐,你们如果想在京里长呆,就要注意一下你们的头发哦,我还有事,先先走了”越看越觉得他们不是大清的子民,会不会是明朝的奸细呢?但是这位姐姐真的跟他娘好象哦,他又不忍心去告密,只好就当作没见过她,赶快离开吧。

  “妞,告诉姑奶奶,咱们是在做梦”抓住被叫做妞的人的手指,拉到嘴边就是一口。不痛,就是在做梦!

  “不是啊,喵喵,是真的啦,你放手啦~~”江牛牛的痛叫声简直是惨绝人寰,惨无人道,惨痛非常,老大是不是非要把他的手指头咬断才甘心啊。最后,逼不得以,被咬的人,挺身造反,一脚把人给踹出去,才算解救了自己的手指头。

  “不是吧,穿越时空?有没搞错啊,就算穿,也要把我给扔到金山银山里啊,这样我才好混日子啊,现在这样,无权无势的要我怎么活,耶苏老头,我鄙视你,非常的鄙视你,你根本就是种族歧视,凭什么别人穿,就又是格格,又是公主的,到了我们混□□的这里,连衣服,吃喝都要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你是不是以为姑奶奶我好欺负啊?”

  某女神经病发作,又是拍地,又是指天,又是撞墙,又是跺脚,很快吸引了第一批观众,还以为她在表演什么江湖绝技。

  “那个,大姐头,结哀顺便,结哀顺便”同样被抛入时空洪流中的可怜人甩着上面带着两个清晰牙印的手,上前安抚。

  “结你个死人头,赶快把地上的钱,捡一拣”发泄完毕的人,满意的看着脚边四周的铜板,不错,起码那耶苏老头也不算太偏心,初到大清,就让她小赚一笔,是个好兆头,也许,说不定,没准,等下就能遇到个大金山。

  眼睛滴溜一转,看了看四周围的人,对他们两个指指点点,还在那边窃窃私语。切,背人没好话,以为她喜欢听啊,不用听也知道,他们在议论什么,看看牛牛已经把铜板都拣干净了。运足底气,狂吼一声“反清复明”刷,人影乱闪,一个人都没有了。

  “大大大……大姐,现在人家这边还没有这个组织,你喊了也招不来同志的”拉着喵喵,快速闪进巷子,擦了擦冷汗,牛牛抖着嗓子说,跟着这么一个老大早晚被她害死。虽说没这个组织,可是反清,也是大逆不道的,还复明,人家不说他们是奸细都有鬼了。

  “靠,那不是说,我是原创者,可以有冠名权,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那她可得好好打打算盘了,看能不能借机发一发小财。口水正流的滴答响,仿佛看到千万个金元宝长着腿,冲着她飞奔而来。

  “别做梦了,那是N多年以后的事,回不去的话,你也变白骨了”哗……一盆凉水浇下来,灭了她所有燃烧的热情。

  “牛牛,你说,嘿嘿……你再过两年也就满20了吧,老大我有没有亏待过你啊”这条发财的道被堵上,她当然要另想办法啦。

  “大姐头,先在这里混熟再说吧”白了她一眼,一看她一脸奸笑,就跟电视里妓院的老鸨一样,就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不管她打什么主意,人生地不熟的,什么也干不成。

  “对哦,走”

  “去哪?”

  “解决你的发型”

  “我不要剃头啦”

  “由不得你,你说的要混熟嘛”

  于是之前在巷子口无比亲昵的抱在一起的两个人,现在就是一个拼命的向后蹭,一个拼命的向前拉,不只不亲昵,简直中间都可以跑马车了。终究,个子稍矮,看起来比较弱势的那个人,被前面高个子的给拉着走进了茫茫人海中……

每个进到这个小饭庄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看向靠门口位置的一张桌子,就好象被什么吸引着,一定要看一看才甘心。

  那张桌子上,坐着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温文尔雅,面容俊美,清澈的眼睛正定定的看向街上的某一处。右手支颌,左手随意的把玩着桌上酒杯,慵懒又随性。这是一个人中之龙的男子,很难让人不去注意他的存在。

  然而,吸引人们看向这张桌子的却不是他,而是他对面那一位浑身散发着柔和的气息的人。

  一弯浅笑挂在唇畔,就似冬日的暖阳,让人看了就通体舒畅,凤目中的眸光深邃,却不尖利,有张属于女性柔媚的美丽脸庞,但是配上两道英气十足的剑眉后,就只给人一种贵气非凡的感觉。

  “王爷刚刚说的什么?”对面的人终于收回视线,看回眼前这个大美人。声音里没有一丝失礼后的尴尬。

  “范先生看完了?”还是淡淡浅笑,也不介意对方这种失礼的行为,在他伸过来的酒杯中斟满了酒后,略带戏谑的开口。

  “我有看什么吗?”一饮而进后,又一次伸出酒杯,对于这位好友兼主子,他一向都不隐瞒,但是这一次,他直觉上,就是不想谈他刚刚看到了什么。一个字都不想谈。

  “皇上准备亲征喀尔喀了”也不追问,随对方的意思转开话题,只是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兴味。

  内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也会有思春的时候啊,倒是有趣了,这个好友兼庙堂同僚,可是从不隐瞒他什么的,除非是怕自己抢了他在姑娘家面前的风头,才会避而不谈,否则,不管是国事还是家事,他都坦白的很,从没有出现过这种当面还抵赖的情况。

  “那你病的还真是时候”白了那个满眼了然的人一眼,看就看出来呗,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位朋友心思有多细腻,不然也不会被圣上封为“睿”亲王了。

  只是这位爷是不是聪明的过了头,人家都是变着法的想上战场,想立功,偏这位爷是个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主。明明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长胜将军,却偏是看心情才给你上战场溜达溜达,也不怕皇上一怒之下,削了他的爵位,不过话又说回来,只要是这位爷不想去,总能在适当的时候,恰到好处的给你病那么一下。

  “唉……身子骨不争气啊……”嘴角的笑更见愉悦,末了还来那么两声咳,表示是真的有病。

  “王爷,你能不能不对着我笑”可惜了这么一张美人脸,看得吃不得,所以,请把勾魂摄魄的笑容用在你那几位福晋身上吧。

  “怎么,当真是思春了?”轻笑出声,单手托腮,凤目轻眨,一副颠倒众生的妩媚表情,顽皮的戏耍自己的好友。见到好友在一边猛打机灵,不尽笑的更开怀。

  很多人都觉得12年前,是八哥从自己的手里抢走了汗位,很多人都认为,当年额娘在汗父驾崩的时候是被八哥给逼着殉葬的,很多人都说要不是当时代善哥哥和岳託的临阵倒戈,八哥是做不了皇帝的。也有很多人告诉他,要恨他们,要把江山夺回来。

  但是他恨不起来,虽然不是同个额娘生的,但是他们毕竟是亲兄弟,要他恨自己的哥哥,他做不到,额娘已经死了,回不来了,就算他恨又怎样,恨不回自己的额娘。

  虽然额娘死了,他很难过,但是对额娘来说,也未必不是求仁得仁。与汗父恩爱数十载,跟着汗父去了,也未必不是她心甘情愿,他做不上皇帝,但是这样的他更自在,更快乐,大清的江山不管是谁在掌握,不都是在爱新觉罗家手中吗?他为什么非要去抢,非要弄的骨肉相残?

  有人说,是八哥用高官厚禄收买了他,他才会忘记额娘的仇,忘记夺位的恨。这些汲汲名利,追寻权势的人又怎会看到那恨的后面是怎样的血腥呢。难道看着骨肉相残,他的额娘就开心了吗?还是有人想鱼翁得利呢。

  所以他宁愿忘记恨,宁愿就做个很多人口中那个没血性的人。大清的江山是汗父流了多少血汗打回来的,是八哥冲了多少次锋拼回来的,江山还未稳固,怎么能因为自己的一己私怨,就先闹起内讧了呢。

  至于上不上战场,呵呵他相信八哥的英武,相信弟弟的能力,更相信八旗的将士,所以他乐得这样清闲的过日子,除非必要,他是不会抢什么功劳,立什么功勋去的。

  “我真怀疑,我当初怎么会跟了你!”终于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范文程很怀疑自己究竟是看上了他哪一点,才决定誓死效忠的。

  是他那温暖的笑容?还是清雅的风采,又或是华贵的气度,总之他已经忘记当初见到这位爷时的感想了。

  但是随着时日的流逝,他却越来越喜欢这位睿亲王,大清皇帝的十四弟,爱新觉罗.多尔滚。那份虽生帝王家,却淡然权位的悠然气度让自己真心的折服。

  “万般皆是缘,先生的情谊我可是谨记在心呢”他不称他范大人,也不叫他的字,宪斗,只因在自己眼里他亦师亦友亦知己。

  以范先生的才能,和今时今日的官爵,大可不必跟着自己才能混迹官场,但是却依然愿意屈尊就驾的做自己的幕僚,不过是那份朋友知己的情意,让他担心自己这个懒散的王爷,会被其他亲王贝勒排挤。虽然对他的这种担心自己会置之一笑,但他的这份情谊,自己可是仔细的收着,放在心里。

  “留在京里,你也不见得就能清闲多少”他也不称他睿亲王,这个出生皇家,霸气,傲气,贵气,一样不缺的人,却偏偏少了那么一点野心,自得其乐的过自己的日子,所以在自己眼里,他不是什么睿亲王,什么皇亲贵胄,只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中的悠闲居士,一个难得的知己。

  若不是身逢乱世,自己一定会和他一样,远官场,淡名利,但是他们都没的选择,一个就偏偏生在了乱世,一个就生在了帝王家,就算他如何的淡然,依旧是身处权势争夺的战圈中,所以身边一样是危机四伏,不会因为远离战场,就远离了战争的。

  “先生多虑了,皇上亲征,想是会让肃亲王代管政务,还轮不到我操劳”虽然自己没有争权夺位之心,但是八哥为人一向是精明的很,自然不会轻易撤去对自己的防备,许是当了皇帝都需这般日防夜防的吧,还要权衡利弊,真是伤神啊。

  “我怎么觉着,你这话里头,有幸灾乐祸的味儿”再一次翻了个白眼,这位爷是不是太悠然了,人家当皇帝高兴都来不及,他居然会因为这个对人家幸灾乐祸一番。

  “兴许是先生最近思春,所以糊涂的听错了”轻笑一声,转开话题,又调笑起他的朋友,幸灾乐祸?被八哥听到一定会把鼻子给气歪的。

  “你难道就没思春的时候?”斜了一眼好友,干吗老拿这个话题调侃他,他不过就是多看了那么一会子,就思春思春个没完。

  “不怕先生笑话,本王福晋虽然不多,但也都算的上是倾国倾城,所以……”没有把话说完,怕把这个朋友给气死,言下之意就是,我有老婆,你没有,所以思春只适合用在你身上。

  “王爷战场情场同样”勇猛“在下佩服”他会话里藏针,自己就不会吗,范文程特意加重了勇猛二字,福晋不多?如果5个福晋不够,在加上四个小妾,这样算不算多啊,难怪老说自己身子骨不好,都在这个战场上勇猛啦。

  “你羡慕啊”倾身向前,玉手轻轻抬起好友的下巴,一双凤目,含情默默,嘟起红唇,就要凑上去。

  “王爷要吐别吐在我身上”冷眼的看着他在那边表演,明明就是剑眉轻蹙,极力忍耐,还要在那边装成一副深情不悔的样子,不是知他甚深,还真是会被他给骗过去。

  “呕……大姐,我们换家吧”

  “换个屁,不知道越大的地方越贵吗?怎么越混越回去了”

  “可是他们……”

  “什么他们……进去啦”

  多尔滚刚要开口再调侃几句,就见范文程猛的回过头,眼睛一直跟着刚进来的两个人移动,不禁好奇的想看看,究竟是谁家的姑娘,把范大学士的魂给勾走了。

  顺着范文程的视线,把目光落到斜对面的两个人身上,看了看那两个人,在回头看了看范文程,然后在去看那两个人,呃?范先生的眼光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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